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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寫新時代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建設新篇章

仲祖文

2018年09月30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貫徹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的具體舉措,是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新時期做好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中央企業的全面領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央企業是國之基石,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中央企業領導人員是黨在經濟領域的執政骨干,是引領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關鍵少數”。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國有資產規模實力穩步提升,國有資本布局結構逐步完善,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國際競爭力、抗風險能力不斷增強。2018年,進入《財富》世界500強的中央企業達到49戶。這些成績的取得,是黨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也是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團結帶領廣大干部職工勇於擔當、真誠奉獻、不懈奮斗的結果。新時代開啟新征程,新征程呼喚新作為。中央企業要走好新時代的長征路,在激烈的全球競爭中勇立潮頭、脫穎而出,履行好肩負的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必須建好、用好、管好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2009年印發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在提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組織工作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黨的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需要制度化地予以落實。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中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繼承創新、破立並舉,從制度層面予以規范完善。《規定》適應新形勢、總結新經驗、作出新規范,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時代性、專業性、實踐性。

興企之道,首在用人。《規定》著眼於建設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隊伍,適應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要求,適應市場競爭需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人事相宜,堅持組織認可、出資人認可、市場認可、職工群眾認可,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聚焦突出問題,著力對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考核評價、薪酬與激勵、管理監督、培養鍛煉、退出等各個方面作出系統規定,並將各環節銜接貫通起來,更加鮮明體現中央企業特點,更加有利於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各級黨委(黨組)和有關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採取有力措施,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努力把新時代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培育世界一流企業提供堅強組織保証,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30日 05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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