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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三項機制” 推進“追趕超越”

陝西省柞水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胡大志

2017年03月31日16:5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貫徹落實陝西省委“三項機制”,是全省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是干部工作的總遵循、總導向。作為執行主體的組織部門,如何讓“三項機制”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實現與服務大局“無縫對接”,是干部管理工作必須研究的重要課題。近年來,柞水縣不斷創新舉措,規范操作程序,突出細化落小,在實踐運用中,探索出了為能者創業架起“風向標”、為錯者容錯吃了“定心丸”、為庸者不為戴上“緊箍咒”的有效途徑,走出了一條催生追趕超越“精氣神”的符合實際、富有特色的新路子,為實現“三個柞水”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

創新“三項重獎”,架設能者干事“風向標”。柞水縣委書記陳璇在干部會上多次強調,“要養好鼓勵激勵這個‘發動機’、用活容錯糾錯這個‘方向盤’、用准能上能下這個‘變速器’,真正讓能者有位、庸者讓位,切實營造‘綠水青山’的政治生態”。經過探究析理,柞水創新推行“三項重獎”機制,定好“追趕超越”賞罰令,讓干得好的得獎勵、受重用。一是精神上重獎添“勁頭”。有位哲人說“德行之力,十倍於身體之力”,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一個人先進總是單槍匹馬,眾人先進才能移山填海。柞水縣每年對重點項目建設考核前3名的單位,授予“重大項目建設考核先進單位”,對各類單項工作排名第一位的單位頒發流動紅旗,對重點項目建設中作出貢獻的干部通報表彰,樹立了一大批典型和標杆。在縣鎮換屆以來,對59名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先進,推薦45名為市縣黨代表,13名當選新一屆縣委委員、1名候補委員,帶動了追趕超越“人人思齊”的新局面蔚然成風。二是經濟上重獎得“甜頭”。以市考任務、項目建設、美麗鄉村、脫貧攻堅為重點,每年年終考核實行縣級領導、部門負責人、一般干部按照1:3:6的責任比例“同獎同罰”,對市考加分指標每超1分、全市第一名的分別獎1.5萬元、5000元,對縣定重點工作考核為優秀、優良等次的分別獎3000元、2000元,對重點工作階段考核獲得單項工作考評第一名的獎1000元,對末位者處罰500元,考評大會現場兌現獎懲。三是政治上重獎有“奔頭”。按照設置指標“精准精細”原則,果斷刪減約束性不強的“軟指標”,增加重點工作賦分權重“硬指標”,對在美麗柞水建設等重點工作中業績突出的干部,或者獲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的,且近三個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兩年為優秀等次)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今年以來,結合鎮辦換屆,提拔了6名排名靠前的干部,有21名在脫貧攻堅戰中業績突出的駐村“第一書記”被提拔重用,優先將工作實績突出的1名村干部、4名大學生村官、6名鎮辦事業編制人員提拔為鎮辦黨政班子成員,真正讓有為者人生出彩。

落實“三大優先”,巧做錯者糾錯“定心丸”。嚴格“三個區分開來”,准確把握政策界限,積極落實“三大優先”辦法,為銳意改革、先行先試出現失誤的干部“保駕護航”。一是“開綠燈”以實干者優先。創新實行容錯受理通知書、容錯認定意見書和集體研判等方法,對容錯工作“申請、核實、認定、報備”等程序進行具體化,明確受理部門職責、時限要求和復雜情形處理辦法,為善啃硬骨、敢涉險灘的干部買一份“意外保險”,不斷激勵敢擔當、敢創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顧慮,放開手腳履職盡責、甩開膀子干事創業。二是“兜住底”以擔當者優先。不斷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實行分析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實、認定糾錯結果、進行分類處置“五條措施”,厘清失職與失誤、敢做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為私的界線,為擔當者“兜住底”。2014年1月,柞水南線一名副鎮長米某,因火源監控責任措施不到位,受到處分,依據今年6月份班子研判結果,平級重用擔任鎮黨委副書記﹔2014年4月,柞水北線一名副鎮長石某因“對違規建設行為監管不到位”,受到處分,但石某並未因此消沉,毅然投身重點項目建設、信訪等工作,今年換屆被提拔為主任科員。三是“筑防線”以創業者優先。採取“實行跟蹤管理、進行談心談話、建立特別檔案”三項措施,堅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對干部出現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糾正,及時批評教育、糾正錯誤,堅決防止容錯的“豁免權”成為部分干部犯錯免責的“擋箭牌”,讓干部既“膽子大”又“步子穩”,為銳意進取者“筑防線”。

強化“三個從嚴”,戴牢庸者不為“緊箍咒”。採取“三個從嚴”措施,動真格看實效,讓干部“下”得服氣,“上”得硬氣。一是從嚴劃定“標尺”。創新推行科級干部量化考核排名辦法,重點把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指標、市考縣任務、表彰獎勵加分、創建任務、美麗柞水建設等細化到部門、落實到人,特別是將縣管科級領導干部分為三大類,考核結果按“一把手”80%、其他副科干部70%的比例折算,記入個人年度考核得分,破解了以往隻重主要領導而忽略副職擔當約束不足的問題。同時,對思想政治不過硬、為官不為情節較重、重點工作履職不到位、測評排名靠后、道德品行表現差等不良表現,細化為3個方面30類情形,增加省、市下達的相關創建任務,未按期完成創建任務進行調整的情形,列出負面清單,劃出 “下”的紅線,明確 “下”的程序,讓“軟指標”變成簡便易行的“硬杠杠”。今年以來,已適時調整“下”的干部14名。二是從嚴設置“柵欄”。規定承擔經濟社會發展監測指標的單位,在全省、全市連續三年退位幅度較大,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干部進行調整的情形﹔依據脫貧攻堅績效考核結果,增加對一年內連續兩次被上級通報批評且整改不力進行調整的情形﹔依據安全生產工作不力責任認定結果,增加對省、市、縣明確要求限期整改未到位進行調整的情形﹔依據黨的建設工作不力責任認定結果,增加在各類教育實踐活動中,一年內連續兩次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或組織部門通報批評,且整改不力進行調整的情形,做到調整時有的放矢。今年以來,已降職降級處理調整2名,工作不力改非3名,免職調離原崗位調整2名。三是從嚴督查“殺手锏”。結合“抓黨建轉作風促脫貧”專項整治,成立4個督導督查組,不斷加大懲處和暗訪力度。目前,已處罰未完成市考年度指標的干部27人,對考核排名倒數第一且綜合成績低於80分的實行末位淘汰,真正使“三項機制”成為庸者不為的“殺手锏”,讓好制度在實現“追趕超越”中彰顯剛性威力。

(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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