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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黨和國家反腐敗工作新篇章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一年掃描

記者 姜 潔

2019年03月01日08:5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18年3月23日上午8時58分,中央紀委機關大院的機關大樓門柱上,一塊被紅色綢布覆蓋的牌匾在掌聲中被揭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此前不久,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產生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其領導人員。至此,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察委員會全部組建產生,標志著監察體制改革由試點邁入全面深化新階段,黨和國家反腐敗工作新的篇章就此開啟——

一年來,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察委員會完成組建和人員轉隸,共劃轉編制6.1萬個、轉隸干部4.5萬人﹔

一年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3.8萬件,處分62.1萬人,均創紀律檢查機關恢復重建40年來的最高值﹔

一年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整派駐機構設置,統一設立46家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129家單位﹔

一年來,多個省區市完成縣級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監察權延伸覆蓋各鄉鎮(街道)﹔

……

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用實實在在的行動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績單,為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不斷貢獻著創新探索和生動實踐。

加強黨對反腐敗全過程全方位的領導,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

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習近平總書記主持會議。此前,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中央紀委2018年工作情況和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准備情況匯報。

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舉行第十一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在新的起點上持續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為新時代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加強對反腐敗工作全方位全過程領導的典型例証。監察體制改革之前,反腐敗力量分散在紀委、行政監察機關、檢察院反貪機構等多個部門,存在管理多頭、政出多門、效率不高等問題。改革后,黨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區政治生態狀況、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黨委一把手參與本級管理干部問題線索談話、紀委向本級黨委專題報告頻度不斷增加……各地通過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探索,將反腐敗的力量統一整合到一個部門,由原來側重“結果領導”轉變為“全過程領導”,健全完善了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

2018年6月20日傍晚,一條短消息迅速登上各大門戶網站的顯要位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設立派駐機構,名稱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派駐紀檢監察組。這邁出了對中央和國家機關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的重要一步。從統一設立46家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129家單位,到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分類施策推進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再到各省區市紀委監委完成向機構改革后的省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監察組……一年來,各級紀委監委不斷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及時擴大派駐監督對象的覆蓋范圍,確保監督范圍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突出成效是強化了對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改變了過去對公權力監督乏力的狀況。黨員干部受監督,非中共黨員的公職人員也受到監督。2018年1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吉林工商學院原副院長張國志(非中共黨員)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據統計,2018年,吉林省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非中共黨員監察對象案件1176件1199人。監察體制改革之前,行政監察的范圍過窄,監督對象范圍有限,很多非中共黨員沒有被納入監督范圍。監察體制改革之后,執紀執法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督范圍,大大填補了原有監督范圍的空白點。

監察體制改革彌補的另一個空白,是原先由於紀法銜接不暢,導致在紀、法中間存在一片廣闊的空白地帶,存在“犯罪有人管、違法無人過問”的現象,一度出現“黨員帶著黨籍蹲監獄”等問題。監察體制改革之后,不僅要對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的行為進行審查調查,還要對輕微違紀違法、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監察調查。2018年4月,陝西涇陽縣王橋鎮木梳灣村3名非黨員村干部因違規向低保戶收取環境衛生整治費和參與收取村民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留歸個人使用,分別受到政務警告、政務記過處分。而在監察體制改革前,這3名非黨員村干部並非監察對象,其行為隻要不構成犯罪,就難以得到有力查處。

“改革后,監察機關依法履行的職責不是原來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反貪反瀆職能的簡單疊加,工作內容涉及違紀、違法、犯罪三個層面,要達到‘1+1=3’的效果。通過改革,我們在實現黨紀管住‘好黨員’到‘階下囚’空白地帶的同時,又進一步通過頒布監察法、實現監察全覆蓋管住‘好公職人員’到‘階下囚’的更廣闊領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

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健全反腐敗各項制度,把制度優勢轉化成為治理效能

2018年3月7日上午,福建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泉港閩運出租車有限公司原財務負責人林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這是福建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組建挂牌后,審判機關審結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

監委成立前,紀檢監察機關的調查結果不能作為証據直接用於司法審判,問題線索移交后,檢察機關必須重新立案偵查、重新取証、重新制作筆錄。改革后,監委被賦予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調查權,並與紀委合署辦公,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可以同時啟動、同步進行,監察機關依法收集的証據材料,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証據使用,紀法銜接更順暢更有效。

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無縫對接的工作機制,大大提升了辦案效率。龍岩市新羅區紀委監委在對西陂街道辦事處武裝部副部長兼出納王某涉嫌挪用公款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審查調查,僅用不到一個月時間就順利辦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確保紀委監委高效履職、與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銜接順暢,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職責關系、建立協調機制首當其沖,建章立制至關重要。參與制定和修改8部國家法律、2部中央黨內法規、3部黨中央發布的黨內規范性文件,發布中央紀委文件28部、國家監委文件5部……一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積極研究思考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工作流程再造問題,建立統一決策、一體化運行的執紀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持續為紀法貫通鋪設制度軌道,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主動適應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新模式,把監委組建后迫切需要的制度、流程等先建立起來。起草制定《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國家監察委員會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規定(試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30余項法規制度,制定信訪舉報、線索處置、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方面制度規范。制定《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規定(試行)》,明確監察對象范圍和管轄職務犯罪罪名。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刑事訴訟法,實施《國家監察委員會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等制度規定,確保了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工作銜接既規范有序又高效順暢。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把原來中央紀委的工作規則上升為黨中央制定的黨內法規。《規則》在指導思想中明確“全面貫徹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要求”,在領導體制中規定“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規則》還具體在管轄范圍、監督檢查、線索處置、審查調查、審理、請示報告、措施使用等各個環節,建立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扣緊紀委監督執紀和監委監察執法的鏈條,體現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的要求,實現執紀與執法同向發力、精准發力。

數字是最好的証明。2018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73.7萬人次,同比增長32.0%。其中,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10.4萬人次,佔63.6%,增長40.5%﹔妥善運用第二種形態49.5萬人次,佔28.5%,增長20.3%﹔准確運用第三種形態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次,佔4.7%,增長17.8%﹔果斷運用第四種形態5.5萬人次,佔3.2%,增長13.7%,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7萬人。相比五年前,現在紀委監委執紀執法均運用“四種形態”,無論是“四種形態”處置總量,還是第四種形態的處置量,都遠遠超過改革前的數量,真正體現了制度優勢正轉化為治理效能。

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使全面從嚴治黨和國家監察向基層延伸,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

“太好了,一下子少填好多份表格,給我們減輕了不少負擔!”近日,得知上級要求填的扶貧表格減少后,甘肅一位村干部高興地說。該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對2014年以來轉發和制發的報表進行了全面排查,共清理出各類表冊55份,在征求意見和研判的基礎上,廢止各類報表26份。

清理如此之多的報表,與甘肅省紀委監委的一份《監察建議書》有關:2018年9月初,甘肅省紀委監委第十審查調查室在初核扶貧領域問題線索的過程中,發現省扶貧辦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要求基層填報數據表格多、內容重復、部分數據統計口徑復雜繁瑣的問題。經深入基層進行調研核查后,省紀委監委於10月9日向省扶貧辦發出《監察建議書》,建議省扶貧辦通過提高數據共享能力,解決數據重復填報、多頭填報、內容重復交叉的問題,盡可能減少基層上報數據工作,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這是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打虎”“拍蠅”“獵狐”多管齊下,使全面從嚴治黨和國家監察向基層延伸,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獲得感的一個鏡頭。黨的十九大以來至2018年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管干部7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5人。2018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3.8萬件,處分62.1萬人,分別增長20.9%、17.8%,均創紀律檢查機關恢復重建40年來的最高值。在高壓震懾下,全國共有2.7萬名黨員干部主動交代了違紀違法問題,500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主動投案。截至目前,我國已連續4年開展“天網”行動,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5000多名,其中“百名紅通人員”56人,追回贓款100多億元。在《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規定的投案自首期限內,165名外逃人員主動投案。如今,腐敗分子已然成為人人追打的“窮寇”。

相對於“遠在天邊”張牙舞爪的“老虎”,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給群眾的感受更真切,對群眾的傷害更直接。基層公職人員濫用公權力,讓公權力“越界”而為,直接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群眾看在眼、記於心,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威信和執政之基。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各地積極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著力打通監督監察“最后一公裡”。

日前,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派出大柘鎮監察辦成立不到一個月,就發現所轄后壟村報賬員未能按規定發放有機肥,並有與后壟村干部共同侵佔有機肥的問題。監察辦查清問題后,對這名村級報賬員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派出監察辦公室,是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探索推動監察工作向鄉鎮(街道)拓展延伸的創新舉措。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浙江針對新增監察對象很大一部分是基層公職人員、被授權履行公共事務人員等,著力探索強化對基層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截至目前,全省1389個鄉鎮(街道)已全部完成監察辦公室設置和人員任職工作,共任命監察辦公室主任1260人、副主任1178人、監察員3966人,履行對基層行使公權力人員的監察職能。

湖北出台《關於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意見》,全省設立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1208個,配備鄉鎮(街道)專職紀檢監察干部3304人﹔四川完成縣級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監察權延伸覆蓋全省21市州的所有鄉鎮(街道)﹔新疆全區縣級監委向所有鄉鎮(街道)派出的1058個監察辦公室全部挂牌,與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合署辦公……各地通過監察體制改革向基層延伸,努力做到公權力運行到哪裡,監督就覆蓋到哪裡。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家監察體系總體框架初步建立,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已經形成,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監察道路。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唯有乘勢而上、攻堅克難、奮發進取、砥礪前行,才能始終矗立改革潮頭,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鞏固反腐敗壓倒性勝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 人民日報 》( 2019年03月01日 06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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