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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代表在基層】

檢察工作也要以人民為中心

2017年11月06日10:18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檢察工作也要以人民為中心

“坐在人民大會堂31排75號,我這個基層檢察官非常激動!”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潘志榮飽含深情地回憶道。10月30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電視電話會議,全區近萬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通過視頻聆聽了潘志榮親歷盛會的所見所聞所感。

內蒙古自治區政法系統裡黨的十九大代表僅潘志榮一人,全國檢察系統正式代表也隻有12人。讓這位草原上的基層檢察官興奮的,還有黨的十九大報告多處提及的“人民”二字。潘志榮說:“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奮斗目標,就是對我們檢察機關的要求和賦予的責任,更是我今后工作的出發點、結合點、著力點。作為黨的十九大代表,要做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的模范。我要把大會精神宣傳到農牧區的每一個角落,宣傳到每一名黨員、每一名檢察人心中,宣傳到每一名群眾當中。我們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抓住農牧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和改進民生檢察工作,特別是要重點關注教育、就業、保障、醫療、扶貧等方面的問題,充分發揮檢察官的作用。”

潘志榮宣講完黨的十九大精神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向全區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強調,要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公正司法,加強檢察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要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各項部署,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與抓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檢察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著力抓好法律監督主責主業,著力抓好司法改革,著力抓好規范司法和工作創新,著力抓好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院建設,更大限度釋放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以更努力的工作推動發展,以更優良的作風干事創業,以實際工作成果來檢驗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

宣講結束后,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檢察官張星遠興奮地說:“潘志榮檢察官的宣講真摯、朴實,我要系統學習、深刻領會十九大精神,並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今后,我要以更飽滿的精神狀態、更踏實的工作作風、更精細的工作態度做好檢察工作。”(記者高平 通訊員田鳳元)

(責編:宋鶴立、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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