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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嚴防干部“帶病提拔”——

堅決擋住“帶病”干部

張璇

2017年08月09日14:49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堅決擋住“帶病”干部

  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關系民心所向,關乎事業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干部選拔任用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特別是《關於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出台,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等規定配套起來,不斷扎緊制度籠子。五年間,各級黨組織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亮劍“帶病提拔”,准確識別、堅決擋住“帶病”干部,努力將干部“帶病提拔”發生率降到最低,一大批忠誠、干淨、擔當的好干部脫穎而出,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組織保証。

落實責任強擔當

  選人用人,責任重於泰山。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各地各部門細化、壓實選拔任用工作責任,明確各級黨委(黨組)、組織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在選人用人上的責任,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構筑起堅固防火牆。陝西明確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包括提名責任、考察責任、任用責任等﹔遼寧注重強化黨委在動議環節的甄別篩選責任、民主推薦環節的擇優把關責任和黨委書記在人選報送環節的第一責任﹔山東郯城縣明確監督執紀部門認定干部“病情”的責任……責任融入選人用人全過程。

  實行簽字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普遍實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在人選廉潔自律情況意見上簽字制度。大家反映,這是一個有效、管用的好辦法,“簽字”方式雖簡單,但簽下的卻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承諾,一把手的責任更大了,推薦人選時更謹慎了。

  以考核促落實,責任追究壓陣。各地在考核評價有關領導干部時,注重把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作為重要內容,並強化監督問責,落實倒查機制,讓問責之劍具有震懾力。內蒙古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納入年度考核范圍,要求盟市廳局黨委(黨組)書記進行抓黨建述職評議時將防止“帶病提拔”作為必述內容﹔福建制定干部選拔全程紀實辦法,對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都如實記錄在案﹔四川建立干部選任環環把關、全程“放下”和全程問責機制,對出現人選不優、表現不良等情形的,暫緩任用或不予任用,對干部“帶病提拔”實行責任倒查並及時通報典型案例。

  用人者肩上有責任,選人者心中有擔當,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政治自覺正明顯增強。一位組工干部感慨:“有責任這把尚方寶劍懸著,現在,領導干部的自覺性增強了,敢於堅持原則的人也多了,沒人願觸紅線了,選人用人風氣越來越清朗了!”

平時功夫辨纖毫

  每到周二,浙江杭州蕭山區的鎮街都會活躍著一群特殊的身影,他們是蕭山區委組織部的干部。近年來,蕭山區將“拉家常”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手段,通過固定日期走訪干部,傾聽群眾評價,有效將“帶病”干部發現出來。

  防病先識病。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全面真實了解干部是基礎。各級黨組織堅持把知人識人的功夫下在平時,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全方位立體識別干部,不斷提升“體檢”“問診”水准,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及時“篩”出了不少“帶病”干部。

  ——近距離接觸干部和經常性談心談話,改變了過去“平時少考、用時急考”的現象,增加了對干部的廣泛了解。青海開展縣委書記人選無任用推薦考察,從平時發現好干部﹔廈門每年確定干部走訪計劃,在日常走訪中了解干部﹔杭州通過旁聽黨委(黨組)會議、專題民主生活會等,了解班子運行情況和干部個人情況﹔黑龍江規定每年至少與市(地)、省直、省屬高校、企業班子成員談話一次,每兩年與所有省管干部談話一次。

  ——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和群眾口碑、德才表現等,成為發現問題、辨別干部優劣的重要依據。湖北襄陽市通過專項考察,及時掌握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山西大同市、江西寧都縣結合開展平時考核、任職考察、民主生活會等工作,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單位、居民小區去聽真言、摸實情,注重從干部平時表現、鄉語口碑中了解干部﹔江蘇等地出台干部德的考核辦法,通過個人陳述承諾、正向反向測評、專項調查等措施考德。

  ——經常性的分析研判破解了不選任不研判、一次研判管長久問題,提升了會診辨析的精准度。河北、安徽等地明確,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可採取常規、專項、定期等形式研判﹔廣東要求一把手帶頭掌握干部信息、帶頭參與分析研判,以此帶動班子其他成員主動接觸干部、深入了解干部,履行好黨委(黨組)選人用人的主體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在干部監督信息整合中的應用,防止了信息孤島化、碎片化、閑置化,實現了對干部的准確甄別、評價。多地運用大數據思維,建立分析研判數據平台,通過橫向、縱向的全景動態分析,研判干部是否存在“病症”。各地組織部門還普遍建立了與巡視、紀檢、審計、信訪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全面掌握干部的動態情況。

全程嚴防堵“病源”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慎舉,慎舉在核真”。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不僅注重平時功,打牢日常了解、綜合研判兩個基礎,更是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啟動后全程“戒嚴”,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讓“帶病”干部無縫可鑽。

  動議程序是干部選任最初始最關鍵的環節。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從規范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等措施入手,從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起點隔住了“病源”。

  權責分明,把准了“動與不動”時機。青島、廣西欽州市規定,在領導職位空缺、領導班子換屆、機構改革、班子不團結影響較壞、年度考核較差等情況下,啟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重慶、甘肅等地為違規動議劃定“紅線”,避免臨時動議、隨意動議﹔湖北鄂州市、貴州福泉市建立推薦干部實名制,規定部門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個人推薦人選時必須署名,堅持“誰推薦誰負責”。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各地在動議提名環節堅持把發揚民主與集體把關有機結合起來,擴大溝通醞釀范圍,充分考慮不同意見,防止“帶病”干部成為提名人選。河南調整干部實行“三聽兩醞釀”,即注意聽取單位黨委(黨組)意見、分管副省級領導和省委常委意見、紀委意見,“五人小組”會議醞釀、省委常委醞釀﹔河北黃驊市採取市委“五人小組”、鄉鎮科局等用人單位一把手和分管市領導的集體動議方式。

  如果說動議審查扣好了干部選任“第一顆扣子”,那麼任前把關則是對擬任人選的進一步篩查,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再添一道鐵閘。

  ——改進任前考察,用真問實聽讓干部考察無死角。重慶、廣西來賓市、江西贛縣等地實行干部考察進農村、進社區、進現場,確保考察“真准實”﹔杭州專門建立干部考察人員庫,定期開展培訓,提升考察工作水平﹔內蒙古開魯縣組織考察組人員簽訂《干部考察人員承諾書》,嚴肅考察工作紀律,營造講真話的氛圍﹔新疆且末縣對考察對象的上級領導、身邊同事、服務對象等5類人員進行追溯談話。

  ——“凡提四必”成為識別干部的“透視機”和“診斷器”。各地堅持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切實防止“帶病提拔”。中組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在2015年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隨機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

  ——審核關口前移,進一步提早擋住了“帶病干部”。不少地方實行動議即審,該核早核,對動議醞釀時納入考慮范圍的有關人選,提前審核其相關情況。2015年6月,江西1名動議對象因檔案中有關信息涉嫌造假,在動議環節直接被取消提名資格﹔四川組織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提前溝通,對近5年信訪舉報情況提前掌握,信訪有問題或沒有正式結論的堅決不啟動動議程序﹔雲南昆明市對考察公示期間發現問題影響任用的,取消考察人選資格。

  宏偉的事業,需要高素質干部。讓“帶病”干部沒有市場、選拔出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必能推動“中國號”巨輪乘風破浪,向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輝彼岸加速前進!

(責編:黃瑾、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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