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2日14:59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針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力量薄弱和有效覆蓋不足的實際,去年以來,蘭州市創新方式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在選派上重質量、在力量上聚合力、在管理上抓機制,著力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
該市按照“全面覆蓋、分級負責、專兼結合、任期管理”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採取個人申請、派出單位黨委(黨組)會議研究推薦、市(縣、區)組織部門會同民政、工商部門通盤考慮決定的方式,從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縣區直部門、鄉鎮(街道)黨員干部中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3365名、黨建工作聯絡員214名,重點選派到黨組織應建未建、組建條件不成熟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按照就近、就便原則,1名黨建工作指導員或聯絡員可就近指導聯系1家或多家,實現全市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全覆蓋。
牢固樹立黨委(黨組)抓基層黨建是最大政績意識,該市組建由每個市直部門班子成員為隊長、所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為成員的黨建工作指導隊,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年度工作計劃經黨委(黨組)審定后,以目標責任書和承諾書的方式抓好工作落實。按照“1名黨建工作聯絡員+N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形式組成包片工作小組、臨時工作黨支部,建立黨建工作QQ群、微信工作群,實現黨建力量統籌優化、信息資源聯動共享。目前,全市96家市直部門建立黨建工作指導隊96支,成立包片工作小組130個,建立臨時工作黨支部130個,初步實現兩個覆蓋工作有導向、力量有保障、抓實有作為。
該市研究制定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考核辦法,明確建立派出單位黨組織負第一責任、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負具體責任、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負牽頭責任、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負監督責任的責任體系。採取本人自評、工作隊員互評、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負責人月評、派出單位黨組織月評、業務主管單位和民政、工商黨組季評的考評體系,將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履職考核與派出單位黨建考核相挂鉤,與選派干部評先選優相挂鉤,優者共獎、庸者同罰。(通訊員 陳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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