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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哨:公款接待親朋遭處分,不冤!

記者  孟祥夫

2018年09月11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總認為自己小心點、隱蔽點,就不會查到我頭上。現在才知道,心存僥幸終害己,公款接待親朋真不該。”日前,江西樂安縣教師進修學校總務處主任面對處分決定,懊悔不已。

今年3月,縣紀委組成3個明察暗訪組,對全縣干部作風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明察暗訪。第一暗訪組在調取各單位公務接待費大數據比對時發現,縣教師進修學校在2017年12月的公務接待十分頻繁, 4日和11日這兩天接待存在異常。很快,縣紀委組織調查組進行核查。

經查,2017年12月4日上午,總務處主任接到在外地打工的好友電話,說晚上回來好好聚聚,他不假思索答應后卻發愁“八項規定”抓得這麼緊該怎麼辦。正當他發愁時,縣谷崗小學校長打來電話,說上午要帶幾個老師來聯系國培計劃的事。總務處主任靈機一動:這不正好借機接待朋友嗎?

因谷崗鄉較為偏遠,談完工作,就到了午飯時間。總務處主任請示校領導后,安排他們用工作餐。當晚,他就以接待谷崗小學辦理業務工作用餐的名義,請朋友喝酒敘舊。

12月11日上午,增田小學校長帶著校班子成員和幾名參加國培計劃的老師來洽談培訓業務,此時,總務處主任的親戚從寧波回鄉。於是,他故伎重演,中午安排增田小學老師吃工作餐,晚上又用公款接待親戚。

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一天接待同一個單位兩次,違反了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最多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調查核實發現,兩校有關人員當天在縣教師進修學校辦理完業務后,中午用完工作餐就離開了。

核查過程中,調查組還發現包括總務處主任在內的4名進修學校老師接受了服務對象的同城吃請,違反了縣有關規定。

樂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縣教師進修學校總務處主任黨內警告處分,並在全縣通報批評﹔分別對參與吃請的其他3名老師誡勉談話,對主持工作的副校長批評教育。

“因為是多年好友,在外打工一年難得回家一次,當他們說要聚聚時,就滿口答應。可自己掏腰包請他們吃,有點心疼,剛好有單位來洽談業務,就鬼使神差打起公款的主意。第一次沒被發現,所以又有了第二次。”他在配合調查時交代違紀動機。

這件事發生后,樂安縣對全縣進行了一次包括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在內的專項督查,堅決遏制“四風”反彈回潮。

【執紀者說】

耍弄“小聰明”,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其實觸碰了紀律的高壓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四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形成震懾,使“四風”問題無處遁形。——江西樂安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肖國輝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11日 17 版)

(責編:謝倩、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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