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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彌渡: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促從嚴治黨落實處

2016年09月19日15:1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黨員是黨肌體的細胞、活動的主體、活力的源泉,黨員隊伍建設是黨建設的基礎工程。列寧說:“徒有其名的黨員,就是白給,我們也不要。”處置不合格黨員就是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實到黨員隊伍管理中,是疏通黨員出口的有效途徑,是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措施。去年以來,雲南彌渡縣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強化黨員教育管理,把處置不合格黨員作為從嚴治黨的有效載體,積極穩妥開展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成因背景

不合格黨員嚴重影響著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因此,不合格黨員,是立黨興國之大害,其動搖了黨的組織基礎。

一段時期以來,少數黨員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難以發揮應有的先鋒模范作用,嚴重影響了黨組織的純潔性和戰斗力。一些黨員干部中存在看齊意識不強,不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在黨不言黨、不愛黨、不護黨、不為黨,組織紀律散漫,不按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不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按黨的組織原則辦事等問題,造成這種現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黨員隊伍的“出口”不暢,除了因為違法亂紀被開除外,很少有黨員被清理出黨組織。黨的十八大提出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共中央政治局也部署了加強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旗幟鮮明地提出“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

二、主要做法

(一)責任明確,輿論引導充分。為確保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落到實處,由縣委組織部制定統一的實施方案,明確各基層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基層黨(工)委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把握實施細節,做好輿論引導。通過召開支部會、座談會等形式,深入宣傳不合格黨員處置的目的和意義,使廣大黨員充分認識到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讓廣大黨員思想有觸動,內心有震動,人人有行動。各黨總支、黨支部按照組織生活會中民主評議黨員的結果,通過發放問卷、組織座談等形式,認真做好摸底排查、談話取証、找准問題等工作,確保了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有序推進。

(二)標准統一,尺度把握得當。按照《黨章》要求,結合實際,統一不合格黨員認定標准,把理想信念動搖、政治立場蛻變、黨性意識淡漠、組織紀律渙散、大局觀念弱化、法制觀念淡薄、組織生活散漫、工作作風飄浮、廉潔自律鬆懈、道德行為扭曲等“十大”具體表現作為認定不合格黨員的標准,避免了各基層黨組織因標准不統一導致的爭議和糾紛。同時,本著“不冤枉一名合格黨員,不漏掉一名不合格黨員”的原則,初步認定過程中正確把握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政策界限,做到“五個區別”:一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勢,認識模糊,同不講黨性,不講原則,經常在群眾中散布錯誤言論區別開來。二是把願意接受教育,改正錯誤,並決心按黨員標准要求自己,同拒絕接受教育和屢教不改區別開來。三是把長期患病、年老體弱等原因不能參加黨的正常活動,無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長期消極落后,不起黨員作用區別開來。四是把因為黨組織軟弱渙散,制度不健全,活動不能正常開展,使黨員不能經常履行黨員義務,同黨員本人主觀上不願意履行黨員義務區別開來。五是把由於缺乏經驗,能力不足,以致工作上發生某些失誤或錯誤,同工作不負責任,損害人民的利益區別開來。

(三)慎重認定,處置程序規范。始終遵循“堅持標准、立足教育、嚴肅處置、強化管理”的方針,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標,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慎重認定不合格黨員。堅持走群眾路線,緊緊依靠廣大黨員和群眾評議黨員,對民主評議中滿意度較差的黨員,列為初步處置對象。為保証處置結果客觀公正,通過走訪談話、反復印証、上門溝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証據,正確區分主客觀因素,做到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處置過程嚴格按照黨員自評、群眾測評、黨支部評議、全體黨員大會評定、基層黨委審批、處置結果公示、縣委組織部備案七個程序進行。真正做到了處置過程透明公開、處置結果黨員認可、處置對象心服口服、處置工作群眾點贊。認定為不合格的黨員,根據個人情節輕重,面臨限期整改、勸退及除名三種處理。

(四)治病救人,注重教育轉化。對於認定為不合格的黨員,不搞一刀切,影響不是很惡劣的,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給他改正錯誤的機會。對於情節較輕的不合格黨員,本人確有繼續留在黨內的強烈願望,又有整改決心和行動的,給予為期一年的改正期限。到期未改正的,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不合格黨員本人無改正願望,不願意接受組織幫教和紀律約束的,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同時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參加志願服務、按時匯報思想,開展談心談話以及與黨員中的業務骨干、致富帶頭人結成“業務幫教對子”,與優秀共產黨員、先進模范人物結成“思想交流對子”等措施,幫助不合格黨員盡快轉化。要求黨支部至少每月要對限期改正的黨員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季度要對限期改正的黨員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改進的措施。

三、取得的成效

彌渡縣切實把規矩立起來,制度定出來,把處置不合格黨員與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管理有機結合,嚴把“入口”,暢通“出口”,優化了黨員結構,淨化了黨員隊伍,進一步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目前,共處置不合格黨員50名,其中限期整改39名,勸退4名,除名7名。

(一)建立了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純潔了黨員隊伍。通過開展黨性分析、黨員評議,充分發揮了黨員的主體作用,黨組織在管理黨員的每個步驟、每個環節都掌握著主動權,使不合格黨員得到了准確認定,被處置的不合格黨員也心服口服,沒有引發任何矛盾糾紛,沒有引發一起上訪。即使個別不合格黨員不願提出退黨,但因擔心民主測評中合格率低而主動放棄黨籍,有效解決了過去“開除黨籍”和“個人要求退黨”涉及面窄、“勸退除名”和“自行脫黨”不宜認定等問題,疏通了不合格黨員的認定渠道和“出口”,黨員隊伍更加純潔,整體素質明顯提升。

(二)廣大黨員受到了一次黨性教育,增強了黨員意識。進行黨性分析,是對黨員的一次深刻黨性教育,是對他們的一次深刻精神洗禮,有效激發了他們愛黨奉獻的自覺性,黨員意識明顯增強。黨員中“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所分配工作”的“三不”現象明顯減少,“兩類”組織中黨員“隱身”也紛紛現身,黨員管理中“組織號召,黨員行動”的氛圍更加濃厚。許多黨員表示: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開展,讓自己心存敬畏、反思過去、正視使命。

(三)激發黨員創先創業的積極性,促黨員作用發揮。通過加強黨員隊伍純潔機制建設,既純潔了黨員隊伍,又教育了黨員,增強了廣大黨員爭做合格黨員、優秀黨員的責任感和壓力感,在全縣形成了比學習、比服務、比奉獻的濃厚氛圍,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主動公開承諾、積極發揮作用,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得到充分體現,有效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同時,我縣健全完善黨員隊伍純潔機制的經驗做法,得到了上級部門的一致肯定。

四、探討

處置不合格黨員,是一項政策性、原則性、程序性很強的工作。在處置過程中,隻有必須充分調研,認真排查摸底,健全工作機制,依靠制度的強制力和約束力有效化解工作難題,才能保証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規范有序地推進。

(一)以事實為依據,法規為准繩。要對照《黨章》要求,以中組部《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場動搖、宗旨觀念淡薄、工作消極懈怠、組織紀律散漫”五大類不合格黨員典型以及新增的“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貪圖享受,奢侈浪費,沉迷低級趣味,生活作風不檢點”等內容作為不合格黨員的標准,結合當地實際,抓住不同行業不合格黨員的主要特征,制定出不同的判斷標准

(二)以民主為前提,程序要規范。客觀、公正地處置不合格黨員,科學的標准是前提,嚴密的程序是保証。要從有利於擴大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有利於弄清事實真相、有利於教育激勵黨員隊伍出發,建立一套科學、嚴密、規范的工作程序,確保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達到“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置恰當、手續完備”的基本要求,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做到“堅持標准不走樣、嚴格程序不變通”。 要結合制定的不合格黨員標准,嚴肅認真的開好民主評議會,請黨員和群眾當評委,在評定過程中要做到“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定性准確”,在處置中要做到“處置恰當、手續完備、客觀公正”。

(三)把握政策界限,慎定處置對象。對不合格黨員採取相應的組織處置措施,是整個工作流程的實質性階段。要本著“堅持標准、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治理”的原則,對不合格黨員進行妥善處置。要辯証分析錯誤原因,科學甄別錯誤事實﹔要准確把握政策界限,合理確定寬嚴尺度,去偽存真,激濁揚清,給黨員一個客觀的定性,讓不合格黨員受到應有的處理。在分類細化不合格黨員標准以后,要通過電話、信函、短信等方式,及時告知轄區內共產黨員,讓每一個黨員都能認清自己與合格黨員的差距,並給予一定的整改期限,給予他們足夠的整改時間和整改機會。要堅決杜絕“一言堂”“隨意扣帽子”現象,絕不能將處置不合格黨員變成某些人挾公器打擊報復的工具。

(責編:秦華、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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