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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者說:在共治中創新“楓橋經驗”

浙江紹興市委常委、諸暨市委書記  徐良平

2018年11月16日08: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55年前,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浙江省諸暨市“依靠和發動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15年前,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5年前,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跨越半個多世紀,“楓橋經驗”歷經風雨洗禮,依然生機勃發,根本在於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主體,依靠群眾、組織群眾、發動群眾。

隨著時代的變遷,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對社會治理提出了越來越多的精細化需求﹔在物質需求逐步滿足的同時,人民群眾對精神需求有了更多新期待,尤其是參與社會活動、實現自我價值的願望日益強烈。當前很需要推動政府由管理向服務轉變,通過社會組織重新把群眾組織起來,以其專業性、公益性、群眾性所長,補政府治理之缺、之短。

黨建引領是社會組織的“魂”,基層基礎是社會組織的“根”。我們一邊把黨建作為社會組織建設的頭道工序,健全完善社會組織功能型黨組織、黨建指導員、黨員結對聯系等制度,一邊堅持腳步往下移、力量往下沉,搭建市、鎮、村(社區)三級社會組織服務平台,全方位支持社會組織發展。一大批鄉賢參事類、平安巡防類、鄉風文明類、矛盾調解類社會組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3099家社會組織,28.2萬名參與者,成為諸暨基層治理中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離不開三個“堅持”。首先是堅持讓專業人干專業事。其次是堅持激發志願者積極性。目前,諸暨全市實名注冊志願者有7.4萬名,年服務時間超過180萬個小時。在楓橋鎮,由100多名不同年齡、不同行業志願者組成的“紅楓義警”, 已成街頭亮麗風景線,實現了民警、協警、義警“三警協同、守望平安”。再次是堅持讓“社會人”干社會事。比如在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過程中,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通過“一村一策”制定紅白喜事操辦規章,“婚事新辦、喪事儉辦、喜事簡辦”成了當今諸暨農村的新規矩。

社會組織靠的是群眾,為的是百姓。社會組織作用多發揮一分,社會治理成效就多提升一層。鼓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依托自身優勢,在社會治理中最大限度發揮作用,就能真正讓“微治理”釋放大能量,構建起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作為“楓橋經驗”的發源地,我們當繼續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力求做到過程讓群眾參與、成效讓群眾評判、成果讓群眾共享,探索新時代群眾路線的新途徑。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16日 09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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