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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把握“三個結合” 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

福建省審改辦

2017年11月14日15:3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福建省委編辦(省審改辦)主任陳元邦(人民網記者 王金雪 攝)

福建省是全國率先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習近平總書記2000年任福建省省長期間就明確要求:“要改革行政審批制度,這是轉變政府職能、轉變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職能轉變的一個突破口”。1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致力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的省份。

2013年以來,經過多輪改革,福建省建立了行政審批“8235”工作架構﹔省級共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714項,省、市、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前置審批清理任務全面完成﹔建成了以省網上辦事大廳,省、市、縣、鄉實體服務(便民)中心和村級代辦點為主要構成、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格局﹔實現了省、市、縣、鄉四級權責清單制度全覆蓋﹔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智能審批,全省共公布2725項“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達到了總事項80%﹔在全國率先實施“三証合一、一照一碼”和“五証合一”“多証合一”商事制度改革。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成效顯著,創新事項(案例)共254項,其中70項創新舉措在全國復制推廣,佔全國推廣事項比率28%。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大數據分析顯示,網民對福建省“放管服”改革評價位居全國第三。

幾年來,在推進這項工作中,我們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堅持“放”“管”結合,“放”與“管”同步運轉

簡政放權,放權是前提,不放則談不上簡政,放管結合、管在放后,意味著放后必須加強監管,做到放得下、管得住。

在“放”的方面,能放則放,以放促活。一是大力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六個一律”要求,2013年以來,全省開展了10輪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精減率達55%,有的市縣精減率達到70%。全省已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二是建立健全清單管理制度。著力抓好“清權、確權、晒權、用權”四個環節,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相一致”“權責受監督”三項基本原則,梳理並公布了省、市、縣、鄉四級政府權責清單,實現了全省清單管理全覆蓋。三是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省級僅保留31項核准事項,取消了銀行貸款承諾等18項前置條件,實行並聯審批,推行“多評合一”、“多圖聯審”、“聯合踏勘”和“區域評估”等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開展清費減稅和職業資格清理。共取消、暫停、停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55項,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81項,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16項,實施其他優惠政策4項﹔深化職業資格改革,對應國務院取消434項職業資格審批(技能類280項、專技類154項),降低就業創業門檻。五是賦予特殊經濟區域省級審批權限。賦予自貿試驗區253項省級審批權限,賦予福州新區121項省級審批權限,賦予漳州市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改革試點30項省級審批權限。

在“管”的方面,放后管住,管而有序。一是建立減權放權監管責任清單制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的通知》,對2013年以來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責任單位、事中事后監管職責,明確下放及承接部門職責,做到“扶上馬、送一程”,有效解決“放而不管”問題。二是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編制“一單兩庫一細則”,梳理公布隨機抽查事項12597項,基本實現全省隨機抽查監管全覆蓋。三是推進省級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28個省直單位制定實施方案,加快構建“審監分離、批管並重”的工作機制,強化政府履行監管職責。四是推進“互聯網+監管”。建成全省統一的網上辦事大廳和網上行政執法平台,在11個省直單位和莆田、平潭開展行政權力運行網上公開試點工作。五是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堅持監管重心下移,落實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縣政府的市場監管職能和力量,支持基層探索開展綜合執法改革,加快形成權責明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監管格局。

二、堅持提效與提質相結合,增強企業與百姓的獲得感

馬上就辦,辦就辦好。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提出的要求,馬上就辦,講的是效率﹔辦就辦好,說的是質量,幾年來,我們堅持提效與提質並重,在提效中提質,在提質中提速。

在提效方面,努力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一是向“現代信息技術”要效率。省委書記、省長於偉國提出“數據要聯起來、標准要立起來、理念要改起來、辦理要快起來”,做到“受理零窗口、辦理零人工、領証零上門”,已建成“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全省統一的電子証照數據庫和“閩政通APP”,全省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78300多項全部入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網上事項辦理開通率達到96%。二是向“優化辦事流程”要效率。進一步簡化優化辦事流程,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審批環節統一整合為“受理、審查、決定”3個環節,辦理時限統一壓縮到法定時限的50%以內。福州市等地的辦理時限從過去的以“天”計算到現在的以“小時”計算,即辦事項實現“立等可取”。特別是研發推廣“閩政通APP”,實現了大多數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隨時隨地”無障礙辦理。三是向“創新辦事方式”要效率。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大力推行智能審批和全程網辦,開辟24小時便民自助區,打造社區便民15分鐘服務圈﹔大力推行網上辦理、預約辦理、同城通辦、APP掌上服務等方式,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在提質方面,努力提高辦事透明度、精簡審批條件。一是向“規范標准”要質量。省政府專門印發全面深化行政審批標准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全面落實行政審批“五個規范”和“四個統一”。從服務行政相對人角度,推行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審查審核、服務場所、網上審批、機制創新、監督檢查及評價等6個方面的規范和標准,提出34項項目標准和75項操作規范。二是向“減証便民”要質量。開展“減証便民”專項治理,省級部門共精簡証明証照及申報材料事項251項,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147項、精簡率40%,清理規范前置審批事項200項、精簡率32%﹔市級平均精簡証明証照事項140項,平均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249項、清理規范前置審批216項。三是向“效能督查”要質量。建立健全投訴平台,凡是辦事過程出現問題,除服務窗口或行政服務中心公布的投訴咨詢電話外,群眾還可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投訴、建議和求助,真正做到“有呼必應、有訴必理、有理必果”。

三、堅持統籌與創新相結合,以創新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統籌推進,又必須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總結基層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深受企業、群眾肯定和社會滿意的好經驗、好做法。

在統籌方面,統一領導,有序運作。一是加強統籌領導。省政府成立了省推進政府轉變職能協調小組,並設立了行政審批改革組等6個專題組和督查組等4個功能組,明確了省審改辦作為全省行政服務中心和網上辦事大廳的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了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協調小組牽頭抓總、專題組各負其責、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統籌研究全省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改革措施,2013年以來,共制定出台103項改革措施或制度,指導推動“放管服”改革縱深發展。二是強化督查落實。建立人大專項督查和效能考評制度,促進改革政策落實。2016年,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項督查,通過人大常委會審議改革情況、回復人大代表詢問以及開展專項監督調研等形式,對“放管服”改革成效進行評議。省效能辦牽頭開展“一季度一督查”,2013年以來對全省“放管服”改革情況開展了10輪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475個問題,逐項整改落實。

在創新方面,尊重基層,總結推廣。一是大力推進自貿實驗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福建自貿試驗區堅持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實行“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並聯審查、一章審批”,實現入區企業“辦事不出區、審批不出區”。在自貿實驗區率先開展“証照分離”改革試驗任務,取得階段性改革成效﹔整合關、港、貿資源,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改革后進出境貨物通關時間縮短40%,申報效率提升50%以上﹔開展“四個一”投資項目並聯審批,整體行政效能提升近3倍,被國家列為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最佳實踐案例。二是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創新並復制推廣。這些年來,我們認真總結了福州的“福州窗”、廈門的“多規合一”、泉州的申報材料“三個減少”、莆田的食品藥品“九証合一”、漳州的“會審制”、南平的“放管服”改革一體化平台和龍岩的標准化建設等經驗做法,在全省復制推廣后,取得良好效果,這些經驗做法先后得到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的表揚或肯定。

福建省“放管服”改革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兄弟省市區相比,與全省經濟發展形勢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國務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積極學習借鑒兄弟省市區的好經驗、好做法,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作出新的貢獻。

(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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