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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制度引領 優化頂層設計
建設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企業家隊伍

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宋志平

2018年10月22日09:54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強化制度引領 優化頂層設計 建設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企業家隊伍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簡稱《規定》)。《規定》的印發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中央企業的全面領導,提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質量,實現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面對新時代的諸多挑戰,打造高素質專業化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是培育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關鍵。《規定》的印發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提供了抓手,將進一步強化制度引領,優化頂層設計,推動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企業家隊伍建設。《規定》綱舉目張、指引方向,有以下特點: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確保黨的領導權和管理權

《規定》強調,圍繞建設一支黨在經濟領域的執政骨干隊伍,豐富治國理政復合型人才的重要來源,充分發揮黨組織在選人用人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黨對中央企業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領導人員的管理權。

黨管干部原則是由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中央企業的國有資本性質決定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之所以取得全方位、深層次、開創性偉大成就,根本原因在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根本的一條,也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是黨的全面領導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體現,在中央企業各項管理原則中具有統領作用,是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夯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的根本保証。黨的堅強領導確保了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始終圍繞治國理政總目標,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履職盡責,擔當有為。中國建材集團始終堅信凡是黨建做得好的企業,改革發展業績也做得很好。實踐証明,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基礎上,才能筑牢中央企業的“根”,企業干部才能夠不斷迎難而上,敢於擔當、積極探索、奮發有為,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國有企業的競爭優勢、發展優勢,適應新時代社會主義建設需要,促進中央企業不斷改革和發展。

二、樹立正確導向,嚴格按照“20字”要求選好干部

《規定》將“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20字”要求寫進總則第一條,並就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准,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將“20字”要求全面細化,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樹立了對標基准。《規定》強調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必須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自信,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必須具有較強的治企能力,善於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懂經營、會管理、善決策﹔必須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勇擔當,善作為,工作業績突出﹔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嚴守底線,廉潔從業。二是強調突出政治標准和專業能力,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規定》強調堅持好干部標准,突出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三是強調加強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經營業績考核、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充分發揮干部考核評價的激勵導向作用。《規定》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激勵到位,體現差異化要求,合理設置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方式方法,增強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在干部管理上中國建材集團遵照嚴管厚愛原則,強化黨紀黨規意識,弘揚“親清”文化,工作上親密合作,利益上清清白白。將忠誠、創新、有能、有為、廉潔融入企業文化和核心價值觀,作為企業領導團隊的基本標准。在企業快速發展中,大力培養提拔有擔當有為的過硬人才,形成黨旗照耀、人才濟濟、萬眾一心的局面。今后在《規定》指引下,中央企業在正確導向的指引下,將進一步對標,突出重點,把握方向,科學激勵,一定涌現更多的優秀干部。

三、准確把握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規定》強調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必須准確把握市場規律,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創新注入了活力、指明了方向、開辟了通途。

《規定》從市場化選人、經營業績考核和優化職業經理人比例等方面加以指引。一是豐富和完善市場化選人方式。充分發揮董事會職權試點企業優勢,明確對經理層選用可以採取競聘上崗、公開招聘和委托推薦多種方式,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視野。將公開遴選作為選用央企領導人員方式之一。二是強化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注重區別企業功能定位,注重行業對標,注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全覆蓋,建立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系,正向激勵強化干事導向。三是提出合理增加經理層中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比例。作為國資委選定的改革試點企業,中國建材集團穩妥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有序落實董事會選聘經理層成員試點工作,在市場化方式選人、用人、考核、結構等方面進行了多方探索,培育了一批敢於創新的“痴迷者”,建立了一支經得住市場考驗、善於經營的企業家隊伍。同時還提煉了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的兩個核心和六個關鍵點,核心是身份市場化和待遇契約化,關鍵點是董事會選聘是市場化選聘的重要方式、職業經理人以企業現有經理人轉化為主、職業經理人的檔案關系應轉至社會人才管理部門、實現待遇和解聘契約化、有專業能力的職業經理人按契約解聘后仍可按招聘程序回企業從事其它專業工作、正常退休時其檔案關系可根據本人意願轉回原單位管理。今后,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20字標准”基礎上,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市場化創新活力倍增,大有可為,很值得期待。

四、加強正向激勵,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規定》指出,要從中央企業的市場主體屬性出發,完善與市場競爭相適應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這體現出黨對企業家價值的深刻認識和把握,從制度層面確保了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企業家稟賦得到充分釋放。

《規定》從導向、容錯、激勵等方面,落實十九大報告和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一是發揮正確用人導向的激勵作用。用好一人激勵一片。《規定》提出,對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業績突出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應當及時提拔重用,講擔當、重擔當。二是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國有企業家承擔多重任務,更需要關心和愛護。《規定》按照習總書記“三個區分開”和“合理劃定容錯界限”的指示精神,從目的正當、禁止排除、程序合規、行為合法、結果合理等維度明確容錯條件,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讓企業家能夠后顧無憂,大膽創新。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勵機制。《規定》提出堅持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短期激勵與任期激勵相結合,激發企業領導人員創新活力和創業動力。實行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挂鉤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在混合所有制企業要引入管理層激勵機制、員工持股和發揚企業家精神,建立內部機制,提高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四是加大表彰宣傳力度。《規定》提出,對貢獻突出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及時予以表彰,大力宣傳,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社會氛圍。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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