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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新時代干部人事檔案工作

——中組部負責人就制定印發《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人民日報記者

2018年11月29日08: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此,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人接受採訪,就《條例》的制定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為什麼要制定出台《條例》?

答:中央印發《條例》,目的是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充分發揮干部人事檔案在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黨的十九大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全黨的指導思想,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明確了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對落實好干部標准和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作出部署,這都需要在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從制度層面作出系統謀劃、全面部署。應當看到,創建於延安時期的干部人事檔案,蘊藏著大量珍貴史料,凝聚著黨的光榮傳統,在不同歷史時期為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教育培養、選拔任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發現的干部人事檔案涂改造假等問題,嚴重損害了檔案的權威性和公信力,迫切需要從制度建設入手研究解決,扎緊“籬笆”、筑牢“堤壩”,從根本上鏟除干部人事檔案造假等問題存在的土壤和條件。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嚴把選人用人檔案關、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應用、推進干部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積累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也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確,使之堅持下來,並以制度創新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各項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可以說,《條例》的出台,為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各級各類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將有力解決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力促進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問:《條例》制定的主要考慮是什麼,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制定《條例》總的考慮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總結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經驗做法,從體制機制、內容建設、日常管理、利用審核、紀律監督等方面全面從嚴加以規范,為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各級各類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條例》共7章46條,分總則、管理體制和職責、內容和分類、日常管理、利用和審核、紀律和監督、附則,明確了干部人事檔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覆蓋了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全過程和各環節。

問:《條例》與1991年頒布的《干部檔案工作條例》比較,作了哪些調整和完善?

答:與《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相比,《條例》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調整和完善。一是明確新時代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定位。提高政治站位,鮮明提出干部人事檔案是黨的重要執政資源,始終服務廣大干部人才,服務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二是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分級負責、集中管理體制,打造政策統一、相互銜接、有機配合的工作新格局,精簡整合《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日常管理具體內容,形成一個以宏觀指導和原則要求為主,又兼顧實際操作的黨內法規。三是突出全面從嚴要求。新增檔案審核內容,堅持干部人事檔案“凡提必審”“凡進必審”“凡轉必審”,全面規范檔案的“建、管、用”,新設專章明確檔案工作紀律和監督要求,細化責任分工,強化責任擔當。四是注重效用發揮。豐富完善檔案內容,重點收集體現干部忠誠干淨擔當等方面的材料,增加檔案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要求,為全面歷史辯証地評價干部提供翔實的檔案信息。

問:新形勢下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總體上要把握哪些要求?

答:《條例》提出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科學管理、改革創新,服務廣大干部人才,服務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條例》強調,新形勢下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要遵循5項原則:(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二)依規依法、全面從嚴﹔(三)分級負責、集中管理﹔(四)真實准確、完整規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問:干部人事檔案包括哪些內容,主要作用是什麼?

答:干部人事檔案是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在黨的組織建設、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務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個人政治品質、道德品行、思想認識、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素養、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以及家庭狀況、社會關系等情況的歷史記錄材料,主要包括干部的履歷類材料,自傳和思想類材料,考核鑒定類材料,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學術評鑒和教育培訓類材料,政審、審計和審核類材料,黨、團類材料,表彰獎勵類材料,違規違紀違法處理處分類材料,工資、任免、出國和會議代表類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干部人事檔案是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監督干部和評鑒人才的重要基礎,是維護干部人才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重要執政資源,屬於黨和國家所有。黨的十八大以來,干部人事檔案在干部考察、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巡視巡察、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社會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問:《條例》適用范圍是什麼,如何解決不同類別人員流動中的人事檔案管理問題?

答:《條例》主要適用於黨政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針對不同類別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問題,在工作機制方面,《條例》要求,建立由中央組織部牽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與的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協調配合機制,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和業務標准,解決有關問題,促進工作有機銜接、協同推進。在制度設計方面,《條例》要求,流動人員等其他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由相關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精神另行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規定,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條例精神制定。以《條例》為基本遵循,推動形成以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為引領,全國各級各類人事檔案管理政策融通、機構聯通、流轉暢通的新模式。

問:《條例》對解決干部人事檔案涂改造假問題有什麼具體措施?

答:針對干部人事檔案涂改造假問題,《條例》堅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有關要求,上緊規矩制度發條,用嚴格制度和嚴明紀律規范檔案“建、管、用”各個環節,將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常抓常管、全程監督落到實處。一是嚴明“建”的職責。《條例》首次明確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人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內容建設,嚴肅填寫,嚴格審核,確保歸檔材料的真實准確。二是嚴肅“管”的紀律。《條例》對檔案的接收、保管、轉遞等管理環節,細化工作要求、明確制度規定、亮明紅線警示。三是嚴格“用”的程序。《條例》明確干部人事檔案利用工作要求、范圍和程序。同時對干部人事檔案審核范圍、內容和問題處理等進行規范,全面落實中央“凡提四必”要求。四是嚴抓監督懲處。《條例》明確要求建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制度,並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等作出規定。

問:《條例》對充分發揮干部人事檔案作用提出哪些具體要求?

答: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核心在於利用。《條例》對干部人事檔案的利用方式、范圍和程序等進行規范,並對如何進一步發揮檔案的作用提出要求。《條例》強調,干部人事檔案利用工作應當強化服務理念,嚴格利用程序,創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發揮檔案資政作用、體現憑証價值。干部人事檔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閱、復制和摘錄等。《條例》專門明確了干部人事檔案7個方面的利用范圍,還開創性地提出干部維護個人合法權益利用檔案的途徑和要求。《條例》明確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及其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應當運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檔案科學利用機制,為干部資源配置、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宏觀管理、組織人事工作規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務。

問:《條例》在加強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紀律和監督方面作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條例》以專章形式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紀律和監督作出了規定:一是嚴明紀律。《條例》針對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提出“十一嚴禁”的紀律要求,劃出工作底線,標明工作禁區,豎起警戒欄杆。二是嚴格監督。《條例》明確規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下級機關(單位)和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職責,構建上級監督、自我監督、內部監督、其他部門監督、社會監督等全方位多維度立體化監督體系。三是嚴肅追責。《條例》明確規定,對於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糾正﹔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並視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處理。

問:下一步,對貫徹落實《條例》有什麼考慮?

答:制度建設是治本之策,制度執行是關鍵所在。在抓好《條例》貫徹落實上,我們考慮要重點做好以下3個方面工作:一是開展學習培訓。及時組織培訓,積極開展宣傳,深入解讀《條例》,准確把握《條例》的精神和要求。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結合實際,依照《條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細化有關措施,將《條例》各項要求落細落實、落地見效。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注意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對執行不力的及時予以督促糾正,推動工作有力有序進行。中央組織部將跟蹤了解各地各部門的《條例》貫徹落實情況,並適時進行專項檢查。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29日 11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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