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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明確容錯5種條件8種情形 讓干部放開手腳干事創業

先行先試中泰州有6批8人被免責

2017年06月27日08:0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南京6月26日電  (記者王偉健)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下發文件,明確建立容錯機制,用機制為作風正派、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干部撐腰鼓勁,調動和保護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在這份《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中,明確了可以容錯的5種條件和8種情形。包括:對在貫徹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狠抓落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在推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中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在推動重大項目、重點工作中履職盡責、攻堅克難﹔在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中為提高效率進行容缺受理﹔在化解矛盾糾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主動擔責、積極作為﹔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因情況緊急臨機決斷﹔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從嚴管理干部中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對以上情形,出現一定失誤錯誤的,可以給予容錯。但對違反黨的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或雖未違反黨的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但客觀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責任事故、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的,不予容錯。

  在江蘇,已有不少市、縣(市、區)和單位在黨員干部的容錯糾錯機制上先行探索。在泰興市根思鄉,村干部為保証種糧大戶能及時收割,保護村民的利益,違規將村農機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借給種糧大戶使用。當地紀委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及3名村干部的申請,啟動容錯糾錯程序,並召開聽証會。經鄉黨委集體研究,認為3人違反農機合作社章程規定將集體資金借給他人的錯誤事實,符合《泰州市鼓勵改革創新激勵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規定,決定予以容錯免責。據介紹,泰州市啟動容錯糾錯機制以來已有6批8人被免責。

  在無錫,無錫日報報業集團下屬的《華東旅游報》進行新媒體轉型。無錫建立容錯機制后,無錫日報報業集團向市紀委申請了“改革創新風險備案”。

  江蘇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胡金波說,江蘇省委出台這一意見,既是為作風正派、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干部鼓勁撐腰,也是重申加大治懶治庸力度,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現象絕不容忍。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27日 11 版)

(責編:黃瑾、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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