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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正風反腐怎麼抓③:用好問責利器 督促履責擔當

記者  趙  兵

2017年02月13日10:4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月8日,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民政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因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被問責。派駐民政部紀檢組原負責人也已因缺乏擔當精神,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受到責任追究。對民政部“兩個責任”的嚴肅追究再次體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問責理念。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都應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習近平總書記曾嚴肅指出:“如果一個地方腐敗問題嚴重,有關責任人裝糊涂、當好人,那就不是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隨著問責力度的逐步加大,“裝糊涂、當好人”般混日子的領導干部越來越混不下去了。從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的嚴肅查處及問責,到中央紀委對河南新鄉市委和市紀委原主要負責人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公開通報曝光,再到遼寧拉票賄選案查處955人,並對相關領導干部嚴肅問責……每一次問責都是對領導干部肩頭所扛責任的強烈警醒。

  問責制度的不斷完善也為問責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支撐。2015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2016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問責情形以及相關處分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問責提供“標尺”的同時,促領導干部強化責任意識,更好地履職盡責。

  2017年,問責力度必將持續加大,以強有力的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要把檢查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巡視和監督執紀的重點,推動各級黨組織解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由此可見,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將成為今年巡視和監督執紀的重點,並將在解決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上下功夫。這需要充分發揮巡視的“利劍”作用,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尤其是黨內政治生活遭到破壞,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加大巡視和查處力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推動管黨治黨責任的落實。

  七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要抓住“關鍵少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到底。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也是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的關鍵。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首先加強自身的紀律規矩意識,明底線知敬畏。同時,領導干部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權責統一不僅要自身清正,還要抓好班子、帶好隊伍,不能抱著“鴕鳥心態”怕得罪人、怕丟選票,不敢抓不敢管,必須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2016年,全國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干部被問責。“不擔當,不履責,就要問責。隻有加大責任追究,黨的紀律才能真正嚴肅起來,責任才能壓下去。”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認為,“光靠覺悟不夠,還得以問題為導向,建立責任傳導機制,形成責任倒逼態勢,以強化責任擔當,敢管敢碰,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

  以問責激發擔當。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要用好問責這個利器,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的,要敢於問責、曝光典型問題﹔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也要嚴肅問責。

  一方面,敢於問責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問題,曝光典型問題,形成傳導壓力。另一方面,發揮法規制度的作用,加強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落實,把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范圍,通過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讓法規制度的力量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充分釋放。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工作報告還提出,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也要嚴肅問責。”黨建專家表示,問責本身也是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一項內容,對於出現應該問責情形的,就要按照規定嚴肅問責,“不能怕得罪人,這也是責任擔當的表現。”


  《 人民日報 》( 2017年02月13日 04 版)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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