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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權力清單,強化組織監督,廣州總結規律出台十項措施

抓住關鍵少數 著眼長效機制

記者 羅艾樺 賀林平

2017年11月03日08:2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加強黨內監督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抓住‘關鍵少數’,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強監督。”今起,本欄目聚焦多地的改革探索,關注如何強化對“關鍵少數”的監督,如何充分發揮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職能,怎麼讓鄉鎮紀檢干部敢監督、會監督。

——編 者 

前不久,廣州某區區委書記帶隊調研該區水務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剛回來,就馬上請工作人員把相關工作內容記錄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評估系統”中,工作方案和調研圖片等附件也一並上傳。

這樣的基層調研,這位區委書記今年以來已經帶隊開展了10多次,一條一條清晰記錄在案。“有了這個責任清單,干了什麼工作隨時留痕,一年下來一目了然。”

廣州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3月,廣州市委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十項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而上述監督評估系統正是落實《十項措施》的一個具體制度安排。眼下,廣州正深入探索創新監督的各項長效機制,嚴防權力任性。

從辦案經驗中總結規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去年底,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市區鎮街三級黨政機關、職能部門、國企主要負責人140多人。其中,廣州市原國土房管局局長、黨委書記李俊夫的落馬讓人深思。

2012年,在廣州蘿崗中心城區(一期)保障性住房項目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准備策劃階段,李俊夫直接指示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工程前期處處長徐某關照中間人李某,在招投標上中得一個標段。之后,李某分得好處費數百萬元。“李俊夫之所以能在廣州國土房管領域為所欲為,關鍵是其權力難以監督,缺乏有效約束所致。”廣州市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楊旦霄說。

像李俊夫那樣插手工程獲得腐敗收益的案例,在廣州查處的主要負責人案件中還有不少。廣州市城管委原主任李廷貴擅自決定擴大建設大田山循環經濟園項目,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原從化市委書記黃河鴻利用職權讓其哥哥、侄子與當地企業“挂上鉤”,通過手中的權力,為企業違規承攬政府工程大開政策“綠燈”,謀取私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廣州市查處的主要負責人違紀違法案件涉及區域廣,全市11個行政區中,多名黨政領導干部因腐敗問題而落馬。主要領導利用職務影響力,違規干預、插手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紀執法、司法等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是違紀違法的主要方式。

對此,《十項措施》借鑒干預司法活動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主要負責人違規干預、插手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紀執法等問題,應當記錄並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市紀委報告。“過去對主要負責人職責界定粗糙,具體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規定不明確。”廣州發展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哲說,《十項措施》要求制定、公開主要負責人權力清單,具體到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工作,成員明確表達意見,主要負責人應末位表態﹔對班子成員和主要負責人意見均形成完整會議紀要等。

去年,廣州發展集團下屬某二級集團一部門負責人職位空缺,集團黨委有意提拔一名能力強又認真負責的干部。但黨委會上有班子成員提出不同意見,該干部的能力大家都不否認,但她年初才從高級主管提為部門助理,一年內兩次提拔有違公司規定,隻得暫緩。直到距離她上次提拔超過12個月后,對她的任命才得以在黨委會上重新通過。

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連生表示,廣州出台《十項措施》,實際上是對近年來查處主要負責人違紀違法案件中得出的規律性認識的總結與提煉。

強化組織監督和日常管理

許多違紀違法的主要負責人之所以淪為“階下囚”,有理想信念動搖、外部“圍獵”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監督不力的原因。

廣州從化區因連續幾任黨政主要負責人發生違紀違法問題,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在全市排名末位。

今年初公布的2016年度檢查考核結果,從化區卻以排名第七位(上升5位)的成績引人關注。觸發變化的“催化劑”,就是去年6月,廣州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和市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從化區新任區委書記庄悅群的約談。這次約談不留情面地指出從化當時存在的各種問題,嚴肅要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承擔起管黨治黨的第一責任,並把責任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和下級一把手。

庄悅群接受約談后,按要求在15天內研究提出約談中指出的具體問題的整改措施,推動全區各單位開展提醒約談1074人次,其中約談主要負責人41人次。

廣州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員郭華鐵介紹,2016年1月至今年5月,廣州市委主要領導帶頭約談區黨政領導和市直單位、市屬企業主要負責人13人次,市紀委書記、副書記約談有關區和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73人次。在他們帶動和傳導下,全市各級部門領導干部共8571人次對轄內黨員干部開展談話提醒23944人次。2015年1月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66名領導干部和6個黨組織予以問責。

統籌:本版編輯 許 諾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03日 04 版)

(責編:宋鶴立、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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