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建>>第二屆全國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活動

“四三四”舉措推動“放管服”改革

——內蒙古包頭市政務服務中心案例

2017年07月19日11:5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包頭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管辦)前身是組建於2002年5月的包頭市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2012年12月加挂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簡稱“市公管辦”)和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牌子,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是市政府直屬正縣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和監管等職能。2015年9月,市政務服務中心被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紫光閣》雜志社評為2015年度全國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百優”榮譽稱號。

2013年11月,包頭市政務服務大廳、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建成並投入使用,建筑面積4.7萬平米。其中,政務服務大廳1.9萬平米,設有150個辦事窗口。進駐部門32個,工作人員300多人。進駐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387項,實行統一集中辦理,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公共資源交易大廳1.1萬平米,整合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四個交易市場,開標室8間、評標室14間,專家休息室11間、專家抽取室2間、監督見証室2間、答疑室1間,設置綜合服務、信息發布、開標、評標、監督見証、專家休息、檔案存儲七大功能區域,並陸續完善了門禁、安檢、音視頻監控、信號屏蔽、公示公告和信息查詢等軟硬件設施,滿足了交易活動的各項需求,大大提升了服務承載能力。

一、包頭市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總體情況

(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

2013年以來,簡政放權不斷深化,全市42個市直部門的269項行政審批事項,通過取消和下放兩種方式,減少為21個部門的43大項、103小項,並全部建立了行政許可責任清單。建成完善了以市政務大廳為龍頭、3個分大廳為補充、旗縣區市民大廳為骨干、鄉鎮(街道)便民服務站和村(社區)代辦點為基礎的“1+3+10+N”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打造了集行政審批、便民服務、政務公開、電子監察、效能考核於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極大方便了企業和群眾創業創新。2015年7月23日,中央紀委常委、中編辦主任張紀南蒞臨中心視察指導﹔同年8月28日,我市成功承辦了全國地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座談會。2016年5月5日,中編辦對我市審改工作進行了“回頭看”。同年11月23-24日,市政務服務中心作為自治區唯一盟市,受邀參加了國務院審改辦在廣東佛山市舉行的“全國依托互聯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交流研討會,並做了大會發言。

(二)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方面

2013年,率先在我國中西部地區第一批次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目前,已建立涵蓋5大類、4198個子目的《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建立包括1665家企業的建設工程企業信息庫和12759家供應商的政府採購企業信息庫﹔建成由1032名專家組成的建設工程綜合評標專家庫和796專家組成的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2014年在全國率先放開民營資本進場交易管制,企業可自行選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為企業節約了大量時間和資金成本。2016年9月26—27日,成功承辦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暫行辦法》宣傳貫徹交流會,來自西北、華北、東北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4個地級市和自治區各盟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管理機構負責人約110人參會。期間,與會人員集體參觀了市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對我市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管理工作給予很高評價。

近年來,我市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得到了各級新聞媒體的高度關注,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網、光明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改革報、國家《公共採購》雜志社、內蒙古日報、包頭日報、包頭電視台、包頭電台等主流媒體多次進行了集中專題報道。經過幾年來的探索實踐,我市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已經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主要工作經驗和做法

近年來,包頭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國務院及國務院審改辦關於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以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提供便捷高效服務為總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大膽創新、勇於探索,全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改革,釋放了改革紅利,增強了市場活力,助推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一)“四個減少”,為市場注入新活力

1.減少審批事項。為減少政府干預,實現向市場放權,真正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包頭市通過取消和下放兩種方式,大幅削減審批事項,由原來的819項減少到103項,削減幅度達87%。保留的審批事項主要集中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重大公共利益調整等領域或范圍。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包頭市將過去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行合並,並在此基礎上查閱了多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按照行政權力事項實施流程逐項梳理並配套列明責任事項、追責依據,形成了集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於一身的市本級權責清單,梳理出41個市級部門權力清單,共保留行政權力事項3161項。

2.減少審批要件。為管住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包頭市對審批事項申請材料進行全面清理規范。除法律法規設定、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申請材料予以保留外,審批部門自行設定材料、取消事項仍作為申請材料、重復提交材料等全部予以取消,同時對法律法規要求提交但表述內容空洞、虛擬和不確定,容易出現自由裁量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逐項細化,有具體內容的量化為具體材料,無具體內容的一律取消。如城建委的“施工許可”由原來的25個前置要件,減少到10個,環保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由原來的10個前置要件減少到2個。清理規范后,審批要件由原來的1233件壓縮到981件,減少252件,精簡幅度達20.4%。要件少了、效率高了、百姓樂了。

3.減少收費事項。為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包頭市本著全面梳理、分類對待、務求實效原則,對阻礙和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收費項目堅決清理,對不符合現行法規政策的收費項目堅決清理。截至目前,保留行政事業性收費36項,執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收費45項,行業協會商會收費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28項,執行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性收費21項,是近年來停征項目最多、涉及面最廣、讓利於民力度最大的一次。取消的收費事項主要集中登記費、考核費、檢驗費等民生和創業領域,切實做到“收費項目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4.減少民間投資交易管制。全面放開民營資本進場交易管制。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取消了民營資本投資項目必須進場交易的管制,企業可自主決定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兩年多來,已為400多家企業、102個項目、190億元投資減負鬆綁,累計為企業節約資金5000多萬元,平均每個項目節約50萬元(交易費4.4萬元、中介代理費45.6萬元),進一步減輕了企業負擔。

(二)“三多合一”,向監管要紅利

1.推行“多評合一。近年來,包頭市建立了區域性集中評估評價機制。項目前期階段,由政府出資,規劃部門牽頭,組織完成區域性環評、水評、能評、地震安評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企業不再出資做單項工程的評估評價,也不再繳納相關費用。兩年多來,已對包頭市北梁棚戶區、新都市區等近100平方公裡實施了區域性評估。經測算,每個項目審批時間平均縮短近8個月,節約資金上百萬元,上述區域可為建設單位總體節約資金1億元。目前,包頭市正在對322平方公裡規劃區內實施區域性評估評價,實現評估評價的全覆蓋﹔工業項目實現了環境影響、節能、水資源、安全評估評價的統一評審。

2.推進“多審合一”。為實行施工圖集中審查,避免企業“多頭跑路”,大幅提升審圖效率,包頭市探索施工圖審查“多審合一”改革。人防、地震、氣象、消防等部門審圖機構統一進駐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實行施工圖多專業“一站式”審查,並依托市級網上審批平台,及時接收審圖信息,按照行業法律法規開展施工圖審查工作,獨立出具審查意見並上傳市級網上審批平台,實現信息共享,施工圖審查由原來50個工作日減少到15個工作日,實現了場地、受理、平台、監管“四集中”,大大方便了建設單位,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3.推行“多驗合一”。為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減少審批收費、強化審批監督,推動包頭市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由住房保障部門牽頭,組織9家市級行業驗收部門對建設項目規劃執行、基礎設施配套配建、工程質量及行政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進行聯合驗收,定期公布驗收結果。通過聯合驗收,相關部門到企業次數總體減少80%,原來兩三年才能完成的驗收工作現在僅需30個工作日,目前,已為10多家房地產企業辦理了聯合驗收手續,出具了合格通知書。

(三)“四項舉措”,讓審批服務搭上高鐵

1.全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進駐市政務大廳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用“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部署“鹿城之窗”24小時自助智能終端,在自治區率先建立“實體大廳+網上大廳+自助終端”的全天候、立體式政務服務體系﹔在中西部地區率先實現變更、換証、年檢類事項網上辦理、快遞送達,查驗類事項網上申報、現場發証,企業和群眾“足不出戶”便可享受審批服務﹔創新網上服務模式,開通掌上政務大廳。該平台擁有最新網上審批模式、“一號”查詢等模式,將各項信息化服務延伸至手機,解決群眾對電腦操作復雜、需要固定場所等問題。升級后充分發揮手機拍照、移動互聯網、GPS定位等功能,為申辦人提供網上申報、網上辦件、進度查詢、咨詢投訴、路線規劃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移動端服務平台,提供全新、直觀、便捷的服務體驗。依托現有網上審批平台,可實現以公民身份証號、企業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號作為查詢標識,查詢2013年以后該公民或企業在市、縣、鄉三級審批系統中所有關聯的審批情況及結果,並可作為要件依據,做到跨部門、跨地區審批結果的信息共享,目前有10萬條審批結果有據可查,形成了初步的電子証照庫。

2.創新政務服務方式。一是把企業和群眾需求作為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推出“雙休服務”、“錯時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綠色通道”、“標前提醒”、“審批專場”等16項服務舉措,大大方便了企業和群眾辦事﹔二是建立縣級領導包聯重大項目和“縣級領導包辦、科室負責人和審批科長盯辦、工作人員跟辦、旗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幫辦、園區代辦”的“五大員”全程服務機制,為重點項目提供全程服務。上半年,“五大員”主動深入各旗縣區、稀土高新區以及新都市區、地鐵集團、住建集團等地區和單位開展上門服務,累計召開各個層面的“對接會”“聯審會”“現場會”30多場次,解答、解決企業和群眾問題困難270多個,有力推動了項目建設,得到了建設單位的一致好評。三是全面停收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服務費,開通復印、光盤刻錄、下載打印等免費服務,進一步優化投標保証金退付程序,每年可為企業節省資金1100余萬元,退付時間壓縮到最多1天,提速90%以上,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先后五次赴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對接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協同發展事宜,加快推進三地審批互辦、結果互認、評標專家共享﹔五是在市、縣兩級大廳設立“百姓自助評議窗口”、“百姓訴求室”、“服務評價器”,建立健全網上評價體系,定期召開企業和群眾座談會,不定期開展電話回訪,在各級各類大廳經常性發放民意調查問卷,掌握第一手資料並強化整改,以群眾滿意度來衡量效能提升改革。

3.強化對審批權力的監管。充分發揮電子監察、效能考核、音視頻監控等平台功能,強化對行政審批全過程監督﹔深化部門內部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改革,全面梳理各部門內設科室職能,把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職能分離,建立行政審批與日常監管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新型運行機制﹔重新梳理和固化審批流程,實施“一窗式”綜合受理登記改革,不斷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倒查核查制度,定期對各部門落實“放管服”改革政策進行專項督查,防止行政審批“不作為”、“亂作為”及腐敗行為的發生,鞏固改革成果﹔建立線上線下評估機制,行政相對人通過“互聯網”和每月召開的企業、群眾座談會來監督評價審改成果,提出服務需求,變政府“端菜”為企業和群眾“點菜”。

4.推行“容缺預審”模式。為進一步降低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門檻”,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辦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包頭市全面推行“容缺預審”審批模式。“容缺預審”是指具備基本審批條件且申請材料主件齊全,但其他條件和申請材料欠缺,審批部門先行受理、審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補正欠缺的條件和材料后,審批部門再作出審批決定。目前,包頭市保留的387項公共服務事項全部實行“容缺預審”。截止目前,共辦理近1萬件。

(責編:李紫薇(實習生)、王金雪)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