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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亞煒:不斷創新基層黨建的結構和功能

2017年02月16日09:1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不斷創新基層黨建的結構和功能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31條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鬆。”

  “支部建在連上”是中國共產黨取得民主革命勝利和社會主義建設偉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和歷史經驗。1961年,鄧小平同志就指出:“隻有有了基層工作,有了經常工作,才有希望落實。否則隻發號召寫指示,發下去就會像石頭掉在大海裡,影子都看不見。”當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更具有突出的意義,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直接決定著中央的重大改革措施能否貫徹、各項惠民政策能否落實到位,決定著“全面從嚴治黨”能否向基層延伸。

  可以說,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實現。“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如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不到位,黨的基層組織不能根據時代的變化發揮有效的功能,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就會遭到削弱。

  改革開放以來,針對流動黨員增加、基層黨組織建設軟弱渙散等問題,黨中央加強了基層黨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的推動下,基層黨建得到進一步加強,同時中央確立了通過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來引領和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的戰略,現代社會治理為基層黨建開辟了新空間。

  但值得注意的是,基層黨組織建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比如如何在工作實際中防止基層黨建邊緣化,如何使基層黨建與中心工作更好地融合,如何發揮好基層黨建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等,還要下大力氣解決。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除了自身建設存在的問題外,基層黨組織在現代社會治理中的功能還要進一步加強,必須要堅持黨中央確立的現代社會治理的理念和戰略,圍繞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能力,不斷創新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結構和功能。

  不斷探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有效載體

  尋找市場體制條件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有效載體,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的經濟基礎,建設人民群眾有歸屬感的社會共同體單位。

  找到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具體利益問題,把人民群眾關注的眼前利益和具體利益落實好,把人民群眾需要解決的問題當作黨建工作的載體。通過解決具體問題來建立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密切聯系,讓黨建工作抬頭能看到、伸手能摸到、聊天能談到。

  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服務群眾所需要的公共資源,提高基層社會解決居民自治所需要公共資源的能力,適當將資源下沉到基層社會,加強現代社區建設,建設基層群眾居住、養老、生活的社會共同體單位。

  當前對基層社會,特別是廣大的農村來說,要進一步重視村這一級資產的積累。據調查,多數集體資產很少,有一些集體資產沒有實現保值增值這樣一個目標,比如有的縣,500個行政村,三分之二的村沒有集體資產。要加強對村級集體資產進行評估,為下一步加強村一級的集體資產積累打好基礎。加強村集體資產不僅可以解決農村干部待遇,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干部有錢辦事、有人辦事的問題,通過村集體經濟發展,還可以提高農村對農民的吸引力,提高村民自治行使民主權利的積極性,從根本上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在村民中的威信。

  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

  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改變單純的行政化的社會管理模式,在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水平中,創新基層黨組織發揮功能的方式。

  加強建設黨的基層組織意識形態和輿論引導、社會利益協調等政治功能。不斷探索和提高基層黨組織推動社會協商民主的能力,推廣農村議事會、懇談會等成熟和運行有效的基層協商民主方式。發揮黨的群眾工作的優良傳統,利用春節前后外出務工人員回來那段時間,定期召開群眾大會等形式,就農村產業發展、農民群眾關心的問題,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討論村委會下一步要做什麼,黨支部有什麼樣的想法,廣泛征求村民或黨員代表的意見。

  當前,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為契機,大力發展黨的基層民主。拓展黨的基層民主的功能,建立黨員對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和表達及時作出回應的渠道和機制,建立有效對接的“上下聯動”機制,將來自於基層社會的利益表達通過黨的組織渠道,反映給上級黨委和政府。

  不斷創新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方式

  根據當前基層社會出現的新特點,不斷創新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基層黨建效果評估機制。

  以確立黨的領導核心為目標,全面加強黨對基層社會的領導。在現有“兩新”組織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基層社會進行整合,根據現代社會流動的特點,靈活地建立流動的、短期性的黨組織,真正做到“哪裡有黨員,哪裡就要有黨組織”。

  建立科學合理的基層黨建效果評估機制,做到“哪裡有黨的基層組織,哪裡就要發揮有效的功能”,不斷改進和創新基層黨建活動方式,探索基層黨建與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的工作機制,更加注重基層黨組織實際功能的發揮,建立以社會矛盾化解機制、人民群眾利益表達、中央政策貫徹落實為主要目標的基層黨建評估體系,真正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落實到黨章所規定的“戰斗堡壘”定位上。

  總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既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和落腳點,又是黨的建設改革創新的關鍵。當前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契機,積極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改革創新。黨的基層黨組織建設能否適應市場經濟和新形勢下的黨群關系,很大程度決定著全面從嚴治黨的貫徹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一方面要加強黨的紀律,另一方面,也要激發全黨的積極性和活力,而全體黨員活力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黨的基層組織能否積極探索適合解決本單位實際問題的具體做法和措施,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

  當前基層黨組織建設要特別重視基層黨建的實踐經驗,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及時總結各地各單位的成熟經驗,使其上升為黨的制度。十八屆六中全會重新強調黨員主體地位作用的發揮,加強黨員的監督權利,因此要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與現代社會治理有機融合,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作為推進現代社會治理的重要支撐。

   (作者單位: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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