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建>>“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創新案例”征集評選活動

內蒙古包頭市土右旗: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3+X四方共議”民主協商機制 推進城市社區共建共治共享

中共內蒙古包頭市土右旗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31日14:2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土右旗地處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三市區域中心,是內蒙古自治區基層黨建工作先進示范地區,也是新型中等城市建設的實踐者,全旗共有城鎮社區11個,城鎮人口10.4萬人。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程中,土右旗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組織工作特別是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大黨建工作格局,著眼於解決問題、健全機制,探索推行了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3+X四方共議”民主協商機制,為老百姓解難題辦實事,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居民群眾的普遍好評。

一、背景與起因

近年來,隨著全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深入推進,經濟社會發生深刻變化,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利益訴求更加多樣,迫切需要我們加強城鄉社區民主協商,有效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與文明進步。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再次明確指出“要發揚基層民主,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協商,推進社區協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要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2017年,全國、全區、全市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相繼召開,提出“城市基層黨建是以街道(鄉鎮)社區黨組織為核心,有機聯結駐區單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各領域黨組織,實現組織共建、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功能優化的系統建設和整體建設,以此推動基層治理創新、提升為民服務水平”。上級黨委的這些重大決策部署,為我們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基層黨建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在這些歷史背景下,土右旗委積極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致力於補齊城市基層黨建特別是社區黨建短板這個核心,旗委一班人認真思索、召開會議深入研討,最終提出了以建強黨組織為核心、以區域黨建為紐帶、以共駐共建為平台、以創新社會治理和改善民生為目標的社區“3+X四方共議”民主協商機制,並作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載體進行了全面部署,有序帶動全旗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二、主要做法和經過

2016年,土右旗委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研究推行了社區黨委、社區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四方共議”機制,並在22個居民小區試點推行,旨在通過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協商解決小區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當年在四方之間“雙向交叉、雙向任職”、解決居民與物業之間的矛盾糾紛、規范組建部分小區業委會和引進物業企業、開啟物業費收繳法制“綠色通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制度成果。2017年以來,為進一步擴大基層協商主體、明確協商內容、健全協商機制等,旗委在總結“四方共議”機制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城鎮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全面推行“3+X四方共議”機制的實施方案》和《實務規程》,在全旗范圍內全面集中推行。具體做法是:

(一)“四大主體”構筑協商共議團隊。民主協商機制的主體是“3+X”,即把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居民代表作為3個協商議事固定群體,把基層政府、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共建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利益相關方作為非固定群體,即與協商共議事項有關的利益相關方。機制實施中,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以鄉鎮區域聯合黨工委和社區聯合黨委為紐帶,組織、協調、整合相關共議主體,開展集體協商議事,努力達成共識。

(二)“七類事項”把握協商共議重點。把協商共議事項歸納為區域黨建、物業管理、居民需求、惠民政策、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及其他熱點難點問題等7大類,具體包括“五議”,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重點工作部署在城鎮社區的落實,城鎮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社區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與公益事業,社區居民反映強烈、迫切要求解決的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要求協商共議的事項,各類協商主體提出協商需求的事項等,為協商共議明確了方向和重點。同時,明確了“三不議”,即對明顯違反黨的政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事項﹔上級黨委、政府有明確要求、明文規定必須執行的事項﹔明顯帶有歧視性、不公平的事項,不予商議。通過明確“什麼可以議、什麼不能議”,合理界定協商議題的范圍,最大限度保証了協商成果合法有效。

(三)“四個步驟”優化協商共議流程。協商共議主要採取提議、商議、審議、決議四個大步驟13步程序開展民主協商議事。一是提議,暢通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常態化的社情民意征集機制,由社區黨委和居委會圍繞區域黨建、物業管理、居民需求、惠民政策、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等事項,採取發放征求意見卡、設立征求意見箱、入戶訪談、召開座談會、網絡征詢等多種渠道征集。在此基礎上,適時召開社區“兩委”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提出協商議題,確定與之相關的共議主體。截止目前,全旗11個社區共梳理提出協商議題210項,其中由上級政府部門根據需要轉交社區代為梳理發起事項13項,其他均為居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暢通了社情民意表達渠道。二是商議,集聚共議主體智慧力量。建立民主協商議事制度,議題確定后,由社區黨委召集利益相關方(“X”)等共議主體,邀請轄區內“兩代表一委員”、群團組織負責人等威望較高、辦事公道的居民群眾代表,有效運用居民議事會、小區協商、業主協商、居民決策聽証、民主評議等形式開展協商共議,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努力達成共識,並由社區黨委召開聯席會議表決同意形成商議意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三是審議,強化上級黨委審核把關。社區黨委形成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后,必須上報鄉鎮黨委,由鄉鎮黨委及時抽調鄉鎮干部,聘請專家學者、專業社工機構等成立評審工作小組,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對實施方案進行評估審核,確保實施方案科學規范、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同時,建立鄉鎮領導干部包社區的包聯責任體系,全程參與社區每一件共議事項的民主協商,為做好評估審核打好提前量。截止目前,共有6項共議事項未通過鄉鎮黨委審核而暫停實施。四是決議,組織居民代表公投抉擇。鄉鎮黨委審核同意后,由社區“兩委”組織召開居民代表大會,就共議事項實施方案做出公投抉擇,形成決議當場予以公布,切實增強了決議的權威性、約束力和公信力。

(四)“三項機制”落實協商共議成果。為推動民主協商共議機制落到實處,建立了共議成果的採納、落實、反饋制度。共議事項公投抉擇后,社區黨委分別就每一個事項的實施方案制定成契約、協議等文本,與利益相關方訂立公約,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等內容﹔組建監督員隊伍,並深化社區黨務、政務、居務公開制度,對共議主體公約履行情況定期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民情事項辦結后形成辦結單,及時向居民群眾反饋辦理結果,有效提升了居民群眾的滿意度。

三、成效與反響

(一)進一步強化了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深入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各社區黨委與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包聯單位黨組織均成立了聯合黨委,聯合黨委書記由社區黨委書記擔任,定期建立和實施項目清單,開展在職黨員“雙服務雙認領”活動,同時以社區為評價主體,建立了互聯互動雙方黨組織年度考評向對方提出書面評價意見和向上級黨組織反饋制度,有效壯大了社區黨組織共駐共建力量,夯實了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同時,社區黨委以區域聯合黨組織為平台,立足於解決居民群眾實際問題,定期收集議題,引領利益相關方定期召開協商議事會、居民代表大會、民情懇談會等會議,通過協商議事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和作用,形成了“社區吹哨、部門報到”的良好格局,為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找到了有效途徑。截止目前,除社區黨委和居委會外,共有鄉鎮、駐旗機關企事業單位、業務委員會、物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等210多個利益相關方及1200余名黨員、群眾代表參與了協商共議,城市基層黨建互聯互動、融合發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進一步滿足了社區和居民群眾所想所需所盼。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辦居民之所需,是推行“3+X四方共議”機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機制推行以來,社區黨組織通過對居民群眾關注的實事一件件辦好,對制約社區黨建的難題一件件破解,為創建幸福社區奠定了堅實基礎。比如團結社區黨委針對華科小區居民強烈反映的天然氣入戶難題,聯合住建局、華億天然氣公司、華科小區業主和物業企業等,協商實施了天然氣入戶改造工程,有效凝聚了黨心民心﹔振華社區、花苑社區黨委通過與住建局、小區業委會、物業企業協商,成功解決了府東、榮國府、果園等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問題和矛盾糾紛,帶頭扭轉了全旗物業管理“惡性循環”的態勢,深受居民好評﹔后炭市社區黨委聯合包聯單位和部分非公企業,通過協商共同籌資,實施了平房區安防監控系統安裝工程,滿足了群眾對於安全的需求﹔溝門鎮農林街社區黨委協商農大職院、137儲備處等共建單位,為老舊居民小區樓道和防盜門進行了修繕,進一步改善了職工家屬的生活環境。截止目前,11個社區黨組織充分征集民意,採取民主協商機制累計解決涉及小街巷整治、環境治理、水電等基礎設施及物業管理、居家養老、幫困帶富等方面的民情事項190余件,實現了服務居民工作全覆蓋。

(三)進一步提升了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業化水平。通過實施“3+X四方共議”機制,引導社區黨組織大力推行了“社區黨組織+專業組織”工作模式,建立了需求化研判、組織化實施、專業化服務、項目化運作、品牌化管理與群眾評價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根據居民群眾需求,引進11家專業社會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項目,比如興隆社區黨委積極引進“幸福九號”專業組織,為轄區1900余名老年人提供餐飲、理療等服務﹔后炭市、影院等社區成立“常春藤手工藝協會”,為轄區婦女開展手工藝技能培訓,幫助就業創業、提高收入水平﹔各社區黨委有效整合包聯單位、義工聯合會等共建資源,協商成立了以黨員為主體的志願者服務隊伍,組織志願者圍繞扶危濟困、社區事務、公共衛生、公益活動等主題,深入開展8大類志願服務活動962次,推動城市志願服務活動常態化長效化﹔回民社區黨委聯合旗教育局、旗直屬中小學和部分旗直部門單位,實施了“社區少年宮”學生素質提升項目,精准對接師資與生源,開設舞蹈、繪畫、書法、電子琴等課外輔導課程,累計服務學生5200余人次,項目在市委組織部舉辦的評選活動中榮獲二等獎。

(四)進一步培養和壯大了社區后備力量。通過落實“3+X四方共議”機制,累計有17名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干部被選派到社區任職,一批政治覺悟高、綜合素質強、經驗豐富、熱心社區建設和公益事業的黨員群眾代表主動參與到了社區黨建工作中來,他們在正確引導輿論、宣傳發動和示范帶動群眾參與社區事務管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社區“兩委”開展工作可依賴的重要力量。同時,社區黨委在推進民主協商過程中,注重把居民代表中的骨干力量培養成社區干部或后備干部,進一步拓寬了社區干部的來源渠道。

(五)進一步增強了基層社會治理能力。“3+X四方共議”機制作為推進社區民主協商的有效載體,暢通了不同利益訴求方有效溝通的渠道,既能引導群眾理性思考問題、表達訴求、對待分歧,學會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相互支持,共建幸福美好家園﹔又能通過多元主體對社會治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合作管理,及時發現和化解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矛盾和問題,避免問題擴大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效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四、經驗與啟示

(一)推進“3+X四方共議”機制,旗委、鄉鎮、社區黨組織要高度重視。黨委高度重視是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的首要關鍵,隻有各級黨委特別是一把手的高位推動,才能形成旗、鄉鎮、社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土右旗在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民主協商機制過程中,成立了以旗委主要領導為組長,旗委常委、組織部長為副組長的工作指導小組,加強政策研究,注重分類指導,提高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把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成效作為鄉鎮、社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黨組織書記工作責任。實踐証明,正是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社區“3+X四方共議”民主協商機制才得以有力、快速、高效地落到實處,成為基層廣大群眾點贊的“民心工程”。

(二)推進“3+X四方共議”機制,必須強化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的領導是社區民主協商的應有之義和內在要求。土右旗在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中,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隨處可見,無論是共議主體確定、協商議題征集,還是協商過程掌控、協商成果落實,社區黨組織始終是領導核心。實踐証明,正是由於社區黨組織把握方向、把控局面的作用得以彰顯,保証了民主協商始終與黨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相一致,與公共利益相契合,與基層和諧穩定相銜接,並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和發展。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隻能強化、不能弱化。

(三)推進“3+X四方共議”機制,必須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民主權利。社區民主協商如果缺乏廣泛的群眾基礎,就會不切合實際,缺乏效力。土右旗在推進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中,注重保障社區居民群眾的民主權利,調動居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在協商主體上,把方方面面的群眾代表作為協商主體﹔在協商內容上,把與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事項作為協商重點﹔在協商過程中,無論是事前收集問題,事中多方商議,還是事后成果落實,都注重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實踐証明,正是由於構建了保障居民群眾民主權利的完整鏈條,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才贏得了廣泛的群眾基礎。

(四)推進“3+X四方共議”機制,必須以較真碰硬的精神抓好成果落實。協商成果得不到有效落實,民主協商的權威性勢必被削弱,居民參與協商的積極性勢必降低。土右旗通過建立“三項制度”,充分發揮監督員隊伍作用,建立健全成果督辦反饋機制,倒逼成果落實,以成果落實取信於民。實踐証明,落實好協商成果,要敢於較真碰硬,以嚴的要求、嚴的標准推動成果落實,讓群眾滿意,使社區“3+X四方共議”機制獲得持久的生命力。

(責編:宋晨、喬業瓊)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