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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富陽區:推行“一定四議”協商機制 提升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工作水平

中共杭州市富陽區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09日13:0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富陽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主城區的西南角,古稱富春,素有“天下佳山水,古今推富春”美譽,轄區總面積1821.03平方千米,人口近70萬。自2014年12月撤市設區以來,富陽區作為杭州最年輕的第九區,緊緊圍繞區第一次黨代會提出“全力建設富裕陽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區”目標,根據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重要部署,形成了抓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1+3+X”文件體系,並以社區行政區劃調整、業委會換屆等工作為契機,創新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一定四議”協商工作機制,著力構建“服務、有為、和諧”的大都市新型城區治理模式。

一、背景與起因

隨著富陽撤市設區后全面融杭步伐不斷加快、城市有機更新不斷推進,現有社區軟硬件建設與新時代背景下城市治理模式不適應、不匹配的問題日益凸顯,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社區設置不夠合理。區一級層面沒有制定系統性的社區規劃、建設方案,隨著城市化建設的形勢發展,部分社區出現了面臨規模、區域面積過大等問題,如銀湖街道如意社區一個社區需管轄21個封閉式小區,給綜合管理和服務帶來較大困難。

2、治理結構不夠完善。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不夠凸顯,以黨建工作引領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社會治理能力不強,部分封閉小區存在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矛盾積累的問題,如銀湖街道金都富春山居等因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矛盾導致重復訪、越級訪情況日趨凸顯,僅2017年就達57件。

3、社區服務不夠專業。部分社區人員力量配置不足,富春街道后周社區10余名社工服務4萬余群眾﹔牌子多、事務多、蓋章多“三多”清理有所反彈,未經許可進入社區的行政事務多達177個﹔陣地配套不夠到位,存在跨區域辦公、一樓無辦公場所等情況,距離實現精細化服務群眾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針對問題導向,富陽區積極根據城市基層黨建新情況、新變化、新要求,以推進社區行政區劃調整為突破口,突出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為抓手,提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效應,嚴把業委會換屆人員資格條件,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一定四議”協商工作機制,為建設富裕陽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區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做法與經過

著力建強社區黨組織這一基本單元,把黨建引領貫穿於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切實發揮社區黨組織的主體作用,加快構建以社區黨組織為主導,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多方協同配合的大都市新型城區治理模式。

1、加強城市治理“基礎單元”建設。織密社區網格治理體系,穩妥有序推進社區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將全區社區由28個調整為50個,同步配套健全312個社區下屬網格支部(黨小組),其中新建57個,按照1:1比例配齊專職網格員,建立網格員工作清單,構建完善的“社區黨組織-網格支部(黨小組)”工作架構,把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到每個治理網格。深化智慧黨建開發運用,推行“紅芯智聯”APP信息化管理,實現573個社區及下屬黨組織、2783名社區黨員“堡壘指數”、“先鋒指數”、“服務指數”全覆蓋,將255名專職社工納入全區干部目標責任制考核系統,落實工作實績“日晒”制度,實現社工入網駐格、服務群眾全程信息化紀實。

2、嚴把自治主體“政治首關”標准。加強業委會組建和換屆過程中人選資格條件把關,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組織領導下的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圍繞遵紀守法、行為規范、道德品行等方面“底線”,明確提出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五不能十不宜”具體情形,在6月至7月在6個新建封閉小區業委會組建過程中開展試點,通過資格審查取消2名有拒不執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人選的參選資格,有效引導17名機關黨員干部進入新建業委會任職。根據試點經驗,區委組織部於9月初開始進一步推進全區291個封閉式老舊小區、開放式小區業委會新建、換屆工作,開展機關黨員干部、退二線干部和退休干部進社區亮身份、進業委會任職“雙進”活動,有效將業主委員會中黨員干部比例由17%提升至38%,所有新建、換屆的37個業主委員會均實現了黨員比例50%以上指標要求。

3、規范民主議事“一定四議”程序。搭建社區、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溝通議事平台,深化“每周二居務聯席會議”載體,按照1:1比例組建50個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席會議,規范社區黨組織引領下的“一定四議”協商議事程序,凡涉及轄區內居民群眾的黨事、政事、急事等“三事”,必須經社區黨組織定方向,居民群眾提議、多方會議商議、社區兩委會審議、業主委員會決議的“一定四議”流程,以有序的小區治理促進和諧的社區治理。目前,我區已在富春街道東山社區、鹿山街道東吳社區、銀湖街道如意社區等7個相對復雜社區試行了“一定四議”協商議事程序,協商解決了中光花園小區二次供水改造、紫雲山庄環衛一體化、山水御園小區裝修垃圾清運等50余個遺留問題。

三、成效與反響

截至目前,富陽區通過推行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一定四議”協商工作機制,取得了三個方面主要成效:一是社區功能定位更加准確。根據城市發展形態,及時完成社區行政區劃調整,調整后的50個社區一般面積控制在2平方公裡以內,規模在2500戶左右、常住人口8000-10000人左右,為實現精細化社區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礎。二是黨的兩個覆蓋更加有效。提高了黨在城市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水平,健全了“社區黨組織-網格支部(黨小組)”的城市基層黨組織架構,補齊了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城市基層黨建的盲區和“空白點”。三是城市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社區黨組織引領作用發揮更加明顯,社區黨組織通過把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納入城市基層黨建整體范疇,深入開展聯系服務居民群眾工作,建立健全“一定四議”協商工作機制,推動各方形成基層社會治理合力。

四、經驗與啟示

富陽區以創新“一定四議”協商工作機制為突破,全面構建起三方聯動、全域融合的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使黨在城市基層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區域資源進一步互通共享,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優質的服務。通過在探索中創新,在創新中探索,富陽區在實踐中得到三點啟示:一是要加強黨組織的統一領導。要健全社區黨組織對其他各類組織實施領導的制度安排,通過建立“一定四議”機制,完善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聯席會議、決策管理等機制,切實把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發揮出來。二是要發揮黨組織的整合功能。要善於用黨組織的各類資源來撬動社會資源,用社區黨組織等體制內組織帶動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體制外組織,避免黨組織單打獨斗、包辦代替,充分體現“治理”的本意,真正落實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的要求。三是要強化對群眾的教育引導。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是基層黨組織的重要職責,要善於把黨組織的主張轉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一定四議”機制等民主協商模式,引領各類組織和廣大群眾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實現群眾的事情由群眾商量著辦。

(責編:宋晨、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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