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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工干部當做法治中國建設的忠實踐行者和有力推動者

梁升

2017年08月28日08:56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在我們這樣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的泱泱大國,要長治久安,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法治才是可靠現實路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提出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戰略部署,制定一系列重大戰略舉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推進一系列重大工作,全面依法治國有序有力展開。可以說,實施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戰略部署,建設法治中國是國家之幸、民族之幸、人民之幸,成就舉世矚目,人民群眾有了更多獲得感,凝聚了復興力量。我們相信,未來的法治中國將會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有尊嚴、更有自信、更有幸福感、更能看到光明未來。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歷史偉業,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關13億多人民的福祉。取得的成就,實屬來之不易,應當倍加珍惜,我們每個人都應呵護這一來之不易的局面,爭當參與者、支持者、推動者。

作為黨治國理政重要職能部門——組織系統的干部,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中,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既要做依法治國方略的忠實踐行者,又要做有力推動者。一是做忠實踐行者。將法治理念貫穿於組織工作始終,以法治理念來研判組織工作、謀劃組織工作、推進組織工作,將嚴格按法規、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辦事的意識切實體現到組織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二是做有力推動者。在干部教育培訓中大力弘揚法治理念,把提高法治素養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目標,精心制訂培訓計劃,做到干部、人才、黨員全覆蓋,使法治精神入腦入心,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強化法治導向,把能否遵紀守法、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標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在基層組織建設中夯實法治基礎,善於運用法治的思維和方法抓基層黨建,將知法守法的“能人”選進村(社區)“兩委”班子,加強對基層黨員干部的法律法規經常性教育培訓,使每個基層黨組織成為依法治國的堅強堡壘,讓每名基層黨員干部成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先鋒模范。

(作者單位: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研究室)

(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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