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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

林朝暉

2018年08月17日10:13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探索建立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

編者按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上提出了“要探索建立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黨校教師管理體系”的重要命題,這是全國黨校系統面臨的重要課題。本文遵循干部教育培訓規律,著眼於弄清黨校師資的“不一般”,找准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的主要問題和根源,探索建立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體系的對策建議,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借鑒意義。

中國共產黨的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包括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各級各類干部院校,各級黨校是我黨干部教育培訓的主渠道主陣地,全國擁有獨立法人的干部教育培訓機構3000多所,擁有超過11萬人以上的教職工隊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黨校所有財富中,教師和其他各類人才是最寶貴的財富﹔在黨校所有資源中,優秀教師和優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資源”。努力建設好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至關重要。實踐証明,建設好這支隊伍必須有一個與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相符合的師資管理體制,探索建立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正當其時。

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的“不一般”

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不是一般的學校,教育培訓的對象不是一般學員,這主要表現在:培訓對象都是中共黨員或國家干部,是新時代黨和國家各個層面的執政骨干,普遍具有較高的學歷、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為開闊的眼界,他們不滿足於一般的學校教育、一般的知識傳播。這樣的“不一般”對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提出了“不一般”的要求。

一是政治強方面“不一般”。身為黨的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每一位教職工,特別是每一位教師必須有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姓黨、自己姓黨的身份認同,要把姓黨的身份認同完全融入個人為黨和人民謀幸福、民族謀復興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認同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定理想信念,忠誠於馬克思主義、熱愛黨的干部教育事業,有很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真正做到“政治過硬”。

二是業務精方面“不一般”。從事黨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每一位教師必須具備扎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深入的研究和准確地把握,熟悉黨在不同歷史階段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為廣博的知識和開闊的視野,勇於理論創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能力。他們是高素質專業化人才,是我黨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中堅力量,是“本領高強”的標杆。

三是作風好方面“不一般”。“師者,人之模范也。”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干部院校的教師理應在為人師表、行為世范上有更高標准。他們富有追求,愛崗敬業,帶頭踐行黨的優良作風和優良傳統,他們倡導、推崇並帶頭踐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他們當中的中共黨員教師在自身黨性鍛煉上要求更嚴,他們深知自己的一言 一行將影響來自各行各業的黨員領導干部,他們是我們黨優良作風的傳播者和踐行者。

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的問題和根源

全國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擁有一支素質比較好的師資隊伍,其中涌現出在國內外不同層面不同學科享有盛譽的名師名家,這是我們黨的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論力量。

新時代、新任務,我黨干部教育培訓從選訓對象、培訓目標、培訓要求到時代特點、干部素質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目前,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主要問題表現在“三個不足”。

一是實踐經驗不足。長期以來,全國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師資隊伍的多數教師是從“學校門”到“黨校門”等。他們知識積累的主要渠道是“向書本學習”,對他們而言最缺乏且又是最需要的是“向實踐學習”,面對“先天不足”問題,全國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在不同時期都有計劃地選派專職教師到地方和基層一線挂職鍛煉,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他們對國情的了解和切身體驗依然有限,實踐經驗不足。

二是數量質量不足。目前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專職師資隊伍隻有大約6萬名,越往基層黨校、干部院校專職教師越少。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明顯加強,“名師名家”引進、培養力度加大。但無論哪個層面的“名師名家”都十分奇缺。

三是生機活力不足。一些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缺乏競爭活力。對優秀教員難於激勵,對工作平平、不犯錯誤的教員沒有辦法,對極少數不適合做教員的沒有出路。教員流動少,與外部的雙向交流少,地方和基層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教師隊伍存在“能干的引不進,干不好的出不去,拔尖的不安心”的現象。

上述問題有“三個根源”:一是缺乏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准入和退出機制﹔二是缺乏適應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特點、富有生機活力的師資管理體制﹔三是缺乏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和其他黨政、事業單位雙向互動的人才交流制度性安排。

構建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干部教育培訓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培養造就“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為宗旨,以不斷增強干部教育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訓質量為目的,按照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建設的“不一般”要求,著力加強頂層設計,超越慣性思維,敢於突破不利於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富有生機活力、科學規范、特色鮮明的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校有其特殊性,不能搞一刀切。要探索建立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黨校教師管理體系,增強黨校教師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主要就是創新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教師管理體制,探索建立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新體制。

建議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准入和退出機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准入機制。關於專職教師的准入制度。應該嚴格制定從高等校院、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生中選拔師資的准入條件。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有志於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師資的制度,支持學術造詣精深的黨政官員、企事業干部應聘到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擔任教職,可以保留其原有身份、職級,實行雙向選擇、進出自由的聘任制。關於兼職教師的准入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全國和省級統一的干部教育培訓師資庫,統一師資庫准入條件,師資庫師資信息向社會公開,全國各教育培訓單位可共享師資庫優秀教師資源。關於領導干部到黨校(行政學院)、干部院校講課的制度性安排。《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對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到黨校講課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應當認真貫徹落實,作出制度性安排。

建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退出機制。改革的重點是:針對不適合從事干部教育培訓教師崗位的人員建立退出機制。可以設計兩種退出渠道:一是流轉到黨校(行政學院)、干部院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部門任職﹔二是流轉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任職。實施干部教育培訓師資准入和退出制度改革的關鍵是:破除體制機制的障礙,從制度設計上加強黨校(行政學院)、干部院校同其他黨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干部交流的力度,暢通人才雙向交流渠道,促進學界和政界的雙向互動,促進干部培訓機構內部不同崗位人員的無障礙交流。

建議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實踐証明,不打破目前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體制,實行簡單的“一校兩制”分類管理或簡單的“參公管理”,都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長期積累的各種問題。習近平總書記說:“隻要能夠提高黨校師資水平和教學水平,可以‘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各種辦法都可以用。”要大膽破除長期以來被實踐証明有問題的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體制,構建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新的師資管理體制。這個“新”和“特”主要體現在:構建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管理新體制。

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將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2016年7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所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和保障的公務員,並強調“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黨和國家的各級各類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的事業編制人員基本屬於專業技術人員,目前他們當中的絕大部分實行的職務系列就是專業技術職務系列,他們的工作具有“黨校姓黨”的特性,他們是為黨和人民的最高政治利益服務的,因而首先具有政治性。所以干部教育培訓師資職責具有“強政治性、強技術性、低替代性”特點。可以借鑒該《規定》的頒布實施實踐經驗,根據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等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的特點,由有關部門牽頭研究制定“既區別於公務員又不同於普通事業單位”的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通過研究制定和頒布實行這一“管理規定”,科學界定干部教育培訓教師的職位設置、職務級別、職務任免與升降、管理與監督等重大事由,明確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准入和退出機制、師資考核評價體系、職稱(職務)評定和崗位聘任辦法,推行教師競爭競聘上崗,建立崗位等級、工作業績與薪酬福利挂鉤等激勵機制,教師的挂職鍛煉和教師與其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雙向交流機制等,從制度設計和管理體制上較好解決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教師隊伍管理實踐中簡單“一校兩制”和簡單“參公管理”或按“事業單位管理”帶來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並頒布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后,適應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機構改革的需要,建議抓緊研究修訂《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把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納入《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使“《工作條例》”和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相得益彰。

建議建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榮譽制度。全國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院校在實施人才強校(院)戰略的進程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名師工程”,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組織評選精品課,推出“名師名課”,一些地方黨校(行政學院)評選黨校(行政學院)系統優秀教師或先進工作者等等。這些評選表彰對干部教育戰線的人才隊伍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激勵作用。但仍存在不少問題:獎項設置不規范、不統一,評獎條件寬嚴不一,缺乏權威的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特點的榮譽制度,缺乏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的有效正向激勵機制。

鑒於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的“不一般”,針對目前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師資表彰獎項的“散亂”現象,建議統一設置干部教育培訓師資榮譽獎項。建議設置:“全國干部教育培訓知名教師”榮譽,“全國干部教育培訓知名專家”榮譽,“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優秀校長”榮譽等。榮譽稱號評選頻率可以每年度評選,也可以每兩年或每三年評選一次。建議省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參照中央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建立干部培訓教育師資榮譽制度。

(作者系廈門市委黨校(廈門市行政學院)常務副校(院)長)

(責編:陳彥彥、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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