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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人對於調查研究的態度

——張聞天論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

嚴國紅

2017年05月15日08:56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共產黨人對於調查研究的態度

  張聞天在《出發歸來記》中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論述了調查研究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革命實際相結合的重要途徑,強調了調查必須與研究相結合,必須善於抓住典型,學會分析與綜合等。此文是對毛澤東調查研究思想的系統論述和發揮,許多精辟論點對於我們今天的調查研究工作仍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1942年初,張聞天響應黨中央整風的號召,率領調查團赴陝北、晉西北農村進行調查。在調查工作結束后,張聞天將自己一年多的調查工作過程中的一些經驗教訓寫成了一份向中央匯報的總結報告,即《出發歸來記》。這篇報告受到了毛澤東同志的重視,他在閱后於1943年3月29日批示中央“各同志閱”。在《出發歸來記》中,張聞天在實踐的基礎上,精辟地論述了我們共產黨人對於調查研究應當採取的基本態度——“一切必須從客觀的實際出發,必須從認識這個客觀的實際出發”。更為重要的是,他還對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進行了深入闡釋。
  “調查研究是從實際出發的中心一環”
  在工作中要從實際出發,最基本的環節就是認真扎實地對這個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在張聞天看來,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工作特點、中國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調查研究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礎”。
  領導者方面,一方面,調查研究是領導者提出正確任務的需要,“一個領導者,如果他對於當前的具體情況沒有精密的調查研究,他就無法提出正確的任務”。另一方面,在提出正確任務之后,領導者必須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調查研究,以便“推動運動的繼續前進”。張聞天認為,作為一個好的領導者,對於一件事情,必須同時兼有“正確的原則的領導”和“作戰指揮一樣的行動的領導”,隻有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稱得上是具體領導。“這種具體領導,不以精密的調查研究工作做基礎,是決不可能的”。
  被領導者方面,一方面,被領導者在接受了上級的任務之后,隻有對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才能拿出具體的完成任務的辦法,“因為他不能在接受任務之后盲目亂干一氣,而必須考慮一番,如何執行任務,才能不脫離群眾,不違反政策”。另一方面,完成上級工作任務必須以調查研究為基礎,在張聞天看來,落實具體工作隻能通過“根據實際情況的,靈活的,發動群眾積極性的,執行政策的”的科學方法來完成,而“不了解當前情況的人,是不能用這種方法來完成任務的”。
  關於中國社會的復雜性。中國社會的復雜性具體表現為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中國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是世界上少有的,例如“陝甘寧邊區,就有警備區與老邊區之分,有土地革命地區與非土地革命地區之分,有中心地區與邊界之分”。這種社會發展的復雜性決定了上級在作決定時,必須要很好地預計和評估各個不同地區的實際特點,使所作出的決定帶有原則性。同時,下級在具體執行上級決定時,必須充分尊重本地區的實際特點,“隻有這樣,才能使上級的原則決定,在各種不同的地區內能夠具體執行”。而要使上下級步調一致,“沒有雙方深入的調查研究工作做基礎,是不可能的”。
“著重典型”
  “調查研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關於典型的問題”。在有限的時間和精力下,把每一件事物都調查研究清楚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因此,“我們的辦法,就是在同一類事物中選擇典型來調查研究”。
  在張聞天看來,過去很多調查都是走馬觀花式的,是空洞沒有內容的,盡管可以羅列事物的諸多現象,但是並不深入事物的內部,因此,這種調查得出的一般結論,並不能“正確的提出問題與解決問題”。典型的調查研究則不同,它能夠深入到事物的內部,“能夠發現該事物內部的運動規律”,因此,這種典型研究中所得出的事物規律,“對於同類事物卻帶有極大的普遍性,可以成為了解同類事物的指導原則”。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從典型研究所得出的結論中概括出同類事物的一切特性,而只是說,“從典型研究中得出的結論可以成為一個有力的思想武器,成為研究其他同類事物的原則指導”。對於其他同類具體事物的具體解決,仍然需要從當時當地的實際出發,對該事物作具體的調查研究。
  在研究典型中尤其應注意“典型的選擇問題”。在張聞天看來,隻有最能代表同類事物的具體事物才能算得上是最好的典型。在調查研究過程中,調查對象的典型性選擇得越好,那麼,調查研究所得出的結論也就越帶有普遍性質,其呈現的規律也就越具有指導性,但“要選擇這類的典型,如果對於這類事物沒有一般的了解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選擇調查研究的典型對象時,也需要在事先作深入、詳細的調查研究。
“分析與綜合”
  選擇好調查研究的典型對象后,“調查研究工作的主要方法是分析與綜合”。
  所謂分析,就是“把這個事物分解為各個方面、各個部分”。例如,調查一個農村的情況,首先,把它分解成各個家庭,調查就先從各個家庭開始,但當調查各個家庭時,各個家庭還只是一個整體。如果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話,則需要繼續加以分解,如一個家庭的人口、勞動力、土地、牲畜、農具等等,然后分別加以調查。這種分析的過程是了解整個事物所必須經過的步驟。“沒有這種分析,我們對於一個事物的了解,隻能是籠統的,一般的,沒有內容的”。可惜的是,“這種分析方法,我們過去在工作中實在用的太少了”。分析讓我們得以了解事物的各個組成部分,但使我們不了解事物的整體,甚至完全錯誤地了解事物,因此,我們的分析方法必須要以綜合方法來補充,使我們時時記到我們分析出來的部分,是一個整體的部分,是不能脫離整體的部分。
  所謂綜合,就是把部分“還原到它們原來在整體中的位置”。綜合的本質就是“從部分到全體,從抽象回到具體的思想的運動過程”。例如,上述的農村調查。在對各個家庭分別加以調查之后,就應把這些家庭綜合起來考慮,這樣就知道了這個村子的大小。在對各個家庭的人口、勞動力、土地牲畜、農具等各個組成部分分別加以調查之后,就應把一個家庭的組成部分綜合起來研究,這樣就了解了這個家庭的情況了,再把不同的家庭成分綜合起來,我們就可以了解這個村子所有家庭的情況了。
  在調查研究過程中,分析與綜合的方法是不能分割的,“它們是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它們是一個對立的統一”。沒有以分析做基礎的綜合是表面的、空洞的﹔沒有以綜合統一起來的分析是虛假的、死板的。張聞天特別強調,綜合必須建立在分析之上。在他看來,“主觀主義者的綜合,並無分析做基礎,他們只是從許多一般的感想中,再綜合出一般的感想,這種感想當然是不能反映實際的”。
“調查方法點滴”
  通過調查研究的實踐,張聞天將自己的調查方法總結為十二條基本經驗,除“在開始調查以前,應弄清楚調查的目的”“誠心誠意抱定當群眾小學生的態度”“盡量搜集書面材料”“可以採取開調查會、個別談話及實地調查三種,適當的把它們結合起來”“完全獨立自主的做工作”“不要把調查的東西從它的具體環境中孤立出來看”外,他還特意強調了其他一些方法。
  調查研究的入手對象應該是當地群眾中的積極分子。在調查研究過程中,要與這些積極分子交朋友,並努力經過他們介紹,推廣到其他的群眾。當然,“如能找到別的關系,應抓住不放”。
  要充分利用調查方面的矛盾來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研究過程中如發現調查方面的各種矛盾,要利用這些矛盾進行調查。但是不能隻調查矛盾的一方,而應該“矛盾雙方均應調查,免受一方的蒙蔽”。
  幫助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在調查中如果發現同多數群眾有切身利害關系的問題,能經過當地黨、政、軍、民機關解決的,應幫助解決,以取得群眾對調查者的信任與擁護。
  應經常性整理調查來的材料。在整理過程中,發現不足的要進行補充,缺乏的材料要增加,不確實的矛盾要予以校正。應該相信,初次調查來的材料常常有很多不可靠的。可靠的材料,是要經過幾次三番的調查才能得來。
  調查工作初步完成后,最好能在當地加以研究。如果在研究過程中發現還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迅速地再次搜集材料。同時,研究工作和調查工作不能相隔太久,“研究工作應該緊跟在調查工作之后,而且最好就在調查的地方進行”。
  調查工作需要用心投入,不能太過匆忙。“熟悉一個地方的情形,不但需要問話,而且需要生活,需要有一定時間的考察與體驗”。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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