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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肩擔道義 忠誠鑄檢魂——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陳永潔先進事跡

2016年07月01日13: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提到陳永潔這個名字,在青海檢查系統可以說是人盡皆知。作為格爾木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正科級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的她,是全省檢察系統的專業能手,檢務專家。20年來,她憑著對黨的事業的無限忠誠和對檢察官事業的無比執著,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踐行著一位人民檢察官的庄嚴承諾。

因工作業績突出,陳永潔同志先后榮獲中宣部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的“最美人物——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全國首屆“守望正義——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全國“最美檢察官”、全國“優秀公訴人提名獎”、全省“優秀公訴人”、個人二等功獲得者等各種榮譽及50多項嘉獎,以實際行動向上級黨組織和青海檢察戰線交出了一份圓滿的答卷。

忠誠勤勉,以責任履行宗旨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多年以來,陳永潔同志立足公訴崗位,忠誠黨的事業,心系人民群眾,依法履行職責。她先后辦理了劉某某等故意傷害致死案、某監獄干警趙某某虐待被監管人案、可可西裡管理局副局長尼某某受賄案等一批在社會上有較強影響力的重大案件,公平公正的辦理過程和熟練精湛的業務技能得到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

2013年,格爾木市檢察院辦理了市農牧局蔬菜開發辦公室主任李某貪污、私分國有資產案。該案時間跨度長,涉案金額大,証據復雜,社會影響重大。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她主動請戰辦理此案,在起訴前深入調查、多方走訪、認真閱卷,做了大量准備工作。在庭審法庭辯論階段,律師提出改變定性、刪減犯罪數額及部分犯罪事實無罪的辯護意見,她准確運用証據及法理有力地反駁了辯護人觀點,深刻分析了被告人職務犯罪的內在原因,用情與法的完美結合感化了被告人,使被告人自願認罪伏法,也為參與庭審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農牧系統的干部群眾進行了一場深刻的現場警示教育。法院的判決最終採納了公訴機關的全部意見,關於此案的公訴庭審過程被列入全省檢察系統培訓示范教材。

加強學習,以理論推動實踐

“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陳永潔同志明白,要想做一名優秀的公訴人、人民檢察官,僅僅辦案是遠遠不夠的。在知識更新加速的年代,她一刻也不敢鬆懈。工作中她潛心鑽研法學理論,密切關注、悉心研究最新法律法規,點點滴滴積累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庭應變能力。作為公訴科負責人,她時刻注意發揮帶頭作用,組織全科干警不斷加強學習,結合法庭審判、法律講座以案釋法,有效提高了科室干警的業務能力。參加工作以來,她的工作筆記摞起來比她的個子還高,她的宿舍裡各類專業書籍塞滿了各個角落。在注重學習的同時,她始終不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的身份和使命,努力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用黨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頭腦,積極投身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等專項學習,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將履行檢察職責作為與忠誠黨的事業相結合,始終保持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做到了理想信念堅定、業務素質過硬。正如她在給單位同事們上黨課時說的:“我是一名檢察官,但我首先是一名黨員。要想干好這份職業,就得首先把自己修煉成黨性堅強、意志堅定的戰士!”

清正廉潔,以成績回饋信任

“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貴。”保持清正廉潔是對共產黨員、檢察官的基本要求。多年來,陳永潔同志在辦案中精准把握法律要義,處理各種疑難案件不枉不縱,依法維護人民利益有理有節。尤其是近幾年,陳永潔同志辦理了多起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疑難案件,也經受了無數考驗。犯罪案件當事人家屬給她送錢送物請求關照,打威脅電話發恐嚇信息,半夜砸門砸玻璃,甚至趁她夜裡加班回家時尾隨跟蹤、持刀威脅這些電影中的橋段,都在她身上真實發生過。可她始終堅持原則、不為所動,最終使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應有的處罰。她在以實際行動告誡自己和同事們,作為一名檢察官,要耐得住清貧、受得了寂寞、守得住底線、經得起誘惑。在她的帶領下,公訴科全體干警凝心聚力、佳績頻傳。近年來全科辦理的刑事案件佔整個海西州案件總數的60%,准確率為100%。2013年至今公訴科先后被評為青海省檢察系統先進集體、省巾幗文明崗、海西州檢察系統集體三等功、市優秀巾幗文明崗、青年文明號﹔公訴科多名干警受到不同層級的表彰。

循循善誘,以溫情服務人民

“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作為全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負責人,在失足青少年的眼中,她既是嚴厲的檢察官,也是溫情的媽媽。她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幫助那些失足青少年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為他們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幫助他們改過自新。同時,作為格爾木市“12355”青少年熱線的特聘專家,她積極參與團市委組織的各類活動。通過法制講座、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與青少年和家長進行面對面的座談、心連心交流,精心選擇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釋法,提高青少年遵紀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受到廣大師生的一致稱贊和好評。

2010年,陳永潔同志辦理了未成年人王某搶劫一案。王某是一個即將參加高考的中學生,陳永潔在辦案過程中多次與王某談心,發現王某本質不壞,只是一時糊涂而走上了犯罪道路。面對孩子迷茫的眼神和悔恨的淚水,陳永潔同志提出了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的意見,最終使王某沒有被起訴至法院,順利完成了學業並考上了大學。如今已經是在讀研究生的小王每年過年一定要第一個去陳阿姨家拜年,他說:“那段時間,我真的好怕。我以為我完了,要是沒有陳阿姨,就沒有我的新生。”

在檢察戰線上的二十個春秋,陳永潔同志用自己的青春與熱血書寫著對黨和人民的忠誠,樹立了一名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執法公正的人民檢察官的良好形象,她用自己的朴實無華詮釋了新時期優秀共產黨員的最美風採!

(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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