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平平 王 偉
2018年03月02日09:4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對新時代社會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目標和新要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是一種新型社會治理模式,要求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相結合的體制機制,各個社會治理主體共同參與社會建設、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形成良好社會秩序,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從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深深嵌入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在我們國家有根、有源、有生命力。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與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在目標價值、參與人員、領導主體、實現形式等方面具有高度契合性。新時代,應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凝聚作用、協商功能、治理績效,以協商民主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其制度形式包括政治協商制度、基層民主治理、公共論壇、立法聽証等。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優勢,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暢通各種利益訴求進入決策程序的渠道,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凝聚全社會推動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可見,協商民主的制度和形式能夠在社會治理中發揮獨特功能,理應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中用好協商民主。
運用協商民主形式,培育公民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是全民參與、全民享有的治理格局,強調共同參與建設、共同參與治理、共同享有成果。共同參與是這種治理格局的基本特征。這就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具有一定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人們參與意識不斷增強、參與手段日益多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需要與時俱進培育人們的社會治理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引導有序參與。運用協商民主形式,有助於激發人民群眾的協商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意識,促進人們主動參與、有序參與並不斷提高參與能力。
引入協商民主機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需要優化社會治理機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協商民主能夠形成包容、平等、公正、自由的討論溝通機制,維護公共利益並凝聚社會成員共識,從而提高治理社會化程度。協商民主需要明確協商程序,確定參與者資格、權利和義務﹔還需要運用專門技術和程序,科學有效地收集意見,這本身就是一種法治化、專業化機制。可見,引入協商民主機制是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的重要切入點,可以讓不同利益群體有效表達訴求,避免意見龐雜、眾聲喧嘩,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完善協商民主制度,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保証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健全協商民主制度,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和規范化,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完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地方應圍繞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建立健全民情懇談會、民主懇談會、居民論壇、鄉村論壇、民主聽証會等基層協商民主形式,形成干部、群眾面對面交流的制度化平台。這樣做,有助於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激發基層社會活力,實現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有力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
(作者單位:南昌航空大學、江西師范大學)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02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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