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8日10:49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近期,黑龍江出台《關於進一步強化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的意見》,從制度和機制層面,對地方黨委和部門黨組(黨委)、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提出明確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嚴格落實黨委(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把抓黨建作為主業,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用黨建工作引領其他各項工作開展。地方黨委常委會、部門黨組(黨委)會每年要向全會、部門黨組(黨委)擴大會和上一級黨組織專題報告1次抓黨建工作情況。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部署要求,聽取黨建工作匯報,研究重點問題,落實推進措施,黨委(黨組)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職責,每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領域黨建工作情況匯報,推動黨建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堅持在基層一線研究解決黨建工作突出問題。健全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黨委(黨組)成員結合工作分工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特別是要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工作難度大的地方建立聯系點,每半年至少到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1次。建立黨建工作定期調研制度,圍繞黨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一線及時了解新情況、掌握新動態、發現新問題,建立黨建工作問題清單,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思路和對策措施。實行黨建工作半年交辦制度,每半年以現場辦公會或聯席會議等方式研究解決黨建工作實際問題,督促黨委(黨組)成員經常深入基層指導工作。
建立黨建工作常態化檢查督導制度。實施專項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各級黨組織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解決黨建工作突出問題等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台賬,挂牌督辦,整改銷號。實施重點項目巡查制度,針對年度黨建重點工作和階段性任務,採取調研走訪、隨機抽查、暗訪調查、集中巡查等方式開展督查﹔對黨建考核排名靠后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單位和部門每年要重點開展專項巡查。實施專門約談制度,對黨建工作不重視、不落實、不達標、完不成任務的,隨時約談黨建工作相關責任人員。
嚴格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和責任追究。完善考評辦法,健全指標體系,科學設定標准,增強考評的針對性、實效性、系統性。堅持“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導向,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年度黨建工作被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年度考核才可確定為優秀﹔評為一般等次的,對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提醒談話,提出整改要求、跟蹤問效﹔評為較差等次的,對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問責。(通訊員 龍組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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