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2日10:0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央組織部在今年全國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指出:“要加強基層黨建,必須落細落小、落到支部,不斷增強每一個基層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組織覆蓋力、群眾凝聚力、社會號召力、發展推動力和自我革新力。”黨支部作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黨的思想陣地前沿,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但是不可否認,目前我們一些黨支部的作用還沒有發揮出來,戰斗堡壘還沒有形成,主要原因是因為支部“自主建設”的意識和格局還沒有形成,還一定程度存在等上級組織安排工作、靠上級組織幫助工作、要上級組織推動才動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一些黨總支存在對支部工作不放心的情況,“大包大攬”“越俎代庖”支部工作,導致支部“自主權”喪失,催生了“等靠要”思想。一些黨組織沒有發揮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一個基本單元、是黨的一級基礎組織的作用,存在以總支工作代替支部工作的現象,導致支部作用被弱化、支部活動停滯化。
從1927年毛澤東同志提出把“支部建在連上”,到萊西會議確立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再到把支部建在園區和項目工地、建在抗災一線﹔無論是革命戰爭時期還是改革開放的新時代,歷史都無可辯駁地証明了這樣一個道理:基層黨支部是實現黨的領導、推進黨的事業的基本保証,黨支部的強弱直接關系到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和領導力、號召力。“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因此,各地、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導向,強化“誰的孩子誰抱”的意識,讓支部建設形成以“自身建設為主體、上級黨組織指導為輔”的模式,讓支部真正發揮出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和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的作用。
讓上級組織權力“放”下來。上級黨組織對支部應是指導關系,而不是“包辦”關系,要進一步明確上下級權責,強化對支部的指導作用,減少“保姆式”的“包辦”情況。上級黨組織要在錢、財、物上向支部傾斜,優先配齊配強支部書記、支委班子,讓他們發揮好“領頭雁”作用。保障好支部建設所需經費,讓支部有錢辦事。統籌做好支部活動陣地建設,讓支部活動有地點、有場所。努力形成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的合力。
讓黨支部功能“發揮”出來。黨支部也有積極發揮主動性,明確自身的職能和權責,切實在工作中不等、不靠、不要,加強制度建設、抓好規范化建設、提高黨內活動質量、加強黨員質量,落實好上級的決策部署,把我們黨這座“大廈”的地基打好、打扎實,努力把支部建設成為黨員群眾的“主心骨”。
黨支部班子“強”起來。支部強不強,班子作用是關鍵。採取“上挂、遴選、直推”等方式,把對黨忠誠、自身干淨、服務意識強、有群眾基礎的黨員同志放到黨支部書記的位子上來。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加大督促考核,對干的好的支部書記加大物質獎勵或者提拔使用,讓支部書記們干著有奔頭。加大對支部班子成員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做好黨務工作的綜合能力。支部班子成員也要增強主動性,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積極主動做好支部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工作。
讓黨支部活動“活”起來。船槳能使船動起來、走起來,支部活動就如同船槳的作用一樣,是激活支部活力的重要載體。各黨支部要嚴格落實好“三會一課”、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黨內關懷等制度,使組織生活正常起來、嚴肅起來。要依托“支部主題黨日”等載體,創新性開展一些“黨味”濃、黨員群眾喜聞樂見的更加靈活的活動,以活動的開展來提升黨員群眾凝聚力和社會號召力,使黨支部像吸鐵石一樣把黨員群眾緊緊凝聚在一起。
(中共昆明市委組織部 胡永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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