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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黨管干部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機統一

——《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讀后

張旭

2018年10月24日09:53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實現黨管干部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機統一

2018年5月1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背景下,如何加強黨對中央企業的領導、如何實現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作用的充分發揮,作出了全面的規定,是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頂層設計與微觀規制的基本規范。

“尚賢者,政之本也”。經過新中國建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40年以來的發展,我國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這些進步與我們的改革目標相比還有差距。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了變化,面臨的國內國際形勢都更加復雜,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和完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選拔和管理,就成為決定國家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毛澤東同志曾說:“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堅持黨組織對國有企業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不能變,著力培養一支宏大的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新時代加強黨的領導的重要抓手,就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200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就是要造就高素質中央企業領導人隊伍,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中央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在在黨中央領導下修訂出台《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就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推出比較成熟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選拔、激勵和管理規范,使中央企業的領導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實現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國企改革和發展目標。

黨管干部,需要加強制度創新。《規定》就是黨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是重要的制度創新。加強黨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不是要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死,讓我們的企業領導人員噤若寒蟬、唯唯諾諾、不敢作為。而是要在保証打造出一支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的基礎上,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使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區別於黨政領導干部,形成能領導中央企業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企業家群體,成為實現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增長的領頭人。這一新時代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群體將是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中堅力量。這一群體的形成,必將極大提高我國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和引領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一重大判斷,將我國對經濟體制改革的認識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同時,習近平總書記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全會所作說明中指出,國有企業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經過多年改革,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因此,究其實質,“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具體落實到實踐層面,就是國有企業與市場機制的關系。因此,《規定》中提出對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業績突出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應當及時提拔重用,激勵中央企業領導人講擔當、重擔當﹔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引導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干家﹔堅持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短期激勵與任期激勵相結合等措施,激發企業領導人員創新活力和創業動力。這些措施,都是對建設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家隊伍的正向激勵,是將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機制相統一的中央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

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保障,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積極探索對中央企業領頭人的管理規范,是保証國有企業在新時代更好發揮引領作用的關鍵﹔而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成熟,讓國有企業更好地在世界市場經濟大潮中拼搏,離不開具有“紅色”心臟、體魄健康、人格健全、能力卓越的企業家隊伍。所以,《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的出台,無疑是為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任務提出了全新方案,實現了黨管干部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機統一,也將為我國培育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筑牢了人才之基,這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基礎性工程。

當然,再好的制度或規定,要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不僅需要落實,還需要能夠不斷糾錯和完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也需要在執行過程中不斷發現問題、發現落實的難點和缺陷,注意區分行政干部和企業管理者的差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又符合企業家一般要求的科學的考評體系,為中央企業領導人減負鬆綁、激發活力,真正使《規定》簡便易行、有效管用。

(作者簡介:張旭,男,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原副院長,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雜志執行編委,全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長期從事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政治經濟學、世界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研究。)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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