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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祖文: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

2019年05月28日08:0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內容、機制、方式和責任追究等,進行了規范和完善。這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突出政治監督,強化紀律和規矩約束,全面加強和系統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和從嚴管理干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推動選人用人工作不斷規范,選人用人狀況和風氣明顯好轉。同時也要清醒看到,在少數地方和單位,黨的干部工作政策執行還不夠嚴格,正確用人導向還沒有得到很好體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有發生。“澆風易漸,淳化難歸。”淨化用人生態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須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定決心和恆心韌勁,進一步嚴格監督措施,完善監督體系,推進選人用人監督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要把握工作定位,突出監督重點。強化對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看黨組織是否落實選人用人主體責任,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強化對落實好干部標准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看是否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任人唯賢、事業為上,選拔任用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強化對執行黨的干部工作政策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看是否按資格條件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和干部管理監督等制度要求。強化對促進擔當作為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看是否注重選拔使用擔當作為的優秀干部,果斷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強化對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風情況的監督檢查,重拳出擊、猛藥去疴,嚴肅查處任人唯親、任人唯利,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干部等違規違紀問題,使選人用人風氣更加清朗。

要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體系。推進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全覆蓋,把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國有企業等所有有用人權的黨組織納入監督之中。健全監督機制,重點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檢查,落實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組織(人事)部門內部監督措施,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健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全方位監督。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落實任前事項報告、“一報告兩評議”、專項檢查、離任檢查、立項督查、“帶病提拔”問題倒查等制度,強化全過程監督。通過改革和制度創新,壓縮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不斷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和用人生態。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選好人、用對人,根本在於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書記要強化政治擔當,落實政治責任。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黨的干部工作政策,堅決抵制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組織人事部門要忠於職守、惟行惟勤,善於監督、敢於較真。要建立健全選人用人責任體系,完善責任機制,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使監督制度“帶電長牙”、威力充分釋放。

“禁必欲止,令必欲行。”各級黨委各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結合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等各項法規,下力氣抓好《辦法》的全面貫徹執行,用好監督制度利器,激濁揚清、興利除弊,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質量,推動選人用人風氣持續好轉,以新時代選人用人監督的新氣象新作為,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28日 02 版)

(責編:謝倩、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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