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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近《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頒布實施——

社會組織迎來黨建“春天”

記者  盛若蔚

2015年11月10日09:4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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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8年中組部、民政部共同發布《關於在社會團體中建立黨組織有關問題的通知》,到2000年中組部發布《關於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再到最近中辦印發《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社會組織正迎來黨建工作的“春天”

不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全面從嚴治黨就不全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大量涌現、蓬勃發展。目前,全國各類社會組織約470萬個,近些年增長率一直保持在10%—15%,僅在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就由1988年的4446個發展到2014年的60.6萬個,增長160多倍,呈現出發展快、種類多、領域廣等特征。數量眾多的社會組織,在推動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枚硬幣有兩面。快速增長的同時,社會組織發展亦存在不少問題:有的亂表彰、亂評比、亂收費﹔有的機關化、行政化傾向明顯,衙門作風盛行,服務走樣變形﹔有的甚至以“自治組織”“公民代表”自居……“社會組織要發展,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建工作。”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教授褚鬆燕表示,堅持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地位,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的本質要求和顯著特征。

許多社會組織匯集了大批專家人才,堪稱“智囊團”。據統計,僅學術類社會組織每年就提出政策性建議20多萬條,很多被有關部門吸納。中組部負責人不久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有利於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動社會組織更好參與國家治理,匯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強大正能量。

目前,僅6萬多個行業協會聯系的會員企業就有2000多萬家,4萬多個學術性團體聯系的專家學者就有500多萬人,300多萬個城鄉社會組織連著千家萬戶,與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而且,社會組織集聚著大量管理技術人才、專家學者,相關從業人員超過2000萬,在冊的各類志願者達2500多萬人,具有很強的社會影響力。因此,隻有強黨建,才能牢牢佔領社會組織這塊“陣地”,才能使黨的執政基礎更加鞏固。

隨著“中國號”列車快速行進,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社會組織黨建開始面臨許多新的挑戰。比如,很多社會組織沒有黨員,大量流動黨員未轉組織關系,相當比例的黨組織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無人抓、缺經費、少場所等問題突出……針對有些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比較薄弱的狀況,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越是情況復雜、基礎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黨的組織、做好黨的工作,確保全覆蓋,固本強基,防止“木桶效應”。“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必須破解難題、補齊‘短板’。”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徐家良說。

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難點在哪、如何破解?

前不久頒發的《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事實上,在社會組織抓黨建,並非易事。以黨組織覆蓋為例,近年來,社會組織覆蓋率雖逐年提升,但仍有不少盲區和空白,在各領域基層組織中是最低的。“社會組織變動快、人員流動大,推進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常規打法肯定不行,必須創新設置方式。”中央黨校黨建部副主任祝靈君認為,符合黨章規定的可單獨組建,不具備單獨組建條件的則可因地制宜、以多種方式組建。

在上海,白領聚集的商務區紛紛“冒出”一種新型黨組織“白領驛家”,聚沙成塔。如今,上海工經聯、商聯會等25家社會組織建立的聯合會黨委,已覆蓋了6000多家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在天津,文體愛好者聚集的各類文化廣場也開始組建社團聯合黨組織,截至目前,全市已在各類廣場公園文化社團建立黨組織850多個。

……

實踐証明,區域相鄰、就近就便,街區、園區、樓宇等,條件成熟的完全可以統一建立黨組織。

一個好的基層黨組織,都有一個好書記。社會組織黨建強起來,必須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

好書記從哪裡來?“重點應從社會組織負責人和管理層中選拔。”徐家良認為,若內部確實沒有合適人選,上級黨組織應統籌選派,有的退休或退二線的黨政領導干部經驗豐富,可作為選派渠道加以考慮﹔也可面向社會公開選聘。

除了好書記,高素質的黨務工作者也必不可少。目前,這支隊伍力量仍顯薄弱。受訪專家均認為,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專兼職結合的黨務工作者隊伍亟待建立﹔同時,一手抓選拔、一手抓管理,對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工作者,既要嚴格管理,也需關心激勵,使他們工作有平台、干事有動力、待遇有保障。

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怎麼管怎麼干?

社會組織多種多樣,工作內容、組織形態、活動范圍、運行方式等各不相同。在這樣的領域抓黨建、強黨建,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必須跟上去。

在10月16日召開的全國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部長趙樂際強調,社會組織發展日新月異,黨建工作也要與時俱進﹔要加強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區域兜底,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目前,有的地方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還未配備專門力量研究指導﹔有的設立了工作機構,但依托的部門、賦予的職能、管理的方式還不夠科學合理。著眼於加強社會組織黨建,理應建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這一時代呼喚,已在一些地方邁開步伐。截至目前,全國已有浙江、廣西、重慶等11個省區市在省、市、縣分別設立“兩新”工委,統籌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依托組織部門設立辦事機構,初步形成了上下貫通、協調有力的管理體制。

“城鄉社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應當實行區域兜底管理。”褚鬆燕說,近年來,一些“草根”社會組織發展迅速,對其骨干成員,街道社區和鄉鎮黨組織應擔負起管理服務之責,有針對性地抓好黨建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正穩步推進。“不管怎麼改革,黨建工作須臾都不能放鬆。”祝靈君認為,凡目前尚有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應當“誰主管誰負責”,“包括正在與行政機關脫鉤的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也須做到‘脫鉤不脫管’。”

“與其等到‘出事’以后花錢買平安,還不如給予必要的支持保証不‘出事’,引導社會組織幫助黨和政府‘干事’。”在深圳,跟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調整黨建工作格局已成共識。早在2004年,深圳就啟動行業協會與主管部門脫鉤,市委即成立行業協會服務署並建立聯合黨委,對脫鉤后的黨組織集中管理﹔2006年起推行8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市委隨機又將聯合黨委改建為社會組織黨委,使本級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雖沒了業務主管單位,但黨建工作始終有主管單位。

“推動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全國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提出的“兩個全面”新要求,讓人們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春天”充滿期待。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10日 17 版)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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