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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突出“細”“嚴”“實” 

推動提醒函詢誡勉常態化

2017年06月05日13:1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推動提醒函詢誡勉常態化

  本報青島訊 (通訊員 琴祖平)日前,山東青島市制定出台《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辦法》,對提醒函詢誡勉的啟動情形、實施主體、操作程序、規范文本等作出細化規定,著力體現“細”“嚴”“實”,推動提醒函詢誡勉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堅持“細”字著手,該市突出問題導向,推動提醒函詢誡勉常態化。堅持把提醒函詢誡勉融入黨的組織建設、黨員日常管理、干部管理監督和人才工作中,針對日常管理監督重點難點問題,依照20字好干部標准,從政治思想、業務工作、日常管理、干部作風4個層面,列出啟動提醒的15種情形、啟動函詢的10種情形和啟動誡勉的16種情形,強化提醒函詢誡勉的經常性、及時性、時效性,推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堅持“嚴”字當頭,該市突出精准科學,推動提醒函詢誡勉規范化。堅持從嚴批准,提醒函詢須經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批准,誡勉須報同級黨委批准。堅持從嚴實施,對通過談話方式實施的,明確談話主體和談話重點,對通過書面方式實施的,規定實施程序和文本樣式。堅持從嚴要求,強調提醒函詢誡勉應直面問題、切中要害,並實施跟蹤問效,確保被提醒函詢誡勉對象思想上受到觸動警醒,行動上切實整改到位。

  堅持“實”字托底,該市突出責任落地,推動提醒函詢誡勉制度化。堅持從實抓責任,具體明確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被提醒函詢誡勉對象和相關工作人員4類主體的責任。堅持從實抓管理,建立檔案管理和定期報告制度,要求對提醒函詢誡勉全程紀實留痕、專門建檔保管,相關工作情況每半年一報告。堅持從實抓檢查,結合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對提醒函詢誡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既全面了解情況,又評估工作效果,保障提醒函詢誡勉的實效性。(琴祖平)

(責編:黃瑾、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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