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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鄉村賢能正能量 構筑鄉村治理新模式

銅仁市探索實施“村兩委+鄉賢會”推進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

2016年10月26日10:5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年來,銅仁充分挖掘鄉賢在親緣、人緣、地緣上的優勢,發揮其在經驗、學識、專長、技藝、財富以及良好的文化道德修養上的特長和特性,初步建立以村兩委為核心,鄉賢為主體,鄉賢會為補充,村民廣泛參與的“村兩委+鄉賢會”鄉村治理新模式。隨著該模式的探索實施,培育和發展了鄉賢組織創新基層治理,增強農村自治能力,暢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拉近黨群干群之間的距離,進一步促進農村全面脫貧攻堅建成小康。

一、背景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為統籌謀劃各領域改革提供了根本依據。鄉村社會治理作為國家整體治理的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在新形勢下,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農村社會利益結構呈現多元化、復雜化等特點,生產關系、社會關系發生變化。基層干部服務不到位、執法不公等問題,導致干群信任危機﹔社會治理方式單一,依法治理滯后,影響了基層和諧穩定。創新鄉村治理模式,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多元化、現代化是時代所需、發展所需、穩定所需。

二、做法

“村兩委+鄉賢會”,如何將兩者親密融合,提高該模式的可操作性,助推鄉村和諧發展,具體做法有如下幾點。

(一)以科學謀劃為先導,著力探索推行治理模式。始終堅持謀劃先行,努力做到謀劃的高標准、高水平,體現謀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實效性。一是著眼依法依規探索。准確把握中央、省委關於村級治理有關精神,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基層鄉村治理方針,高起點謀劃“村兩委+鄉賢會”村級治理模式探索,以印江為試點,科學規劃合理謀劃,加強對鄉賢會建設的管理引導,正確處理好鄉賢會與村“兩委”的關系,做到既充分發揮鄉賢會在加強鄉村法治、德治、自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又能鞏固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和村“兩委”依法治村的核心地位。二是立足圓心畫圓圈。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多次組織開展調研論証,結合試點工作情況,制定下發《關於開展以“村兩委+鄉賢會”模式創新鄉村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組織(人事)部發揮牽頭作用,會同統戰、民政等部門抓好以“村兩委+鄉賢會”模式創新鄉村治理工作。在總結試點的基礎上,成立鄉賢會,制定《鄉賢參事會章程》,鄉鎮(街道)成立培育和發展鄉賢會創新基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或鄉鎮長(主任)任組長,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聯絡協調和督促指導。三是重視宣傳激活力。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建立社會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引導群眾理解、支持、參與改革。採取傳統宣傳手段,對先行試點的村通過張貼標語引導、開會討論推動、文娛活動造勢等方式,向老百姓宣傳鄉賢會成立的意義,激發村民共謀發展的內在活力。立足農村實際,以村為單位,建立“鄉賢”資源庫,將賢達人士挖掘出來,充分運用網絡平台,借助QQ群、微信群、手機短信平台等新興媒介,加強與鄉賢之間的溝通聯系,向他們宣傳家鄉的發展變化,傳遞鄉情鄉事、社情民意,使他們找到鄉情的溫暖,感受到濃濃的鄉愁,進而動員他們加入鄉賢會,為家鄉共謀發展。

(二)以推選鄉賢為定位,著力設置規范組織實施。為保証“村兩委+鄉賢會”鄉村治理模式的有序實施,通過摸清鄉賢底數、清晰組織定位、明確工作職責和確定議事規程等,確保選出來的是鄉賢而不是“鄉嫌”。一是摸清鄉賢底數。按照“群眾推薦、個人申請、支部審查、集體研究、常態管理”方式,以村為單位認真組織摸清戶籍或原籍在當地(指本村村民)或有姻親關系在當地,以及在當地投資創業的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熱心公益事業的黨外人士、國家工作人員、雁歸人員、鄉土人才等鄉賢人士,並分門別類建立鄉賢人才信息庫。二是清晰組織定位。鄉賢會是鄉賢參與鄉村治理的社會組織,但是兩者在定位上亦存在定位的差異。鄉賢是“為黨委政府決策服務、為基層群眾訴求服務”的代表群體,是可以參與農村經濟社會建設、公共服務,提供決策咨詢、民情反饋、監督評議及開展幫扶互助服務為宗旨的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地域性、非營利性的基層民主協商和村民自治組織。三是確定議事規程。規范的工作准則是核心,鄉賢會制定工作章程,並以此為依據,建立履職承諾、財務管理、信息公開、評議監督等相關的工作制度。鄉賢會還確定了參事機制、對話機制、回饋機制、服務機制等幾項工作機制。結合當前農村工作重點,以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為載體,以協同共治為抓手,做到了鄉賢工作開展有動力、有目標、有抓手、有依據。

(三)以嚴格管理為標准,著力推動鄉賢發揮作用。鄉賢會成立后按照“三有”標准落實保障工作,對暫不具備登記條件或其他條件的,鼓勵採取靈活的方式,明確10人以內的鄉賢會開展相應工作。一是組織聯誼,增進鄉情。組建立鄉賢數據庫,將鄉賢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等信息資料匯編成冊,並根據村籍、行業、區域等對鄉賢進行分類管理,及時組織本村內鄉賢開展各種聯誼活動,增進鄉賢之間的交流溝通,增強對本土的感情,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獎教助學和鄉風文明。二是加強聯絡,聽取鄉音。組織本村鄉賢通過多種形式了解、參與本村經濟社會發展,收集社情民意,組織開展慈善公益、扶貧濟困等活動。每年春節都要舉辦鎮、村兩級鄉賢懇談會,共商家鄉發展之計﹔鄉賢逢年過節回家時,鎮、村干部都要上門拜訪,以聯絡感情、互通信息。三是聚財聚智,服務鄉親。動員本村內鄉賢利用自身優勢和特長,開展引智、引才、引資活動,助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為村級提供決策咨詢﹔推動建立健全、實施村規民約,維護公序良俗﹔協調鄰裡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等。四是有目的的教育培訓。以縣、鄉鎮(街道)為單位,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短期與長期相結合,傳統與新媒體相結合的“四結合”方式,著重對鄉賢人士政策理論、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培訓,不斷提升其履職能力和水平。

(四)以制度建設為依據,著力建立運行長效機制。為使鄉賢會運作規范、高效推進,對其內部管理、活動審批、財經監管、日常互動、激勵表彰等作了明確規定。一是建立參事議事機制。按照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引導—村“兩委”帶動—鄉賢會主動參與的方式,每月定期邀請鄉賢會理事會成員參與村級事務,尤其是參與村級重大決策,惠民政策落實,矛盾糾紛化解,征地拆遷等。二是建立年會制度。每年春節前后,以村(居)為單位,由村“兩委”召集本村鄉賢人士通過聽工作通報、議兩委成績,聽來年計劃、議發展思路,聽黨員承諾、議連心實事,聽政策解讀、議創業致富,聽民情民生、議幫貧濟困的方式,廣泛聽取鄉賢人士的意見建議。三是建立申報制度。由鄉賢會會員根據自身特長、興趣愛好等,每年初提出今年預計承諾辦理的實事、好事申請,採取鄉賢會理事會初審,村“兩委”審核並公示的方式,由村“兩委”和鄉賢會共同督促抓好落實,年終還將組織人員進行測評。四是建立財經監管制度。建立財經管理制度,資金使用實行會計、出納分設,按照鄉賢理事會提出資金使用申請—會員大會集體商議—村“兩委”備案—鄉鎮(街道)定期督查的方式使用鄉賢會募集資金,採取多種方式每半年公布一次使用明細賬,每年底決算1次。

 三、成效

“村兩委+鄉賢”鄉村治理模式的實施以來,將游離的鄉村優秀人才和社會精英整合到鄉村建設和治理中,取得一定成效。

(一)農村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逐步健全。鄉賢會發揮了重要的紐帶作用,使黨委的導向、政府的要求與群眾的意願在同一個平台上彼此互動,為群眾反映社情熱點、參政議政提供了制度化、常態化的渠道,黨委、政府與群眾的溝通更加順暢,信息傳達更為全面,互動交流更為有效,融洽了黨群干群關系,成為社會穩定的力量。如印江縣板溪鎮岩底村任洪利用端午節之機,為其還差3個月滿70歲的父親操辦壽酒,按照《印江自治縣治理城鄉難辦酒席的規定》是不符合條件的,村干部上門勸說未果,村委組織相關“鄉賢”人員多次上門講政策做工作,任洪及其家人主動放棄辦壽酒。印江縣發揮鄉賢參謀和助手作用,組建鄉賢村級社會管理隊伍,利用鄉賢人熟、地熟、村情熟的優勢,鼓勵他們為發展獻策,為解決矛盾糾紛建言。

(二)農村基層聯系服務體系更加高效。推行“村兩委+鄉賢會”,建立鄉賢會,讓鄉賢們積極參與農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建設,尤其是參與農村低保評定、村務公開、惠民政策落實等,逐步在村“兩委”和群眾之間,組建了一支中堅“調和”力量,搭建了在村“兩委”聯系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實現了村黨組織領導下的群策群議、一體運作,隨著鄉賢的作用逐步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吸引力也越來越強,不僅越來越多的鄉村建立起鄉賢會,而且有的鄉賢會還進行了鄉賢的再發展。玉屏借用鄉賢們豐富的人脈資源、管理經驗、專業技術、資金優勢和他們回報故土的思想動力,組織他們參與家鄉的“美麗鄉村”建設。這些鄉賢成立涉及種植、養殖、加工、餐飲等領域的公司5個和專業合作社11個,累計投入資金達2000余萬元,為農戶協調小額創業貸款180余萬元,解決農民就業1000余人,涉及貧困農戶平均增收達5000元以上。名譽村主任累計直接捐資60余萬元,協調部門支持解決項目資金320余萬元。

(三)農村基層基礎保障體系更加有力。以鄉情鄉愁為紐帶,鄉賢參事會吸引和凝聚各方面的成功人士,並明確鄉賢參事會的功能定位,即是參與農村經濟社會建設,提供決策咨詢、民情反饋、監督評議的基層社會組織,用其學識專長、創業經驗反哺桑梓,協同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全力助推家鄉建設,使得農村基礎保障體系更加有力。面對3000元的“一事一議”投工投勞費缺口,德江縣共和鎮銀絲村鄉賢會成員趙勤峰慷慨解囊,讓擱淺已久的銀絲至青谷溪公路硬化項目得以順利推進。自2月3日銀絲村成立鄉賢會后,10余名鄉賢有的出點子,有的出資金,積極投身村級公益事業。從今年起,德江縣整合民間鄉賢力量,採取“村兩委+鄉賢會”模式,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今年,該縣擬打造42個鄉賢示范村。目前,已成立鄉賢會47個,凝聚德江籍鄉賢人才2340余人,開展反哺家鄉、促進扶貧相關活動51次。

(四)農村基層幫扶脫貧體系更富成效。鄉賢們大多是有眼光、有能力的“賢人”,他們處在社會資源、發展環境和外界資本之間,穿針引線,協助村支兩委,積極投身於農村產業發展,在脫貧攻堅第一戰線共建和諧,共謀發展。石阡河壩場鄉王坪村,有精准扶貧戶65戶248人,由於交通不便、產業落后,致使貧困的窮根難拔。鄉賢劉恩剛運用自己的市場資源,動員該村以發展花椒種植為切入口,種植花椒300畝,並以訂單形式為該村花椒種植解決了銷售難題,帶動脫貧致富。不僅王坪村有了發展的資源和動力,該縣其他20余個村因為鄉賢引進的資源注入,在勞務、精品水果、傳統產業、電商產業方面百花齊放,形成了發展脫貧的良好氛圍。目前,該縣302個村,鄉賢們都抱著我的道路我發言,我的發展我負責的態度,積極諫言共商發展,共提出可行性規劃建議143條。村兩委也主動邀請鄉賢成員參與共同意識、熱情聽取意見建議,共邀請鄉賢會參與村務議事323次。

四、探討

“村兩委+鄉賢會”鄉村治理模式是一個新興課題,還需不斷的探索和完善,在近年的探索實踐下,我們從中得到以下幾點。

(一)“村兩委+鄉賢會”必須緊扣基層農村實際。促進村級社會發展及管理治理,每個地方的基礎和條件都不同,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

(二)“村兩委+鄉賢會”必須充分發揮鄉賢作用。將分散的鄉賢們整合到鄉村建設和治理中,使其成為鄉村社會共治、共建的重要力量,這對於鄉村實施脫貧攻堅建設小康有重要意義。

(三)“村兩委+鄉賢會”必須加強基層黨組織作用。這是一種新的社會組織,必須要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統籌領導和具體指導。

(四)“村兩委+鄉賢會”必須處理好兩者之間關系。在推進鄉村治理過程中,首要問題是堅持村兩委的主體地位,鄉賢則是一種重要而有益的補充。

(五)“村兩委+鄉賢會”必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方面要完善鄉賢構成,注重質量,堅持以德為先,另一方面,明確鄉賢作用發揮定位,再就是完善鄉賢會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鄉賢會章程和運行制度等。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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