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衛光
2018年12月03日08:52 來源:《求是》2018/23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諸暨楓橋的干部群眾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1963年,“楓橋經驗”經毛澤東同志批示后在全國推廣,55年來歷久彌新、經久不衰,成為我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光輝旗幟。
習近平同志高度重視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03年在浙江工作時,明確提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社會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對堅持發展“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這些年來,紹興全市上下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指引下,傳承弘揚、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緊密結合各個不同時期形勢任務的變化,與時俱進賦予其新的內涵,努力發揮好“楓橋經驗”在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協調經濟社會關系、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鞏固基層政權中的重要作用,在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
堅持黨建引領,確保基層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些年來,我們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始終把黨的領導與“楓橋經驗”基本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貫穿於基層改革發展穩定各領域全過程,把黨的基層組織作為創新社會治理的“主心骨”,大力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強化黨組織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有效整合基層力量資源,積極創新“黨建+”模式,探索基層黨建新做法。堅持把黨建作為引領發展、推進基層治理的“牛鼻子”,深入實施“黨建+基層治理四平台”“黨建+鄉村振興”“黨建+兩新組織”“黨建+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黨建+陣地建設”,使黨的旗幟在每一個陣地高高飄揚,確保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基層工作中。推行黨建工作清單制,每年制定黨建工作責任清單、任務清單,並與中心任務、重點工作緊密結合,使黨建工作“脫虛向實”、責任層層落實。實踐証明,黨的領導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根本保証,必須推動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有機銜接,把黨組織的服務管理觸角延伸到社會的每個末梢,實現黨領導下的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堅持人民主體,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發動和依靠群眾是“楓橋經驗”的精髓所在、靈魂所在,是黨的群眾路線在社會治理中的具體體現和實現形式。這些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每年新增財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於民生,讓群眾更好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堅持既要依靠群眾、更要為了群眾,用腳步丈量民情,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上下功夫,點對點、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著力打通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裡”。從2003年起,全市堅持實施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制度,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形成了“干部多下去,信訪少上來”的良好局面,歷年信訪積案化解率超過92%,居全省第一,去年成為全省唯一“零非訪”城市,今年前10個月繼續保持“零非訪”。實踐証明,堅持人民主體,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堅定不移走好黨的群眾路線,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到關心每一項“關鍵小事”、解決每一件具體糾紛上,做到治理過程讓群眾參與、治理成效讓群眾評判、治理成果讓群眾共享,不斷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三治融合”,積極創新基層善治路徑。“楓橋經驗”產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結合民間自治傳統來解決基層矛盾糾紛。隨著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必須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來適應日趨多元的利益訴求。這些年來,我們深入推進基層法治,積極創建民主法治村,實現“一村一律師”全覆蓋,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層治理實踐。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制定了“鄉村典章”——《石磁村典章》,對集體土地、資產、工程、財務等事項予以細化明確,實施后矛盾糾紛明顯減少,法治化程度不斷提高。積極踐行基層德治,挖掘當地深厚歷史文化蘊含的德治理念,發揮道德在基層治理中的引領、規范和約束作用,提高全社會道德水准,在更高水平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的村多年來無刑事民事案件、無出村上訪事件,村民安居樂業。實踐証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路徑,必須加強“三治融合”體系建設,夯實自治這個基礎,強化法治保障作用,發揮德治引領作用,更好地實現基層善治。
堅持“四化並舉”,著力促進治理成效升級。以互聯網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發展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新挑戰,也為“楓橋經驗”注入了新的時代元素。這些年來,我們積極探索“科技+”“互聯網+”社會治理創新模式,全力打造“楓橋經驗”升級版,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積極發展城鄉基層生活服務類、公益事業類、慈善救助類、專業調處類等社會組織,充分發揮他們在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推動關口前移、力量下沉,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確保問題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置,絕大部分糾紛在鄉鎮以下解決。堅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齊抓”,加快建設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立社會治理數據庫,全面建成“雪亮工程”,用科技手段破解過去用道德、行政、法律手段解決不了的難題。堅持“用不同的鑰匙開不同的鎖”,健全完善大調解體系,在交通、醫療、勞資、環保、拆遷等領域建立專業調解組織,高效化解矛盾糾紛。實踐証明,“四化並舉”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手段,必須把“楓橋經驗”基本精神與現代治理理念結合起來,更好地把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
堅持共建共享,不斷優化社會治理格局。“楓橋經驗”誕生、發展、深化的過程,反映出中國社會治理模式和治理格局的變化過程。這些年來,我們堅持“楓橋經驗”在規范基層秩序、夯實基層基礎實踐中所體現出的協商協調、協同協作理念,進一步認識“誰來管、怎麼管”“誰來治、為誰治”這一基本問題,不斷創新全社會共同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機制和載體,著力構建維護社會平安穩定的“命運共同體”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堅持統籌聯動、開放共治的理念,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和政府在實施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整合政法部門、其他部門、群團組織的力量,引導廣大社會成員以主人翁精神參與社會治理,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積極探索“契約化”共建,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與社區黨組織以“協議+清單”形式共同推進社會建設和管理。實踐証明,共建共享是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方向,必須充分整合廣大社會成員的力量,發揮各個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不斷增強基層治理的協同性、整體性、實效性。
(作者:中共浙江省紹興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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