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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船觀瀾:違反“鐵規”被處理,不冤!

姜  潔

2015年12月01日07: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日前,教育部黨組通報了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陳文申、校長蘇志武等8名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通報者多涉及違規超標使用公務車輛、辦公用房嚴重超標等問題,一時引發社會熱議。

然而,有人議論,僅僅因為違規使用公車、辦公用房超標就一次性處分這麼多人,有點冤……由此觀之,同情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而被處分者仍有一定“市場”。屈指一算,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已近3年,仍有人對中央貫徹八項規定精神的決心持懷疑態度,不禁讓人心生感慨。

來看一組數據:今年1月全國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50件,2月查處1509件,3月查處1931件,4月查處2508件,5月查處3141件,6月查處3111件,7月查處2842件,8月查處3268件,9月查處3490件,10月查處3808件,其中10月還查處了2名省部級干部。數字至少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仍有不少人抱有僥幸心理、頂風違紀,其中不乏個別高級領導干部﹔二是中央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上態度堅決,絕不會是一陣風。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緣何屢禁不止?筆者認為,以下幾個因素不容忽視。

首先,在過去較長一段時間中,奢靡享樂、鋪張攀比等不良社會風氣一定程度上流行,短期內難以徹底根除。近期陝西某村主任為了給兒子大操大辦婚禮,竟主動提出辭職,但因其黨員身份,依然受到黨紀嚴處。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思想深處認為人生大事須講排場,否則臉上無光。“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之后,很多過去過慣了苦日子的人會認為,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該多享受享受,不能虧待了自己和家人。凡事皆有度,作為黨員特別黨員領導干部,應模范遵守黨章和廉潔自律准則,絕不能鋪張浪費、貪圖享樂。因此,進一步加強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形成尚廉戒奢、艱苦朴素、勤儉節約的社會風氣,依然任重道遠。

其次,“一把手”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理解往往決定了所在單位或部門的風氣。總結此前很多通報的案例可以發現,如果“一把手”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敢於同不正之風做斗爭,這個單位的風氣往往就比較好﹔反之,如果“一把手”內心抵觸,陽奉陰違,或做“好好先生”,對眼皮底下的“四風”問題視而不見,這個單位必然歪風肆虐。因此,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就必須進一步強化各單位或部門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便嚴厲追責,才能盡快營造出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圍。

此外,不少黨員、干部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深入透徹,仍存僥幸心理和法不責眾心理,認為大家都這麼做了,就不會受到責罰。在此前通報的不少違規發放津貼或福利的典型案例中,不少單位都是打著“為員工謀福利”的旗號,私分國有資產或巧立名目違規發放津貼或福利,有的領導干部被處理后還覺得委屈,認為福利是發給大家的,並沒有進自己腰包,就不該算違紀。看來,宣教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通過典型案例的警示和教育,讓廣大黨員干部學深學透,明確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及時咬耳朵扯袖子,將違紀行為遏制在苗頭和萌芽狀態。

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場持久戰役,教育部黨組貫徹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犯事者”何冤之有?

《 人民日報 》( 2015年12月01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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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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