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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泉:推行“四責一體”工作機制讓基層黨建責任落地落實

2016年11月03日10: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會落空,就會空轉,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抓黨建必須抓責任制,抓責任制必須抓責任人,抓責任人必須抓第一責任人,落實到黨委書記身上、落實到各級黨組織。這些重要論述抓住了基層黨建工作的要害,為我們抓好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指明了方向。對此,平泉縣不斷強化“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工作理念,緊緊抓住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全力構建確權定責、清單明責、制度履責、嚴肅問責的“四責一體”基層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形成了縱向上各級黨組織書記親自挂帥,橫向上各領域基層黨建統籌推進的工作新格局。

一、背景起因

近年來,平泉縣不斷完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機制,創新基層黨建工作落實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想要做到黨建工作不缺位、不滯后,並成為推動發展的堅強堡壘,就必須樹立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敏銳發現和清醒直面其中的問題:

一是黨組織書記重視程度不高,存在責任不明,任務不細問題。部分黨組織書記缺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意識,對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片面認識,抓基層黨建停留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上,存在“說起來重要、抓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導致履行基層黨建責任制的內在動力不足,自覺性、主動性不強,不能按照職責要求,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研究、謀劃、部署、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單純的以“硬件建設”代替活動開展,以“制度上牆”體現工作成效。

二是黨務工作者履職盡責不夠,存在方法單一,措施不實問題。部分黨務工作者是“半路出家”型黨務干部,到上級參加黨建專題學習培訓不多,自我學習投入精力不夠,對新形勢下落實好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觀念不新、辦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以創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實基層黨建工作,在大力度的推進工作中體現作為。特別是對基層黨建工作的難點、熱點問題,沒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缺乏科學、系統的工作思路,致使工作上不了台階。

三是黨建工作督導問責不嚴,存在獎懲不力,效果不佳問題。圍繞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各級黨組織雖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實際督辦工作中,難以定量責任制落實好與一般、一般與差之間的差距,造成督辦評價、指導意見沒有針對性、操作性。同時,對制度落實不到位、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缺乏及時有效的監管制約手段,激勵問責機制不夠完善,獎懲措施還顯得不夠有力,在綜合考評中對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也沒有更好的凸顯。

面對這種情況,平泉縣把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擺在龍頭帶動的突出位置,探索實施了以“兩議四聯”“三清單一紀實”“三項推進舉措”“六條追責辦法”為主要內容的“四責一體”基層黨建責任機制,有力強化了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抓基層黨建的主體責任、主角意識和主動精神,做到了管黨治黨人人有職責、事事有程序、工作有標准、過程有留痕、績效有考核、系統有支撐。

二、主要做法

定責—建立“兩議四聯”機制,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由“浮”變“沉”。一是定期議黨建、專題議黨建,讓黨建工作常態化。定期議黨建,各級黨組織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議黨會議,全面分析研究基層黨建工作形勢和動態,有針對性地對重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專題議黨建,對基層黨建重點工作隨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及時提出措施和責任要求。2016年以來,縣委已召開5次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研究制定了4個方面黨建制度,各黨(工)委、黨組召開定期議黨建會議和專題議黨建會議296次,督辦解決黨建工作實際問題45個。二是推行四聯機制,讓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聯諾,各級黨組織書記年初結合基層黨建工作重點和本單位實際,圍繞加強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陣地建設、保障建設等內容以“責任狀”形式進行公開承諾。縣委書記帶頭制定承諾書,並在縣電視台進行公示,各級黨組織書記依托黨務公開欄、LED顯示屏等平台讓承諾踐諾辦實事在“陽光下”進行。今年,全縣各級黨組織書記公開承諾3600多項事項。聯述,堅持“雙向述職”,縣委每年向全委會和領導干部大會作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述職,各黨(工)委向縣委和基層黨員干部進行專項述職,村(社區)黨組織向鄉鎮(街道)黨委和全體黨員進行專項述職。聯評,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和黨員代表參加基層黨建述職大會,對黨組織書記述職情況進行現場評議。縣委接受縣委委員和黨員干部測評,各黨(工)委實行縣領導點評、黨組織評價、黨員群眾評議“三評合一”制度,村(社區)黨組織推行鄉鎮黨委點評、黨員群眾測評、村干部互評機制。聯考,建立縣鄉村三級基層黨建工作專項考核體系,推行平時督導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督考合一”制度,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作為縣鄉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村(社區)“兩委”班子及成員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動態管理機制,表彰先進與鞭策后進並舉,切實調動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積極性。

明責—推行“三清單一紀實”制度,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由“虛”變“實”。一是制定主體責任清單,明確崗位職責任務。引導各級“一把手”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明確了各級黨組織書記牽頭謀劃、督查指導、示范帶頭、聯系基層、教育引導、規范管理、關心關愛、典型引領、夯實基礎、考核考評等10項主體責任,量化到崗,細化到人,有效解決基層黨建“誰來抓、抓什麼”的問題。目前,各黨(工)委、黨組書記全部建立了抓基層黨建主體責任清單。二是制定重點任務清單,明確具體落實舉措。各級黨組織圍繞履行黨建責任、開展黨建活動、建立基層組織、聯系服務群眾、加強黨員管理、嚴格黨內生活、強化支持保障等方面內容,結合本單位重點工作逐項列出任務清單,並定期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確保事事有人干、件件有著落。各級黨組織年初都已制定了重點任務清單,並報上級黨組織進行備案,作為基層黨建考核的重要參考。三是制定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重點難點。各級黨組織從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入手,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找准症結,結合專項述職中查找的問題和群眾評議反映的問題,建立問題整改清單,明確問題內容、具體表現、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確保問題在期限內全部整改到位,切實解決基層黨建工作“抓手不實”的問題。全縣各級黨組織現已全部制定了問題整改清單,並通過黨務公開欄、網絡和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示,全面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四是建立基層黨建工作紀實,明確開展方式方法。縣委統一制定《黨組織書記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職責記實手冊》,各級黨組織書記對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開展基層黨建工作專題調研、到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參加基層黨建活動等方面進行全程記錄,直接、全面、真實地反映工作實績和能力,使黨組織書記履行責任過程可查可考。縣委組織部每季度抽查調閱《紀實手冊》的記錄情況,對記錄不認真、不到位的領導干部進行點名通報、提醒談話。

履責—強化“三項推進”舉措,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由“弱”變“強”。一是開展季度督導巡查活動。縣委組織部每季度對農村、社區、非公企業、機關等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定並形成巡查報告,向被巡查單位黨組織當面反饋。同時,從解決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主要矛盾和存在問題入手,結合黨的建設工作任務的動態變化,適時充實巡查內容、調整巡查重點,並及時總結經驗和查找不足,確保基層黨建工作始終有計劃、有步驟、有標准推進。目前,全縣開展督導巡查工作4次,下發基層黨建專題通報3期。二是開展半年拉練觀摩。縣委組織部每年7、8月份,採取“實地查看+現場點評”的方式,分領域組織各基層黨組織圍繞“兩學一做”“脫貧攻堅黨旗紅”“農村青年人才孵化工程”“民情村解”“后進村整頓轉化”“非公企業黨建”“村集體經濟發展”“黨建責任落實”“支部主題黨日”等重點工作及各黨組織謀劃開展的特色工作進行實地觀摩,互學互鑒、取長補短,推廣先進、鞭策后進。今年圍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脫貧攻堅黨旗紅”、“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開展專題觀摩3次。三是開展年度基層黨建競賽。根據年初制定的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目標及各黨組織重點任務清單,結合季度督導巡查和半年拉練觀摩情況,採取實地考核、日常考評和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的全方位立體考核模式,對各黨組織落實基層黨建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評比。對基層黨建評比結果排名前3位的黨(工)委,進行全縣通報表揚﹔評比排名后3名的黨(工)委書記,由縣委組織部長直接進行誡勉談話,並取消該黨組織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問責—實行“六條追責”辦法,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由“軟”變“硬”。將追責問責作為推動基層黨建工作落實的有效手段,堅持有責必究、問責從嚴,以責任落實推動基層黨建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結合季度督導巡查和半年拉練觀摩,針對落實基層黨建責任不實的“十種類型”(對不重視黨建工作,不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關於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的﹔所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的﹔對上級黨組織確定的黨建工作目標任務和交辦事項,沒有組織落實,群眾意見大的﹔農村、社區、機關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滯后,被上級黨組織檢查考核不合格的﹔“三會一課”制度沒有按規定組織召開,且沒有採取措施進行整改﹔黨支部有條件而在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者沒有按規定的標准、原則和程序發展黨員的﹔所屬基層黨組織沒有黨員活動場所﹔基層黨組織不能按期換屆,基層黨(總)支書記出缺時間半年以上的﹔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民主評議黨員、召開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且不糾正的﹔對基層黨組織督查指導不力,導致黨組織不能正常開展組織生活,黨員作用發揮不出來的),依據情節輕重,執行“約談、建檔、反饋、問責、通報、函詢”六條追責辦法,切實解決抓基層黨建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增強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促進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地生根”。截止目前,縣委組織部已對6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了約談,通報了12個駐村工作組。

三、工作成效

(一)黨建責任意識不斷增強,實現了“要我抓”到“我要抓”的轉變。“四責一體”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以來,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健全了相關責任制度,基層黨建工作任務得到全面完成。各級黨組織書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能做到基層黨建工作親自抓、時常抓、重點抓,並堅持將業務工作和基層黨建工作同等重視、同時部署、漸次推進,做到年初有規劃、有部署,年中有調度、有檢查,年終有考核、有驗收。黨組織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度,逐級分層簽定基層黨建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黨組織書記及成員的相關職責,做到目標、任務和標准具體化,形成逐級負責、責任共擔的全方位、多層次、常態化的責任落實體系。在各黨組織的共同努力下,全縣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

(二)黨務工作者能力不斷增強,實現了“粗通型”向“專業型”的轉變。“四責一體”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實施,促使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工作運行更加規范、工作載體更加豐富,黨務工作者整體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在非公企業黨組織中配強專門黨務工作者,並選派黨建指導員,幫助企業全面開展黨建工作,今年全縣選派黨建指導員44名﹔在村級黨組織中選配退休干部黨員、農村實用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層黨員擔任黨組織書記。目前,全縣村黨組織書記中有民營企業家、個體工商戶、種植養殖產業大戶88名,二線和退休干部4名,大學生村官1名。黨務工作者素質不斷提升,通過以會代訓、培訓班、現代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不斷強化黨務工作者黨的理論、黨務基礎知識、黨建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教育,使其拓展知識視野、增強創新意識、提高工作水平。2016年以來,先后舉辦全縣黨組織書記、組織員、黨建指導員培訓班7期,共培訓黨組織書記、組織員、黨建工作指導員1200余人次。

(三)黨建工作成效不斷凸顯,實現了由“抓常規”向“重創新”的轉變。“四責一體”基層黨建工作任務的層層部署和落實,促使基層黨務工作者在基層黨建工作中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了一批基層黨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經驗,黨建工作整體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比如:縣直機關工委探索了“四微、四講、四法”工作法,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效,被評為全國機關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優秀案例﹔南五十家子鎮黨委創新實施了“包村抓組聯戶”工作機制,形成了鄉、村、組三級干部協調聯動抓發展、保穩定的新格局,打通了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楊樹嶺鎮黨委探索實施了“一制七化”(代表精准化、議事制度化、產業園區化、土地流轉全民化、集體經濟股份化、環境衛生自主化、文化活動多樣化)運行模式,大膽推行了集體經濟股份化,為全縣村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了參考﹔七溝鎮黨委實施機關黨員“雙責雙亮雙爭”工程,通過明分工、明職責,亮身份、亮承諾,爭“模范星”、爭“先鋒旗”,促進了黨員干部不斷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黃土梁子鎮黨委探索實施了“三在產業鏈”模式,通過黨組織建在產業鏈上,黨員聚在產業鏈上,群眾富在產業鏈上,將黨的組織優勢有效融入到脫貧攻堅“主戰場”……從“無中生有”到“有中生新”,基層黨建工作的不斷創新發展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等各領域的全面進步,更為建設綠色平泉、魅力平泉、活力平泉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撐。

四、相關啟示

健全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有效措施。通過探索和實踐,我們從中得到了一些啟示。

(一)抓好基層黨建必須強化抓黨建意識。平泉縣把黨建工作列入各級黨組織和書記工作考核、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對各級黨組織“一把手”有效傳導黨建工作壓力,倒逼推動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實踐証明,隻有緊緊扭住責任這個“牛鼻子”,樹牢黨組織書記“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責任意識,才能把從嚴治黨的要求真正落實到位。

(二)抓好基層黨建必須進一步明確職責。平泉縣分領域量化黨建責任清單,條目式明確機關、街道、農村、學校和企業等各領域抓黨建的職責內容,將基層黨建責任的要求落實到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真正建立起書記領航、條塊協同、部門互動的良好黨建格局。實踐証明,隻有明確責任,才能讓人人身上有擔子、有任務、有壓力,有效防止工作缺位、錯位、越位現象的發生。

(三)抓好基層黨建必須下功夫落實責任。平泉縣實行年初定目標承諾、每月抓跟蹤問效、歲末嚴考核評價,促使各級黨組織守好“主陣地”、各級黨組織書記種好“責任田”、黨組織其他同志管好“分擔區”。實踐証明,隻有基層黨建責任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堅決有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基層黨建工作難落實、質量難保証、責任難認定等問題。

(四)抓好基層黨建必須動真格追究責任。有責不考,責必虛置﹔有責不問,責必落空。平泉縣將基層黨建成效作為干部考評硬杠杠,在落實基層黨建責任中考察識別干部,對不擔當、不作為、不適宜做基層黨建工作的黨組織書記,進行約談,直至進行組織調整。實踐証明,落實責任不僅要靠內在自覺,更要靠外力制約,隻有動真考責、碰硬問責,才能推動基層黨建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基層黨建工作取得實效。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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