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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昌市:著力構建黨建引領城市基層“三治”深度融合新格局

中共金昌市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18日15:2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背景與起因

金昌市轄一縣一區,共12個鄉鎮、138個行政村、33個社區(其中城市社區16個),現有常住人口47萬,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0%。

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社區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關鍵所在。改革開放以來,金昌市城鄉基層社會結構、生產方式和組織形態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鎮化進程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隨著新型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和教育資源的整合,大量的農民進城務工,或者購房定居,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加之因城市的承載功能不強,引發了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遷、勞資糾紛、物業管理等諸多矛盾。二是城市經濟結構發生了許多新變化。隨著經濟的發展,催生了一批新的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出現了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如中介組織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小商小販。這些領域和群體,大部分是無上級主管的組織、無固定單位的個人,成分復雜。三是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與人的衣食住行、就醫、上學等息息相關,大多數居民群眾最關心、最希望的是看病方便,就業穩定,居住安全。針對這些新情況新變化新要求,金昌市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導向、為民導向,把加強城市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在城市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基層治理的主線,積極探索新時代下黨建引領城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有效途徑,提出了以黨的建設為引領、以深化基層自治實踐為核心、以加強基層法治建設為保障、以提升基層德治水平為著力點,通過開展共建共治共享和基層協商民主試點工作,推動城市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初步實現了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的轉變。

二、做法與經過

(一)深化基層自治實踐。堅持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尊重居民群眾主體地位,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實踐貫穿於基層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引導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有序參與社會治理。一是探索完善社區治理架構。建立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居民小組、駐社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戶籍居民代表、非戶籍居民代表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參加的議事機制,健全自治章程,推進民主管理。完善居務公開制度,推進居務事項從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轉變。完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以居民知曉度、參與度、滿意度為重點的居委會工作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差異化設置考核指標,健全考核問責辦法。二是改進社區治理方式。探索實行“街(巷)長”負責制,組建由社區黨工委班子成員兼任街(巷)長,由網格員、在職黨員、城管人員、社區民警、小區物業負責人等力量組成的街(巷)協調治理隊伍206支,綜合協調街(巷)各類事務。在金川區的16個城市社區實行“大黨委”制和“兼職委員”制,吸納轄區內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企業、物業公司等210多名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兼職委員,推動社區黨組織與轄區單位黨組織融合發展。把社區網格作為基層治理的基本單元,將33個社區劃分為634個責任網格,推選網格內威望較高、群眾信得過、服務有本事、治理有辦法的黨員擔任網格長、網格員,將黨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務代辦、矛盾化解等全部下沉到網格,推動需求在網格中發現、問題在網格中解決,實現了從“管理”到“服務”的轉變。健全完善“三社聯動”機制,培育社區各類社團組織42家,針對居民需求細化服務種類,設計專業服務項目,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服務,提升了社區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三是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從今年6月份開始,選擇3個社區開展基層協商民主試點工作,組建“1+7+X”(“1”即社區黨組織書記﹔“7”即社區黨支部班子代表、居委會班子代表、居監委會班子代表、兩代表一委員、法律工作者、轄區內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代表以及社區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居民代表等七類固定成員﹔“X”即協商事項涉及的利益群體代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代表等)居民協商議事會,採取“六步議事”(收集議題、確定議題、議前調研、召開會議、公開公示、跟蹤落實)程序開展基層協商,引導居民通過協商表達訴求、化解矛盾、增進共識,形成了民事民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多層次協商格局。

(二)加強基層法治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運用法治思維謀劃、推進基層治理中的各項工作,運用法治方式研究、解決基層治理面臨的問題,把基層治理納入法治化軌道,形成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環境。一是嚴格依法行政。健全完善重大事項通報等制度,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進一步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按法律法規辦事、按規章制度辦事、合法合規合情合理辦事,提高了社會治理的公信度、滿意率。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引導、規范和監測,形成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守規范、違法要查處、違規要問責的執法管理體系。積極推行民主決策、專家咨詢、民生事項公証聽証和重大事項通報等制度,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加強資源整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強化公正司法。堅持司法為民理念,改進工作作風,落實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人民陪審員等制度,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積極借鑒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推行“1+1+N”(“1”即社區黨工委﹔“1”即人民調解委員會﹔“N”即轄區內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企業、物業公司)人民調解工作模式,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拓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等第三方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途徑,把法治精神貫穿於化解社會矛盾全過程,提升了調解公信力。三是促進全民守法。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宗教場所、進工地“法律七進”活動和“尊法學法用法守法”主題活動,社區普遍設立了法律圖書角、法律宣傳長廊,提高了廣大居民群眾的法治觀念。發揮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及電子網絡平台作用,推行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為群眾提供公益性、均等化、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務。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區”、依法治校示范單位、誠信守法企業等創建活動,使法律知識廣泛傳播,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提升基層德治水平。充分發揮德治在基層治理中明導向、正民心、樹新風的積極作用,探索創新德治與法治、自治有機結合的平台載體,以道德教化促進良治善治,使廣大群眾主動成為基層治理實踐的踐行者和維護者。一是堅持以規立德。把完善居規民約作為有效實現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作為輔助國家法律法規實施、推進城市文明建設以及提高居民自身素質的有效途徑,從法律地位、正當程序、審查監督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居規民約,發揮居規民約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引導廣大居民群眾積極向善、懂法守法。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增強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培育健康向上的社會心態,營造文明有禮的社會風尚。二是倡導以評樹德。深度挖掘和選樹身邊典型,大力弘揚鎳都開拓者、大國工匠、勞動模范和企業家精神,充分運用“好人榜”“善行義舉榜”“孝道紅黑榜”、道德講堂、“兩微一端”等平台,教育引導群眾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進一步推進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創建,不斷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城鄉文明程度,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和城市管理。健全完善道德激勵約束機制,推廣設立“道德評議會”“道德紅黑榜”等德治平台,試點推廣“道德銀行”,常態化開展“十星級文明戶”標兵選樹、“敲鑼打鼓送榮譽” 等活動,教育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樹立好人有好報、有德者有得的價值取向。三是注重以文養德。深入推進移風易俗,開展專項文明行動,堅決遏制大操大辦、相互攀比、“高價彩禮”、厚葬薄養等陳規陋習,培育良好家風、淳朴民風。廣泛開展貼近生活、喜聞樂見的基層文化活動,通過組織開展“紅色文藝輕騎兵”送文藝、送電影,舉辦驪靬文化旅游節、甘肅名家畫驪靬、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書畫作品展等活動,傳遞了黨的聲音和關懷,引導廣大居民群眾求真、趨善、臻美。大力加強社區文化陣地建設,深入開展“書香鎳都”全民閱讀、“親子閱讀”誦經典等活動,用優秀的中華文化熏陶、提升了廣大居民群眾的整體文化品位和道德修養。

三、成效與反響

(一)城市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進一步增強。通過實行“大黨委”制和“兼職委員”制,強化社區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精准聚焦社區黨的建設、發展居民自治、教育引導群眾、協助公共服務、統籌社會服務等職能,加強社區黨組織對各類組織的統一領導,引導轄區內單位黨組織共商區域發展、共抓基層黨建、共建美好家園。

(二)城市基層治理的向心力進一步增強。通過開展基層協商民主試點工作,試點社區共征集議題61件,已協商落實33件,有效解決了小區亂停車、小區犬類管理、街區路面改造、污水管網入戶等廣大居民群眾普遍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如,金川區昌榮裡社區針對巷道衛生、救助金發放、社區停車亂象等問題,嚴格按照“六步議事”程序進行,會上各代表充分發表意見,最終達成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

(三)城市基層治理的推動力進一步增強。通過推行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及時解答廣大居民群眾關於婚姻家庭、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各類法律咨詢、依法為他們提供意見和建議,協助社區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和矛盾糾紛調解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及時回應社區和廣大居民群眾提出的具體法律服務需求。

(四)城市基層治理的約束力進一步增強。通過創新建立“道德銀行”志願服務積分機制,黨員群眾以志願服務進行積分,所得積分可以兌換物品或社會服務,並探索推行“道德信貸”,將道德積分較高的各類“道德模范”“星級文明戶”優先納入銀行評級授信、優先安排信貸計劃、優先享受貸款優惠利率,有效激勵引導廣大黨員群眾參與基層治理。

四、經驗與啟示

(一)實現“三治”融合,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實踐表明,黨的領導是“三治”融合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証。要搞好頂層設計,在制度建設、內容拓展、方式創新等方面為“三治”融合保駕護航,扮演好宏觀規劃者、資源整合者、利益協調者、平台搭建者的角色。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議事會決策、居委會執行、監委會監督的城市基層治理新機制,把黨的建設貫穿於城市基層治理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確保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

(二)實現“三治”融合,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實踐表明,隻有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才能調動群眾當家作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才能贏得群眾的真心擁護和支持。堅持以人為本,要始終把解決廣大居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基層治理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准確把脈廣大居民群眾意見建議,做到居民“點菜”、社區“買單”。

(三)實現“三治”融合,必須理順三者之間的關系。實踐表明,自治是法治、德治的目標,重點解決的是基層治理的具體形式和載體問題,提升廣大居民群眾的參與能力、議事協商能力和自我服務能力﹔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保障,重點解決的是基層治理的現實依據和手段問題,提升廣大居民群眾的協商能力、利益意願表達能力和社區的矛盾預防能力、化解能力﹔德治是自治、法治的基礎,重點解決的是基層治理的主體思想精神層面的素質修養問題,增強居民對文化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

(責編:宋晨、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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