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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玉溪從嚴整治不擔當不作為:干部混日子,就要摘帽子!

2018年有137名干部“下”,其中處級干部42名、科級干部95名

2019年04月12日14:14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干部混日子,就要摘帽子!

2018年,137名干部因符合“下”的情形而進行組織調整——近年來,雲南玉溪市針對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集中整治溫吞型、打盹型、太極型、木偶型、比劃型、說唱型等“六型”干部,讓干部“能下”變“真下”,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切實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

玉溪著力暢通干部“下”的渠道。該市去年出台的《關於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 激勵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要求,狠抓專項治理,重點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佔著位子不想事、混天度日不干事、敷衍塞責不辦事的不作為、不稱職、不適宜擔當現職的干部沒市場、受懲戒,對“混日子”“磨洋工”“扯后腿”“掉鏈子”的干部堅決打板子、挪位子、摘帽子。致力於加強制度建設,該市先后出台《關於從嚴整治“為官不為” 推動玉溪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意見(試行)》《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關於推進領導干部“能下”工作常態化的通知》等文件,細化“下”的標准,明確“下”的方式,加大“下”的力度,形成“下”的常態。

該市明標准、劃底線,讓干部清楚為何“下”。對到齡免職(退休)、任期屆滿離任、健康原因調整、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問責處理、違紀違法免職等6種“下”的渠道的適用情形,根據當地實際進行了細化規范。明確22種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首條便是“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其中,多條劍指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比如,對群眾存在的實際困難或反映強烈的問題應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工作不敢擔當,不敢負責,進取意識不強﹔存在“庸懶散慢浮”等為官不為行為,工作紀律渙散﹔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溫吞型、打盹型、太極型、木偶型、比劃型、說唱型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六型”干部,均被該市列入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

為確保“下”得規范,該市明確6種“下”的渠道的調整方式,讓干部知道怎麼“下”。對干部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區分能夠承擔一定工作任務、不能正常上班、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三種情況,分別採取安排到職責較輕崗位或改任非領導職務、免去領導職務、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等方式調整。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根據其一貫表現和工作需要,區分不同情形,採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方式進行調整,並積極探索召回干部、集中教育、跟蹤考察、組織處理等方式。重中之重是,對基本素質較好,但性格、氣質、特長等個性特征不適應現職要求的干部,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調整到合適崗位﹔對領導能力不強、擔當精神不足、不能有效履職盡責的干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對工作有重大失誤但又不構成撤職以上處分的干部,免去現任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

干部並非一“下”了之。該市對“下”的干部加強跟蹤管理,讓他們仍有“上”的希望。在宣布組織決定時,耐心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有針對性地指出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對干部調整后的表現進行跟蹤分析,對非個人原因無法勝任現職崗位的,可平職調整到適合其發揮作用的崗位,對自身問題認識清楚、整改到位的,影響期滿后可恢復其所任職務。組織部門根據情況,抽調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參加全市專項工作,引導他們在專項任務、臨時崗位中繼續發揮作用,對表現優秀或成績突出的,給予適當表彰獎勵或依規重新任用﹔對表現較差的,再次進行組織調整。

致力於干部“能下”工作常態化,該市建立健全工作責任、考核評價、干部分析研判、調整處置等配套機制。各級黨委(黨組)承擔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將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情況納入“一報告兩評議”和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對推進干部“能下”工作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採取分類考核、專項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准考實干部德、能、勤、績、廉等綜合情況,對干部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定期分析研判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審計、信訪及相關職能部門,發現領導干部出現需要組織調整情形的,及時向黨委(黨組)報告。根據分析研判情況,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及時向黨委(黨組)提出干部調整建議,黨委(黨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通訊員 玉組)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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