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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船觀瀾:把“一崗雙責”落到實處

江 琳

2019年06月04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國務院國資委對央企巡視曾發現,一些央企領導班子副職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職說不清自己履行“一崗雙責”的具體情況。實際上,“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並非央企獨有。不久前,四川省紀委監委對落實主體責任中存在形式主義的調研發現,“有些縣委班子成員認為主體責任是黨委書記的事、監督責任是紀委書記的事,遇到下屬出問題就讓紀委書記找相關人員談話”。這樣的現象,令人深思。

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責任不斷壓實,“兩個責任”不斷強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組織領導班子副職落實“一崗雙責”的主動擔當意識仍未及時跟上。有的以“業務型干部”自居,認為自己隻要抓好所分管的業務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實“一崗雙責”中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當成“捎帶”的工作,只是開會、講話進行部署,對分管條線的黨員干部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條線下屬出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處分的浙江省海寧市農經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在檢討書中就這樣寫道,“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重視,覺得局黨委、紀委在抓,自己隻要遵守好紀律就行了,而忽視了作為分管領導應該承擔的責任。”

細究起來,黨員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存在主客觀兩方面的原因。主觀方面,有的班子副職隻重視行政職務職權,僅僅把黨內職務當成是參與黨委(黨組)決策的身份,沒有准確認識到其所承載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問題上認識存在偏差,擔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嚴了得罪人。客觀而言,有些黨委(黨組)書記對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傳導壓力不到位,沒有壓實責任﹔有的則因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劃分不清,一些副職領導干部也不知從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機械式照搬照抄。

黨內職務不是政治榮譽,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指出,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事實証明,由班子成員結合具體工作抓落實,有利於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有效破解管黨治黨“水流不到頭”的問題。此外,鞏固和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進一步遏制腐敗“增量”,更需不斷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班子成員熟悉黨員干部情況,能夠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經常。

管黨治黨是全黨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的同時,每一個班子成員都應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職責和掌握的權力管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裡。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才能形成責任互聯互通、壓力傳導通暢、大家齊抓共管的合力。

《 人民日報 》( 2019年06月04日 19 版)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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