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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做好受處分黨員干部“后半篇文章”

2018年10月19日09:38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做好受處分黨員干部“后半篇文章”

剛受到處分時覺得抬不起頭,甚至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感謝組織不離不棄,在我最彷徨的時候給我鼓勵關懷,幫助我重拾信心。我一定要調整好心態,嚴格要求自己,不辜負組織的期望。”近日,文昌市一名受到降職處分的干部在接受教育回訪時態度誠懇地說。

為加強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體現組織關愛,促使受處分黨員干部汲取教訓、及時改正、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日前,文昌市出台《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是教育管理的責任主體,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黨組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負重要領導責任。

《辦法》規定,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應為受處分黨員干部指定一名教育幫帶人。在處分期內,教育幫帶人要定期與受處分黨員干部談話,關心、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動態、工作情況、生活狀況及困難等,認真做好日常教育記錄。

《辦法》提出,對於改正錯誤好、工作敢於擔當、勇於作為的黨員干部,處分期滿后,所在單位可以向組織部門推薦使用。組織部門對於受處分期間工作實績突出、干部群眾反映良好的黨員干部,可以大膽提拔使用,激勵受處分黨員干部在新的崗位上踐行新擔當、展現新作為。(記者李佳飛 通訊員黃雲平)

(責編:王玥芳、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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