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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管理服務 確保駐村實效

——福建寧德市《駐村第一書記管理服務辦法(試行)》解讀

2018年03月16日13:25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加強管理服務 確保駐村實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地要在扶持對象精准、項目安排精准、資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戶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脫貧成效精准上想辦法、出實招、見真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於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日前,福建寧德市出台《駐村第一書記管理服務辦法(試行)》,著力解決駐村第一書記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發揮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作用,在實戰中培養鍛煉干部,確保第一書記住得下、融得進。

  日前,福建寧德市出台《駐村第一書記管理服務辦法(試行)》,就加強和改進第一書記工作作出安排,確保幫扶扎實、群眾滿意。《辦法》對駐村第一書記的職責任務、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督查考評及服務保障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就此,寧德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回答了本報記者的提問。

  問:目前,寧德市從省市縣機關部門精准選派的365名黨員干部駐村擔任第一書記,這已是第五批,實現了建檔立卡貧困村和黨組織軟弱渙散村全覆蓋。這些駐村第一書記承擔的職責任務是什麼?

  答:《辦法》聚焦打贏脫貧攻堅戰,要求駐村第一書記在鄉鎮(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緊緊依靠村黨組織和當地群眾,腳踏實地、真抓實干。一是加強基層組織。實施黨建“領航聚力”工程,開展“支部建設提升”行動,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推行“四議兩公開”和“六要”群眾工作法,抓好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培養創業致富帶頭人,打造“不走的工作隊”。二是推動脫貧攻堅。幫助村“兩委”制定和實施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村級集體經濟“進五爭十”計劃,到駐村工作結束時,所駐村貧困人口實現穩定脫貧,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所在縣(市、區)平均水平80%以上,村集體至少有一個穩定的收入項目,力爭年收入達10萬元以上。三是服務農民群眾。經常入戶走訪,了解利益訴求,聽取意見建議。關心關愛貧困戶、五保戶、殘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增收致富、就學、就醫、就業、養老等問題。四是建設美麗鄉村。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加強生態保護,整治環境衛生,抓好改廁改水,推進村庄美化綠化。五是維護和諧穩定。組織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推動移風易俗,豐富農民文化生活,指導完善村規民約,促進農村社會安定穩定。

  問:《辦法》強調了對駐村第一書記的日常管理,具體有哪些規定?

  答:堅持“好干部是選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工作思路,《辦法》提出更加細致的管理措施,致力於解決“沉不下去、管不到底”的問題。一是明確管理責任。干部駐村期間,由任職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和派出單位共同管理,縣、鄉黨委分別安排專人負責日常管理,農業局(農辦)、扶貧辦配合加強跟蹤管理。二是實行領隊管理。在省、市分別下派駐村干部領隊的基礎上,各縣(市、區)分別確定1名駐村第一書記作為小組長,負責做好本縣(市、區)駐村第一書記的組織協調和聯系服務工作。三是嚴守駐村時間。第一書記脫產駐村,每人全年駐村工作時間不少於230天,每月一般不少於20天,確保“六必到”,即駐點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置突發事件必到。四是落實考勤簽到。因公、因私外出1-2天的,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批准﹔3天以上的,由鄉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市、區)委組織部批准,並向小組長、省市駐村干部領隊報告。准假單位對第一書記考勤簽到情況進行登記備案。五是加強日常監管。對駐村期間違法違紀或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由任職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與派出單位、駐村干部領隊溝通,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后,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問:《辦法》在健全工作制度方面有什麼新要求?

  答:《辦法》注重總結吸收前四批第一書記駐村工作的好經驗好辦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來,推動駐村工作落實。一是駐村聯戶制度。每名駐村第一書記至少結對聯系1戶困難群眾,每月至少走訪1次,及時幫助解決問題。二是目標責任制度。在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制定駐村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具體措施和時間進度,報送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並分別報送縣(市、區)委組織部和選派單位備案。三是民情日志制度。駐村第一書記走訪、幫扶群眾工作情況要在日志本上詳細記錄,每季度向鄉鎮(街道)黨(工)委、領隊匯報有關情況,重大事項隨時報告。四是工作例會制度。鄉鎮(街道)黨(工)委每季度召開一次第一書記例會,縣(市、區)委組織部每半年召開一次第一書記座談會,了解情況、交流思想,聽取建議、解決困難,研究部署有關工作。市委組織部、市農業局每半年聽取一次省市下派駐村干部領隊工作情況匯報。五是黨內生活制度。駐村第一書記要帶頭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黨員活動日、黨性分析等制度,每月開展一次集中活動,每半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集中輪訓。

  問:如何加強對駐村第一書記的督查考評?

  答:為防止出現派出單位和村裡“兩頭不見人”的現象,《辦法》要求加強第一書記的督查考評,把“嚴而又嚴”的要求貫穿駐村工作全過程。一是實行全面督查。縣(市、區)委組織部、鄉鎮(街道)黨(工)委採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經常了解駐村干部的工作表現,對干部駐村工作情況及到崗情況進行督查,每半年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一次督查情況。二是實行嚴肅問責。對履行職責不力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惡劣影響的,進行嚴肅處理,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同時,依據有關規定對派出單位和管理單位有關負責人、責任人予以問責。三是實行召回調整。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結束駐村或更換駐村干部。但因無故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離崗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或違反黨紀國法、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等8種情形的,由組織部門進行召回調整,並作出嚴肅處理。四是實行年度考評。由任職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與所在鄉鎮(街道)機關干部一同進行考評,結果抄送派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不佔派出單位優秀等次名額。考核不稱職的,3年內不予提拔使用,記入個人檔案。五是實行期滿考核。由派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任職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採取工作總結與村民測評、村干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評定,並聽取小組長、省市下派駐村干部領隊的意見。考核結果向駐村第一書記本人反饋,並通過一定形式公示。公示后,考核結果和有關材料存入干部個人檔案,考核結果作為駐村第一書記評優評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問:為讓駐村第一書記安心工作,充分發揮作用,《辦法》在強化服務保障方面有何規定?

  答:駐村第一書記在一線打硬戰,需要各方面的關心、支持和幫助。《辦法》明確激勵服務措施,為第一書記解決后顧之憂,扎根基層、安心工作。一是保留基本待遇。黨員干部駐村工作期間,隻轉黨組織關系,不轉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享受派出單位同類同級人員的各項福利待遇。二是加強關心愛護。駐村期間,發放1萬元安家費以及一定生活困難補助,辦理保額30萬元以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年安排一次體檢,每年落實20萬元財政捆綁資金和5000元辦公經費。縣、鄉黨委妥善安排第一書記的日常食宿,創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三是強化正向激勵。駐村前或期間已被列入派出單位后備干部名單的,由派出單位黨組(黨委)按照后備干部管理規定跟蹤考察培養。駐村期間,對表現優秀,符合任職條件的,原則上應及時提拔使用或晉升職級﹔駐村工作期間未晉級,符合任職條件的,駐村工作期滿返回后,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或晉升職級。四是落實挂鉤幫扶。各地各單位把駐點村作為領導干部“四下基層”的聯系點,推動資金、項目、技術、信息、人才等資源向駐點村集聚。派出單位主要領導每年到駐點村不少於1次,分管領導到駐點村不少於2次,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匯報,幫助協調解決問題。五是宣傳培訓。以縣(市、區)為單位,通過專題輪訓、現場觀摩、經驗交流等方式,加大對脫貧攻堅方針政策、科技知識、市場信息等方面培訓力度,幫助第一書記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注重發現駐村幫扶先進事跡、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樹立鮮明導向,營造駐村幫扶工作良好氛圍。(祖功步)

(責編:黃瑾、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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