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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欽州市:實施“三抓三促”工程 打造城市發展紅色引擎

中共欽州市委員會組織部

2018年10月30日16:0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欽州市地處面向東盟開放開發重要戰略要地,城市發展迎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也給城市基層黨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在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上進行探索創新。為貫徹落實好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精神,破解城市發展系列難題,欽州市大力實施“抓黨建促發展、抓治理促和諧、抓服務促民生”工程(以下簡稱“三抓三促”工程),創新了城市基層黨建機制,構建了“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的城市基層黨建新格局,筑牢了城市基層黨建根基,有效提升了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一、實施背景

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和“一帶一路”南向通道建設的快速推進,欽州市城市居民人數不斷增加,城市經濟成分、社區結構、城市管理模式等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各種城市社區管理的矛盾問題凸顯。一是社區黨務工作力量薄弱。欽州市街道編制較少,城市社區干部配備有限,從事黨務工作人員不足,有的社區陷入疲於應對日常事務的狀態。二是共建共享機制不夠順暢。駐社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兩新組織等較多,但轄區各領域黨組織一定程度上存在行政隸屬壁壘,沒能形成聯動共建的強大合力。三是服務功能不夠優化。駐社區的學校、醫院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兩新組織、居民區等具有場地、設施、高知識群體等資源優勢,但大部分局限在自享自用范圍,資源優勢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和諧的城市居住環境,需要進一步改進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健全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機制,完善基層黨建服務體系,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不斷創新。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實施“抓黨建促發展”工程,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一是強化層級聯動。強化頂層設計,系統謀劃、統籌安排、分析研判、督促落實,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推動街道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在全市12個街道推行“大工委”制和在40個社區推行“大黨委”制,吸收駐街道轄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兩新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等人員擔任兼職委員,強化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完善市、區(縣)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街道“大工委”聯席會議制度、社區“大黨委”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或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對社區需要協調解決的大事、關系民生福祉的實事、基層無力解決的難事,進行聯動解決。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制度,市、區(縣)四家班子黨員成員和街道黨工委成員每人聯系一個社區黨組織,定期調研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逐步形成了市、區(縣)、街道、社區黨組織四級聯動抓基層黨建的工作體系。二是突出區域聯動。成立街道兩新組織綜合黨委,在區(縣)黨委組織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轄區內兩新組織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兜底管理。依托各類園區、住宅小區、商務樓宇、商圈市場設立區域性黨組織,依托行業協會、商會設立行業性黨組織,擴大城市新興領域黨建工作覆蓋,著力推進了街道、社區、小區、駐街道單位、新興領域黨組織共駐共建。目前,全市非公企業、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分別達到93.01%、89.81%,排在廣西各地市前列。三是實行黨群聯動。建立健全基層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配齊配強群團組織負責人,落實黨群工作聯動運行機制,深入開展“黨建帶群建、群建促黨建”活動,聚焦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服務事項,以黨組織為紐帶,引導群團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服務群眾、服務社會和服務發展。目前,全市建立社區婦女聯合會40個,配備婦聯主席40人。

(二)實施“抓治理促和諧”工程,社會治理力量得到有效凝聚。一是堅持共駐共建共享,實現治理“一條心”。按照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原則,廣泛開展轄區黨組織“共駐共建”活動,推動社區服務聯動、管理聯抓、治安聯防、衛生聯管、環境聯治。實施“雙向服務”機制,社區為駐地單位開展社會化服務,駐地單位為社區提供場地、設施、資金、人才等資源。集中城區、街道、社區和駐社區院校、單位、企業的優勢資源,推動駐轄區單位黨組織與街道社區黨組織簽訂共建協議,互相提供資源清單和需求清單,通過免費使用、預約使用、付費使用等方式,將各類活動室、圖書閱覽室、體育活動場所、休閑健身設施等向轄區居民群眾開放,做到黨建共抓、文明共創、實事共辦、資源共享、發展共謀。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等單位為長田街道大井社區爭取辦公樓建設資金100萬元,市濱海新城管委向轄區開放停車位50個,向陽街道永福社區在市圖書館等單位的支持下建成了市首個社區圖書館。二是抓好網格化黨建,實現治理“一張網”。綜合考慮街道社區的地域分布、黨組織和黨員規模、駐區單位、小區、商鋪、居民區數量等因素,合理設置黨建網格,把黨建工作、服務群眾、市容環境、安全穩定等工作納入網格管理,全市社區劃分網格349個,建立黨小組123個,配備網格長和網格員429人。實施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社區制度,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全市1030個村(社區)設立村級黨代表工作室,共有5300多名黨代表駐室服務群眾。加強“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強化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銜接機制建設,引導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專業隊伍,在物業糾紛、家事糾紛、鄰裡糾紛調解和信訪化解等方面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三是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實現治理“一盤棋”。加強基層治安防控力量建設,推動綜治、公安、司法等部門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推進法治社區建設,全市組織選派警官78人、法官22人、檢察官18人、律師34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活動。依托社區綜治中心,加強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持續推進平安社區建設,確保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由社區黨組織牽頭,整合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力量,聯合駐轄區派出所,創新組建“紅袖章綜治巡防隊”。

(三)實施“抓服務促民生”工程,服務群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堅持把工作重心向社區傾斜。堅持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投、政策向基層傾斜,統籌使用各部門支持社區的政策、投向社區的資金、面向社區的項目。配強社區工作者,全市共配備社區工作者361人。加強社區服務場所配套建設,確保所有社區服務場所面積達500㎡以上。保障城市社區工作經費,每個社區每年配套工作經費3∼5萬元。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每個社區每年不低於10萬元。依托社區黨群(綜合)服務中心,積極開展社會保障、就業創業、衛生計生、綜合治理、文化等工作,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務,讓社區居民辦事少走冤枉路。二是堅持把工作力量向社區匯聚。發揮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示范引領作用,以及黨建工作站、廉潔工作站前沿陣地作用,把全市各級黨組織的資源下沉到社區抓好黨的建設、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會治理、民生改善、群眾服務等工作。以“主題黨日”為抓手,開展“進基層、辦實事、解民憂”活動,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社區群眾,協同會診解決問題。深化拓展“雙報到、雙服務”活動,通過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契約式管理,以群眾點單、黨組織下單、黨員接單的“三單制”服務模式,主動完成1∼2個服務項目,領辦1∼2個群眾“微心願”。2018年以來,全市169個黨建工作站和167個廉潔工作站解決熱點難點問題9752個﹔各單位到社區開展“主題黨日”活動1416次,“雙報到、雙服務”活動3188次,認領“微心願”3760個,為社區、群眾辦實事好事3016件。三是堅持把優質服務向社區覆蓋。積極拓展社區慈善超市、愛心驛站等服務平台,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生活需求。加強志願服務,整合黨員、青年、巾幗志願者等志願者服務力量,深入開展便民志願服務進社區、進小區、進樓院、進家庭活動。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服務隊,發揮其在開展健康養老、教育培訓、公益慈善、防災減災、文體娛樂、鄰裡互助、居民融入及社區生產生活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形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濃厚社區氛圍。2018年以來,全市社區共組建志願服務隊353支,組織志願服務活動1935次,參與志願服務活動26025人次。

三、經驗與啟示

(一)筑牢城市基層黨建根基,強化組織領導是核心任務。城市基層黨建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級黨委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謀劃、抓推動、抓落實,帶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市委履行主體責任,抓好社區黨建總體規劃和全面指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區(縣)黨委履行第一責任,提出思路目標,加強具體指導﹔街道黨工委履行直接責任,統籌抓好社區黨建、駐區單位黨建、兩新組織黨建﹔社區黨組織履行具體責任,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部署的各項任務。

(二)筑牢城市基層黨建根基,抓好統籌協調是關鍵舉措。各級組織部門是城市基層黨建的重要推動力量,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抓好工作落實﹔宣傳部門加強宣傳,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關心、支持、參與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民政部門做好社區治理的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發改、財政部門加大對社區公共設施建設、工作經費的支持保障﹔住建部門做好社區工作用房的規劃建設等工作﹔人社部門做好社區干部、社區工作者的社會保障工作﹔司法部門做好社區依法治理服務工作﹔黨委、政府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配合推動工作落實﹔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和行業系統同向發力。

(三)筑牢城市基層黨建根基,加強督查考核是重要保証。督查考核是推動城市基層黨建落到實處的重要手段,需要各級黨委加大督查力度,採取巡回督查、隨機抽查等形式進行督查,建立跟蹤督辦制度、情況通報制度,對先進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對存在問題及時通報整改,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將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作為區(縣)、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在年度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履職不力、措施不實、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處理。

(責編:宋晨、喬業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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