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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在法治浙江建設實踐中,浙江始終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引領、推進和保障全省的改革發展。

記者 袁 衛

2016年07月29日09:4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項項省委的重大決策,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全省人民的意志,上下同欲協力推進,落地生根。

在法治浙江建設實踐中,浙江始終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堅持黨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証執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引領、推進和保障全省的改革發展。

加強黨的領導

浙江始終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最根本的保証,按照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2006年4月浙江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建設“法治浙江”的決定》,就明確提出,要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省委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總體布局,健全黨委領導人大工作的各項制度。2009年6月,印發了《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意見》,出台了支持保証人大依法行使各項職權的一系列新舉措﹔2014年12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充分發揮人大作用的意見》等,在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發揮人大職能作用等方面,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2015年,省委又下發了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全面依法履職,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績。

加強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2013年,在全國率先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意見》,明確了會議協商監督、民主評議監督、委員視察監督、聯動聯合監督等十種監督形式。今年1月,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在明確政協協商內容、規范政協協商形式和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和反饋機制的同時,對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提出了具體舉措。2015年,省政協圍繞省委十三屆七次、八次全會重大決策和“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等,多次組織專題政治協商和對口協商、界別協商,開展專項集體民主監督,推進了政協協商民主走在全國前列。

省委常委會堅持每年聽取群團工作匯報,不斷完善黨建帶工建、團建、婦建的工作機制。2011年9月,省委制定出台《加強新形勢下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的意見》,推動群團組織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進一步得到發揮。2015年9月,省委專門召開黨的群團工作會議,就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群團工作作出專門部署。

省委還加強同民主黨派的合作共事,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作用。實施《省委統一戰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建立健全了大統戰工作格局和統戰工作協調機制,明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是統一戰線工作第一責任人。

今年5月4日,省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學習培訓,深刻領會和全面把握《條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嚴格貫徹執行,充分發揮地方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強化組織領導,真正把《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抓住“關鍵少數”

領導干部是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讓法治成為領導干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的基本准則。

省委堅持把領導干部依法執政能力建設作為建設法治浙江的基礎工程來實施,著力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及省委“十三五”規劃建議,都對黨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專門部署。

浙江制定了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常態化、規范化,並從今年起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以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權威。同時,健全領導干部“提任必考”“以考促學”機制。制定《浙江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考察工作辦法》,實現各級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考試全覆蓋,積極探索開展非人大任命領導干部任前(職)法律考試,不斷完善考核標准、改進考核辦法、用好考核結果。2014年,首次將述法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與述職述德述廉一並進行,並把法治建設情況納入各市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

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進一步深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省委班子率先垂范,通過舉辦常委學習(擴大)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專題讀書會、“浙江論壇”報告會等形式,組織專題法治學習30余次﹔省委主要領導親自審定每年法治學習的計劃和內容,並多次主持集體學法活動,為全省廣大干部樹立了標杆,發揮了引領和示范作用,在全省進一步掀起了學法用法的熱潮。2015年以來,各地各部門召開黨委(黨組)專題學習會、理論中心組集體學習會、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2635場次,舉辦領導干部法治講座1538場次,組織領導干部法治培訓744期次,參加學法、講座、培訓的領導干部5.6萬余人。

近年來,浙江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換三名”、“四邊三化”等轉型升級重點工作,作為法治浙江建設的實踐平台,作為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賽場”,推動重點工作和法治建設相互促進。廣大領導干部堅持從政策制定、普法引導、嚴格執法等環節入手,依法依規開展各項工作。同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健全常態化領導下訪律師陪同等制度,注重分類依法處理利益訴求群體活動。2015年省級挂牌督辦的157件重大矛盾糾紛,都依法逐項落實了化解管控措施。

完善“一套制度”

實行依法執政,必先依法治權。十年來,浙江不斷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項制度,加快推進黨內民主制度建設,促使各項工作法治化。

省委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文件,把調查研究、征求意見、決策咨詢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黨委重大決策的必要程序,不斷提高依法執政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浙江出台了《省委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制定下發了《省委黨內法規制定細則》和《省委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細則》,規范和完善我省黨內法規工作制度和程序。

2015年,省委共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等11件黨內法規,基本形成了省委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此外,從2009年開始,浙江在全省市縣鄉三級黨委書記中全面推行黨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專項述職制度,形成了抓黨的建設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並在嘉善等地積極開展地方黨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為規范各級黨委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完善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積累了經驗。

為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浙江還積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黨委決定干部任用的方式。目前,全省省、市、縣(市、區)三級黨委常委會已全面實現干部任用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時,浙江還在全國率先試行黨代會常任制,目前,全省已有900多個鄉鎮全面推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所有的市、縣(市、區)也都開展了各種形式的黨代表列席黨內重要會議活動。

從2012年底開始,省委全面啟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著力抓工作網絡、工作體系和前端糾錯、備案審查、督促落實“五大建設”,有序推進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清理等各項工作,形成了富有浙江特色的做法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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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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