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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烏審旗:回爐培訓“問題干部”促擔當

2018年05月07日14:47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回爐培訓“問題干部”促擔當

“通過參加干部負向教育回爐培訓,我在黨性修養上有了新提高,對自己曾經所犯的錯誤有了再認識。”近日,內蒙古烏審旗委組織部在對干部負向教育回爐培訓班學員進行集中回訪時,學員孟某感慨道。自去年8月,烏審旗制定出台實行《關於建立干部管理“正向激勵、負向教育”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來,對負向教育干部做到“四個不”,進一步激發干部盡職勤勉、擔當作為、比學趕超的內生動力。

該旗重點對工作中存在“庸、懶、散、慢、拖”等行為的干部,把回爐培訓作為開展思想教育的主要方式,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平庸無為和不主動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等旗級層面確定的“20種情形”和本單位本部門具體細則規定的干部,堅決進行為期一周的封閉式回爐培訓。目前,已有33名干部接受了教育。回爐培訓后,通過考試考核后方可恢復原職,培訓后改觀不大的干部,通過誡勉談話、實踐鍛煉等方式深化教育,並跟蹤監測。對負向教育干部做到“四個不”,即不隨意定干部存在的問題、不抓住干部存在的問題不放手、對干部不全盤否定、相關材料不入干部檔案,切實消除干部抵觸情緒,並對確實改正錯誤、實績突出、作風優良,符合交流、提拔條件的,交流到重要崗位工作或提拔使用。

該旗進一步健全完善旗對蘇木鎮、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辦法,健全日常考核、專項考核等制度,切實提拔重用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績效上獎勵,將單位獎勵對象劃分為黨群部門、政府部門、政府事業單位、蘇木鎮等4個類別,每年按每個類別總數的30%、50%、20%進行分等次獎勵﹔單位再根據實有在職干部人數按實績突出、實績比較突出、實績一般等3個等次進行獎勵。精神上鼓勵,旗委政府評選“全旗優秀工作者”、頒發榮譽証書、擇優推薦為上級表彰對象,加強對突出表現、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待遇上保障,對實績突出的干部,在任職交流上,享受科級待遇干部優先轉崗到蘇木鎮和部門領導班子中任職,蘇木鎮干部優先交流到旗直部門工作、任職﹔優先安排優秀干部外出培訓學習、在旗內外挂職鍛煉或參加全旗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各類主題培訓班學習。心理上關懷,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經常與受表彰對象談心談話,充分了解干部個人成長願望,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培養,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安心、安身、安業。

為強化保障措施,該旗成立由旗委書記任組長,政府旗長、人大常委會主任、政協主席任副組長,相關縣級領導和部分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並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遴選工作人員扎實推進此項工作。在標准上,在旗級工作機制的基礎上,全旗88個單位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適用性好、可操作性強的實施辦法或考核細則。在程序上,重點針對回爐培訓對象的認定,嚴格履行提出建議、公示復核、談心談話、研究決定等4個程序步驟,著力做到事實清楚、定性准確、手續完備。在保障上,加強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特別是針對年終考核,建立由縣處級領導帶隊考核的工作機制,著力在考實評准上下功夫。堅持由各機關事業單位黨委(黨組)承擔起干部管理“正向激勵、負向教育”尤其是回爐培訓人員確定的主體責任,並由旗組織、人社、督查等部門定期督查調研,對工作不夠重視、措施不得力的部門及時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特別是對那些有符合回爐培訓情形的干部職工,而單位隱瞞不報的,堅決將其單位主要負責人一並進行回爐培訓,確保激勵教育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進。(通訊員 許海波)

(責編:宋鶴立、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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