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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政治生活氣象更新

2017年08月02日14:4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黨內政治生活氣象更新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迎接黨的十九大”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指出,“我們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大的突出問題,形成了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黨內政治生活氣象更新”。

  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法寶。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視黨內政治生活,在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范。

  (一)在黨的一大制定的第一個綱領和黨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黨章中,都對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黨的第五屆中央政治局依據黨的五大精神修訂黨章,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寫入其中。

  1929年,在古田會議上,毛澤東同志第一次提出黨內生活概念,指出要使黨員的思想和黨內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學化,強調“黨內批評要防止主觀武斷和把批評庸俗化”。

  1935年1月召開的遵義會議,排除了王明“左”傾錯誤的干擾,恢復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黨內政治生活出現新局面,黨領導的革命事業也逐步走上正軌。

  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不僅對黨內政治生活、黨內斗爭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論述,而且以身作則踐行。(下轉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特別是延安整風,我們黨徹底排除了錯誤路線干擾,形成了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三大優良作風,確立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和“思想批評從嚴、組織處理從寬”原則。

  1945年,黨的七大制定了新黨章,第一次規定了黨員的權利與義務,概括和提煉了黨的三大作風,指出積極參加黨內生活和革命運動是黨員的義務,初步形成了我們黨所特有的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規范。

  解放戰爭開始后,黨中央嚴格實行集中統一領導和民主決策,提出了建立報告制度、健全黨委制和注意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有力地促進了黨的團結和統一領導。

  (二)新中國建立后,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我們黨進行了整黨整風和“三反”運動,開始探索黨在執政條件下,如何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問題。1956年黨的八大報告突出強調黨內斗爭應當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的原則,對在全國執政后的黨內政治生活作出進一步規定。

  1957年,毛澤東同志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將處理黨內矛盾所採取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概括為“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隨后,毛澤東同志又提出了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

  (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總結黨內政治生活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於1980年制定和頒布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向全黨重申了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等12條准則,為撥亂反正、恢復和健全黨內政治生活、推進黨的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82年,黨的十二大制定和通過了新黨章,恢復了黨的七大、八大的優良傳統,初步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

  1983年10月,十二屆二中全會決定用三年時間對黨的作風和組織進行全面整頓。鄧小平同志在十二屆二中全會上指出,要“通過思想教育,增強黨性”。他強調,所有共產黨員都要“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不允許自視特殊,認為自己在政治上比黨高明”﹔“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更應該嚴格遵守黨章、遵守《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起模范作用”。

  (四)新時期以來,江澤民、胡錦濤同志高度重視黨內政治生活,不斷推進黨內政治生活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

  1991年7月,江澤民同志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70周年大會上強調,“決不能把商品交換原則引入黨內政治生活”。在即將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江澤民同志更加重視黨內政治生活問題,提出了必須遵循的“六個決不允許”。

  2012年11月,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八大上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辦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組織之上。”

  我們黨先后頒布了《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等一批黨內法規,有力地促進了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五)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新形勢新問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黨要管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性基礎工作”。

  2012年11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上就強調:“大家要帶頭遵守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懂規矩,守紀律。”

  2013年6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開專門會議對照檢查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情況,討論研究深化改進作風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強調:“我們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辦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

  2014年10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黨內政治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和黨員進行黨性鍛煉的主要平台,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有什麼樣的黨內政治生活,就有什麼樣的黨員、干部作風。

  2016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強調:“我們要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全面淨化黨內政治生態。”

  黨中央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淨化黨內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展現新氣象,贏得了黨心民心,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証。

  30多年來,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黨的建設既積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經驗,又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就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一個決定,提出新的要求,既十分緊迫,也水到渠成。

  經過充分准備和醞釀,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明確了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舉措,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基本遵循。這既是對歷史經驗的總結,也寓示著新實踐的開啟。(本報記者 李志勇)

(責編:曹淼、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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