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 兵
2015年12月01日07: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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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福州市倉山區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進行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知識考試。 |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1月25日發布消息:四川遂寧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冉濤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違紀干部3000多人,僅中央紀委機關就查處處置14人。從魏健、曹立新,到鐘世堅、楊森林……這些本是手握反腐權力的紀檢干部,卻知法犯法、以權謀私。打鐵如何自身硬?紀檢監察系統對執紀者頻下“重手”表明,建設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至關重要。
堅定信念,加強自律,筑牢忠誠思想防線
在今年9月召開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紀律檢查機關擔負著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職責,自身建設更要過硬。
建設過硬的紀檢干部隊伍,就需要每一名紀檢干部都是“鐵人”,經得起檢驗和磨礪,這首先要求紀檢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
大量被查處案例表明,紀檢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皆從理想信念的動搖開始,隨之而來的則是對黨忠誠度的衰減,踏過底線,墜入腐敗深淵。
紀檢系統不是“保險箱”,手握監督執紀權也會有腐敗的風險。“這就要求紀檢干部不斷加強學習,堅定理想信念,始終保持對黨忠誠,構筑起比普通干部更加堅固的思想防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光斌表示。
對黨忠誠關鍵是要守住紀律底線。今年7月,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通報令人唏噓:鐘世堅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干預案件查處,違反保密紀律,向被審查人泄露案情……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部分行賄人員串供,並將巨額財物轉移藏匿。其監守自盜的惡劣行徑不僅將自己送上了不歸路,更對黨紀和黨組織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梳理一些紀檢干部違紀違法的案例,有的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有的無視審查紀律和保密紀律,跑風漏氣,打探消息﹔有的存有僥幸心理,隻監督別人,不監督自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出入私人會所……這些現象表明,紀檢干部需要有比普通干部更強烈的紀律規矩意識,時刻謹記自己的身份使命,繃緊紀律這根弦,保持自身干淨,才能正人正己、監督執紀。
對此,各地紀檢機關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狠抓紀檢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江蘇省紀委就曾召開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以及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干部警示教育大會,集中觀看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警示錄,督促紀檢監察干部始終保持清醒和自覺。
立規立制,抓早抓小,確保隊伍干淨純潔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紀檢干部手握紀律審查的權力,而這種權力若不受監督制約,同樣存在腐敗變質的可能。因此,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2014年以來,從中央到省級紀檢機關普遍建立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就是紀委強化自我監督的制度創新。作為紀委的“啄木鳥”,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自成立以來,用紀律的尺子衡量紀檢干部一言一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湖南省紀委成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以來,共辦理案件101件﹔浙江、雲南等地在省市兩級紀委設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加大內部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吉林省紀委干部監督室建立完善信訪登記、線索處置、案件辦理的工作台賬,制定紀檢監察干部案件黨紀政紀處理程序規范,專人負責、歸口管理,對每一個問題線索都提出具體處置建議,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倪星認為,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要堵住制度漏洞,嚴格審查工作程序和業務流程,完善請示報告、回避等制度﹔規范線索和涉案資料的處置等﹔對扣押、沒收的款物要不定期開展抽查,在這些關鍵環節擰緊螺絲,會有效減少紀檢干部謀私的機會。
同時,各地紀檢機關積極創新,多舉措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廣東省紀委成立內務監督委員會,借鑒巡視工作經驗開展內部巡察﹔四川省紀委對近3年來涉及紀檢干部的信訪和案件進行分析調研,查找紀檢干部的突出問題和履職監督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健全監督機制﹔河南鄭州市紀委設立“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辦案舉報平台”,群眾可隨時隨地通過“鄭州廉政網”和24小時舉報電話舉報監督……通過制度創新,讓執紀者先守紀、律人者先律己。
倪星表示,監督執紀要抓早抓小,對紀檢干部的苗頭性問題則要更加嚴格處理,發現問題就及時提醒告誡,以更高要求和准繩來衡量紀檢干部,確保紀檢干部隊伍的純潔。
嚴格問責,轉變方式,“擔當考核”檢驗膽魄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南海東部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再生等人因下屬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高廣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是10月27日中央紀委通報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件之一,其中紀委書記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處分,再次表明對紀檢干部隊伍擔當精神的從嚴要求。
近年來,因監督責任不力被給予黨紀處分的紀檢領導干部不在少數,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監督執紀越來越嚴格,不僅對領導干部的不擔當要問責,對於普通紀檢干部也同樣面臨更加嚴格的“擔當考核”。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紀檢干部作為監督執紀者,其是否有擔當精神,直接關系到執紀嚴格與否,關系到紀檢機關淨化黨的肌體作用的發揮,因此,對不履職、不擔當的紀檢干部予以處分是必要的,倒逼干部敢於作為、勇於擔當。”楊光斌說。
王岐山同志今年9月在福建調研時提出,紀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圍繞“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這就要求紀檢干部會擔當、能擔當,涉及監督執紀方式的轉變。需要改變以往以大案要案論英雄的查案思維,應當堅持紀在法前,以紀律為尺子管黨治黨,發現問題就及時提醒告誡,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應該是最大多數,是常態化的﹔對違紀行為的輕處分,或者適當的工作調整應該是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該是少數﹔對那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不僅破了紀和規甚至涉嫌嚴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審查,但這是極極少數。
在轉變思維方式的同時,還要提升監督執紀能力。比如,四川注重提升紀檢干部的實戰能力,組建包含全省各級紀檢機關5652人的辦案人才庫,把年輕干部放到紀律審查一線鍛煉,開拓干部工作視野,提高辦案能力。同時,省紀委每年選派兩名干部到縣鄉挂職,讓干部在基層接受鍛煉、提高能力、改進作風。
《 人民日報 》( 2015年12月01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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