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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從嚴治黨 抓住“關鍵少數”——上海率先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

2018年07月18日09:18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堅持從嚴治黨,抓住“關鍵少數”

從嚴治黨,核心是從嚴管干部。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這項工作在上海試點,成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實際步驟和具體行動。

開展此項試點既是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也是出自對現實狀況的考量。一段時間以來,以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為特征的“一家兩制”、官商一體已成為一種實際存在,上海也有類似情況。2014年中央巡視組在上海開展巡視和本市巡視工作中均發現,上海經濟發展速度相對較快、領導干部參與經濟活動程度相對較高,極少數領導干部通過親屬在其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公權私用、以權謀私,搞利益輸送,成為作風建設的典型問題。

2015年5月1日,上海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集中規范全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依法受權行使行政權力事業單位的市管領導干部親屬和國有企業的市管領導人員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

《規定》明確,對重要崗位、重點干部開展重點規范和監管,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要求和管理越嚴,同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不同職位、掌握不同公權力的干部,對親屬中的配偶與子女及其配偶,對經商辦企業行為與一般就業行為均區別對待。《規定》 形成一套可執行、可操作、可檢查、可追責的制度體系。對違反規定的干部,實行“一方退出”﹔對不如實報告或未及時糾正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調查處理﹔並在今后干部工作中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規定》出台后,全市列入規范范圍的264家單位的180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專項申報。經對個人申報情況核實,共甄別出182名領導干部需要規范。2016年3月至7月,對全市市管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不屬於依法行使行政權力事業單位以及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市管干部作了全覆蓋抽查。經對個人申報情況核實,共甄別出46名領導干部需要規范。

上海從源頭上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從嚴教育引導與從嚴建章立制相結合有力推進,認真刷新吏治,著力建設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隊伍,為當好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提供堅強組織保証。

在上海試點后,2016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廣東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記者 張駿)

(責編:楊亞瀾、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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