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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組織系統量身定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鎖緊責任“鏈條”打造組工鐵軍

2017年05月17日08:43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原標題:鎖緊責任“鏈條” 打造組工鐵軍

  近期,浙江組織系統針對自身建設薄弱環節,制定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個性化責任清單,從省委組織部機關帶頭,常委部長與部務會議成員、各市委組織部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推動全省組織系統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主動支持配合各級駐部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把一崗雙責“鏈條”拉緊扣牢,為打造浙江組工鐵軍提供堅強保障。

  形成“一單兩書”,筑就責任“鏈條”。著眼貫徹中央、省委從嚴治黨的要求,通過個人找、領導點、集體審,組織機關干部深入查找崗位風險、制定防范清單,在此基礎上,經過自主撰寫、層層把關、紀檢組審核、部委研究等程序,形成特色鮮明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主要包括“一單、兩書”:“一單”是指《機關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包括4個層面42條內容,其中“部長責任清單”有9項內容、“部務會議成員責任清單”有10項內容、“處室主要負責人責任清單”有12項內容、“機關紀委責任清單”有11項內容﹔“兩書”是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個人廉潔自律承諾書。這個責任體系清晰劃出部長的“主陣地”,明確部務會議成員的“責任田”,標定處室主要負責人的“必修課”,厘清機關紀委的“明細賬”,描繪機關干部的“決心書”“自選項”。

  體現分層定位,突出責任傳導。責任體系分成五個層級,規定部長全面負責部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履行部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部務會議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嚴格履行“一崗雙責”﹔處室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處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履行本處室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機關紀委承擔著協助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部機關各處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雙重”任務﹔各處室副處長要在管好自身的同時,加強對分管口子干部的教育管理,部機關普通干部根據工作崗位實際明確自身責任、制定承諾書。在全省組織部長會議上,省委常委、組織部長任振鶴現場與部務會議成員、各市委組織部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會后,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議成員與分管處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處室主要負責人與本處室干部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同時帶動各市委組織部、縣(市、區)委組織部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著力在全省組織系統形成上下貫通、環環相扣的“責任鏈”。

  堅持問題導向,做到全員覆蓋。部機關干部人人簽訂“當好廉潔自律模范,爭做組工鐵軍標兵”承諾書,做到人人有承諾、人人有責任。突出問題導向,針對部機關自身建設中存在的干部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的情況,明確部長、部務會議成員等在從嚴自律的同時,自覺抓班子、帶隊伍,經常與下屬談心談話,及時發現問題,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針對處室支部作用發揮不夠明顯等情況,規定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嚴格處室內部管理,對本處室干部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管理,通過經常談心談話、家訪等形式,准確掌握本處室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不能知情不管、隱情不報”﹔針對規章制度執行不夠堅決的情況,強調“對考核評先、經費使用、政策把關審核、重大會議和人才專項評審、課題專項評審等風險點較多的活動,部機關各處室要按照程序、規定進行,機關紀委要主動介入、加強監督”。

  注重融入日常,強化執紀問責。《清單》明確,部機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干部大會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處室負責人組織制定本處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每年至少兩次分析研判本處室干部思想作風狀況,組織開好支部組織生活會,每年年底向支部黨員大會和部機關黨委進行黨建述職。要求部機關干部作出“下基層考察、考核、調研不參加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考察,不接受超標准接待,嚴格遵守公務接待不飲酒、不打牌等規定”“服從處長管理,及時向處長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情況”等承諾。同時,責任書、承諾書均是一式四份,干部本人一份、領導一份、派駐紀檢組和部機關紀委各自備案一份,作為問責的主要依據。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導致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嚴肅問責當事人,並按干部管理權限追究領導責任﹔對違反公道正派要求,不按規矩、政策、程序開展工作,出現封官許願、因私廢公等有損組織部門形象行為的,一經發現並查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分類處置。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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