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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開后,其所形成的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一系列追逃追贓方面的“陳年舊案”相繼被突破——

“天網”何以越織越密

記者  姜 潔

2019年05月10日08: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相繼公布了一批境外追逃案件最新進展:4月9日,外逃25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袁國方回國投案﹔4月4日,外逃1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席飛被抓捕歸案﹔3月28日,外逃近17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於善福回國投案……

■今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天網2019”部署,扎實開展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成功追回了一批外逃多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月至3月,全國共追回外逃人員374名,追贓金額約6.24億元人民幣。

“天網”何以越織越密?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追逃案件的突破,是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最生動、最直接、最有力的體現。

■紀檢監察機關既做指揮員又當戰斗員,追逃追贓工作形成更大合力

“謝浩杰,我們是菲律賓移民局官員,應中國政府要求,因你在中國涉嫌職務犯罪,我們將逮捕你……”2019年1月13日19時許,在菲律賓移民局配合下,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謝浩杰被抓捕歸案。

曾任江蘇省紙聯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謝浩杰屬於地方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是監察體制改革后新增監察對象。2018年3月謝浩杰外逃,當年6月無錫市監委對其立案調查。謝浩杰案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中央追逃辦將其列為重點督辦案件。無錫市監委投入大量資源,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確定了他的犯罪事實,並摸清了他的出逃方向。2019年1月13日晚,根據中方請求,菲律賓警方成功將謝浩杰抓捕﹔1月16日,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與菲律賓總統反腐敗委員會在菲律賓馬尼拉市共同舉行謝浩杰交接儀式,雙方高級別官員出席﹔1月17日凌晨,謝浩杰被押解回國。

謝浩杰案是監察體制改革后,紀檢監察機關既做指揮員又當戰斗員的一個生動案例。改革后,紀檢監察機關在追逃追贓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有了新的變化,不僅僅是組織協調,還要具體負責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贓工作。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對檢察機關移送的外逃案件和線索進行了全面梳理,明確工作重點,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多措並舉推動外逃人員歸案。

監察體制改革后,黨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領導進一步強化,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各部門積極履行追逃、防逃、追贓相關職責的機制更加順暢,形成更大合力。“監察體制改革后最直接的變化在於打破了部門與部門間的本位主義,從過去的‘各管各’變成現在的‘一盤棋’,發揮了1+1>2的作用。”浙江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國家監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姚錦旗案為例,曾任浙江省新昌縣常務副縣長的姚錦旗外逃近13年,案件偵辦工作一度推進緩慢。2018年3月此案交由紀檢監察機關查辦后,在中央追逃辦直接指揮下,中央與地方、境內與境外、追逃與辦案合成作戰,3個月內即獲得姚錦旗虛假身份和潛在藏匿地等關鍵信息。“從姚錦旗觸網到被引渡回國,僅用短短44天就走完了通常需數月甚至數年的引渡法律程序,單靠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的。”該負責人說。

■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將新增監察對象納入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范圍

4月22日,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下,經過廣東省、深圳市兩級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扎實工作,紅通人員梁澤寧被新加坡執法部門遣返回中國。梁澤寧曾任深圳市田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村集體企業)董事長,涉嫌職務侵佔罪、合同詐騙罪。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梁澤寧涉案金額巨大,是侵害群眾利益的基層腐敗典型案例,此類案件是當前追逃追贓工作重點之一。

監察法頒布施行后,非黨員身份的村干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協警、城管編外人員等接受監察調查的消息屢見不鮮。監察全覆蓋,同樣也體現在追逃追贓中。今年初,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同時強調扎實開展重點個案攻堅,完善防逃制度機制,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中央追逃辦在部署2019年重點工作時提出,要聚焦國企和金融機構海外或分支機構、群眾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等薄弱環節,結合扶貧領域反腐敗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促指導地方追逃辦筑牢防逃堤壩。

2018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貫徹監察法規定,著力推進對國企人員、群眾性自治組織管理人員等新增監察對象的追逃追贓工作。2019年1月15日,潛逃境外長達15年的原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原海南省經濟合作廳黨組書記(代廳長)、華海公司董事長王軍文回國投案自首並積極退贓。這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后首名回國投案的國企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僅今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已發布於善福、席飛、袁國方等多名金融領域、國有企業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歸案的消息。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開展外逃人員“大起底”工作,將統計對象覆蓋到新增監察對象、涉嫌共同職務犯罪人員和行賄人等重要涉案人。大起底后,各地快速行動,以零容忍態度開展追逃工作。僅今年1月至3月,浙江省就追回外逃失聯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25人。

伴隨著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派駐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紀檢監察組被賦予監察權,為深入開展金融、國企領域反腐敗工作提供了重要組織和制度保障,使該領域的追逃追贓工作得到有效加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在梳理外逃人員信息基礎上,組織全行各級機構,對1995年以來涉嫌貪污、賄賂、挪用、侵佔、出具金融票証等職務犯罪的外逃人員情況進行大起底,開展拉網式排查,堅持“一案一策”、深挖細查﹔結合派駐機構改革,加快建立與地方紀委監委間的溝通協調機制,緊緊依靠、全力推動地方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堅持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懾雙管齊下,多措並舉促使外逃人員歸案

今年4月9日,外逃25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袁國方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民警的帶領下來到過境專區准備辦理入境手續,浙江省紀委監委追逃追贓室副主任胡高生用手機拍下了這一鏡頭。他告訴記者,對袁國方案本來是立足引渡計劃的,他們對袁國方及其相關涉案人涉嫌犯罪的証據已及時予以固定,對被引渡國的法律也作了仔細研究。若不是今年初案情突然出現轉機、袁國方本人提出願意自首回國,他們也打算在年內通過引渡方式啟動對他的追逃工作。

這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追逃追贓中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綜合運用多種法律手段加大對外逃人員的追緝力度,持續強化震懾、保持高壓態勢的寫照。“‘打勸結合’才能提高勸返工作的質量。”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勸返的同時一定不能放棄依法追逃路徑,要堅持用法律手段全面查清外逃人員的犯罪事實,為與外方開展執法合作和歸案后的依法懲處打下堅實基礎,“在國內,由各級監委開展調查取証,查清其涉嫌違反我國和逃往國法律的基本事實,同時依法開展凍結、沒收違法所得等工作﹔在國際上,由國家監委與外方執法機構開展國際合作,向外方提供外逃人員違法犯罪証據,依法提出引渡、遣返執法等合作請求,用法律手段擠壓其在國外生存空間,促使其轉變態度、投案自首。”

在法律手段發揮強烈震懾作用的同時,政策的感召力也得到充分彰顯。2018年8月23日,國家監委首次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發布當日,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吳青和倪小滬就相繼主動回國投案。這開啟了后續投案自首的連鎖反應:僅隔一天,外逃長達18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牛琳回國投案﹔5天后,職務犯罪嫌疑人吳添才回國投案……公告發布后,先后有100多人回國投案自首並主動退繳贓款,其中不乏一些負隅頑抗者,他們在重重壓力下瓦解了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線。

值得注意的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外逃人員的歸案方式更加多樣化,除了勸返外,遣返、引渡、境外緝捕等方式得到充分運用,以執法合作形式追回的外逃人員明顯增多。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多名外逃分子歸案,充分証明“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決不是一句空話,我們將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一以貫之、一刻不停,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做到力度不減、尺度不鬆,堅決切斷腐敗分子后路、絕其幻想。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10日 04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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