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紀委駐國家糧食局紀檢組組長、局黨組成員 趙中權
前不久,中央召開的全國省區市和部分中央部門單位“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工作座談會強調:要從嚴重違紀違法的反面教材中總結反思、汲取教訓、引為戒鑒,尤其要深刻認識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嚴重危害,深入剖析反面典型,嚴重違紀違法的思想根源,警醒自省,舉一反三,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中組部印發了《關於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聯系反面典型開展研討的通知》,要求以反面典型為鏡鑒,認真總結反思,從中汲取教訓。
一、清醒認識違紀違法反面典型的嚴重危害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明顯成效。從黨的十八大到今年上半年,中央決定立案查處的中管干部112人,作出處分的8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56人。2013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數18萬多人﹔2014年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數23萬多人﹔2015年上半年接近12萬人。查處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人數之多、涉及領域之廣、職務層次之高、問責強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別是堅決查處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黨內外產生重大影響。
2013年,我局舉辦了“全國糧食行業反腐倡廉圖片展”,其中,展出了四川省糧食局原局長李益良貪污受賄等38個反面典型案例。結合去年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正在進行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我們對2006年至2013年,全國糧食系統100個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作了一些分析。這100個典型案例的違法犯罪主體,涉及人員涵蓋省、市、縣各級糧食局長,基層糧管所(站)長,糧庫主任,財務購銷人員,糧庫保管員等。查處反映的問題集中表現在:各級糧食局長案發突出﹔窩案、串案危害嚴重﹔“小官大貪”數額驚人﹔領導干部“前腐后繼”時有發生。
上述案例一再警示我們,領導干部貪腐,害人害己害國家。一失於己。從領導崗位上到身陷囹圄,領導干部個人付出沉重代價。輕則影響事業、前程、名譽,改變人生軌道,重則失去人身自由,墜入犯罪的深淵,毀了自己的一生、甚至個人性命。二失於家。由於本人的墮落,導致家庭幸福的破滅,給家人帶來難以想象的痛苦。三失於黨和人民。辜負了黨的培養和人民的期望,在政治上,破壞黨的聲譽,損害黨員干部的形象﹔在經濟上,都給黨和人民帶來了大大小小、甚至不可挽回的損失。
二、深刻汲取違紀違法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訓
領導干部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既有現實原因,也有歷史原因。
一是歷史文化的影響。在我國傳統歷史文化中,有通過送禮來表示態度的觀念,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君臣關系很大程度上,是靠送錢送禮來維系,通過送禮來表示政治態度。在處理“兩性關系”上,我國傳統有一句話:“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就是說,男人不給女人好處,那是違背情理,絕對不行的。從這種傳統文化觀念,便衍生出現在的官場“送錢送禮”和所謂“情人關系”,必然與腐敗、貪婪相聯系。從查處的違紀違法反面典型案例中,絕大多數案情披露都有“收紅包”、“養情婦”的問題。不能說與歷史上文化觀念沒有聯系。改造改變落后文化觀念,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外部環境的因素。我國社會正處在轉型過程中,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變了原有資源配置方式和組織管理模式,多種人際關系、利益關系對黨內生活帶來不可低估的負面影響。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追求利益最大化,使用多種手段拉攏腐蝕領導干部,甚至設下布局,獲取非法利益,使領導干部被“圍獵”。另一方面,社會和個人財富的增長,也使一些領導干部經不住利益誘惑,心理失衡,權錢交易,形成內外因素疊加。
三是機制體制的原因。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領導干部參加社會活動多,與各類人員打交道多,個人支配的時間多,而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存在缺位和軟弱乏力,為權力濫用、腐敗的滋生留下了空隙。“牛欄關貓,進出自由”。如果領導干部不主動增強監督的自我意識,難免陷入迷途,甚至自毀前程,身敗名裂。在違紀違法案例處理方面,有些應該嚴厲懲處的沒有得到嚴厲處理。對發生在一些領導干部身上的問題,即使作出了處理,但處理上沒有觸到痛處,擊中要害,仍然故我,個人沒有付出代價,連起碼的警示作用都沒有,更談不上起到震懾作用。
四是思想霉變是內因。黨員領導干部之所以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墮落成為一個腐敗分子、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是,背棄了一個共產黨人應有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政治上蛻化變質,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私欲極度膨脹。黨員領導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就會失去精神支柱,失去靈魂。領導干部違紀違法都有一個過程,那麼在什麼時候最容易犯錯誤?
一是“說一不二”的時候。領導干部任職之初,工作尚未熟悉,關系尚未理順,往往能夠聽取不同意見,作風也比較民主。然而,任職時間一長,在扎穩根基、掌握權力后,便我行我素,為所欲為,熱衷於按個人意志辦事,聽不進不同聲音,受不得一點監督,“一把手”變成“一霸手”,或者“一言堂”,甘當“太上皇”。如果領導干部出現這種情況,就意味著已經走上了違紀違法的“快車道”。薄熙來的獨霸一方、蘇榮搞“一加四”工程等反面典型,就是如此。
二是“自作聰明”的時候。在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下,過去那種“一手收錢”、“一手辦事”的少了,但親友聯盟、權權交易、雅好掩身、高科技作案的遠未絕跡,只是變得越來越隱蔽。有的領導干部認為手段“踏雪無痕”,朋友“保險可靠”。如劉志軍把丁書苗作為自家錢袋子,季建業把朋友發展為腐敗圈,自認為天衣無縫,結果還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三是“追求享受”的時候。現在,生活條件、工作環境變了,在一些黨員干部身上會滋長貪圖享樂、驕奢淫逸的思想。如果一個領導干部在正常的工資報酬之外,再想去撈點什麼外快,賺點什麼好處,這就是一個十分危險的信號。一旦有了這樣的思想,有的領導干部追名逐利、貪圖享受、心理失衡,向往朝歌夜弦、醉生夢死的生活。靠正常的工資來源顯然不行,就很容易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去搞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必然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如廣州市原書記萬慶良就是“追求享受”的反面典型。
四是“嫌貧愛富”的時候。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然而,有的領導干部雖然出身寒門,卻隨著職務的提升,離群眾越來越遠,不願過艱苦的生活,不願交“窮朋友”,思想滑坡,作風飄浮。這也是使自己偏離方向的重要前兆。中紀委通報的浙江金華市原副市長朱福林,曾經是大學教授,被稱為“專家型干部”。過去他愛和基層群眾打交道、交朋友,關心困難同志,資助貧困學生。隨著職務的提升,權力越來越大,熱衷於和老板勾肩搭背,開始“談笑有老板,往來無白丁”,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
三、自覺踐行“三嚴三實”的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第26次集體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要落細落小,注意細節小事﹔要修枝剪葉,自覺改造提高﹔要從諫如流,自覺接受監督。這一重要論述,豐富了“三嚴三實”的科學內涵,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踐行“三嚴三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應深刻領會、貫徹落實、自覺踐行。
(一)堅定理想信念,是踐行“三嚴三實”的思想基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黨員干部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縱觀上述違紀違法反面典型,無論是政治上跑偏,還是生活上走邪,歸根到底都是在理想信念這個“總開關”上出了問題。
1.必須解決好“為了誰”與“我是誰”的問題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新當選的國家主席習近平庄嚴承諾:“我將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夙願在公,為民服務,為國盡力,自覺接受人民監督,決不辜負各位代表和全國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這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的66個字,不僅僅是他個人向人民的承諾,是當代共產黨人對理想信念的承諾,是新時期我們黨向人民的承諾。這一庄嚴承諾詮釋了當代共產黨人“為了誰”、“我是誰”的科學內涵和歸真本質。
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每一名共產黨員,從入黨的那日起,就不再是普通的人,是具有理想信念、先進覺悟的人。在新的時期,共產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必須與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三個自信”結合起來,必須與執行黨的路線,執行黨的現行政策,執行黨的重大部署決策結合起來,必須與處理個人利益、個人發展、個人成功和幸福,跟黨的事業、跟人民的利益有機地統一起來。
2.必須解決好“變”與“不變”的問題
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我們黨的地位實現了從革命的黨到執政黨的轉變,階段目標實現了從革命到建設的轉變,時代環境實現了從封閉到改革開放的轉變,多種價值觀念、思想文化、利益關系在現實生活中交織碰撞,面臨執政的“四大考驗”和“四大危險”,無論外部環境,還是內部格局都發生了新的變化,這就要求我們,在堅定理想信念上,解決好“變”與“不變”的問題。
所謂“變”,就是黨所面臨的形勢任務變了、內外環境變了、時間空間變了,針對性和切入點變了,所謂“不變”,我們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不同歷史時期,形成的井岡山精神、蘇區精神、延安精神、抗戰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精神,這是我們黨的精神財富,凝聚了全黨、全民族的力量,體現了共產黨人的精、氣、神。無論面對什麼樣的形勢,無論遇到什麼問題,這種精神不能丟,堅定的信仰、崇高的理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永遠沒有變,也不會變,也不能變。
3.必須解決好“知”與“行”的問題
在新的形勢面前,在大是大非、大風大浪面前,能否始終如一,沐雨櫛風,初衷不改?這是擺在每位黨員干部面前不容回避的重大而現實的問題。上述違紀違法的反面典型,他們也曾有過信念的追求,有過堅強奮斗,而且在事業上有所成就,有的還作出過比較突出的貢獻,受到黨和人民的肯定。然而,他們在“知”與“行”的關系上出了問題,放鬆學習和世界觀的改造,逐漸背離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以權謀私、貪圖享受,在金錢、美色面前打了敗仗,最終成為歷史的沉渣。
“行勝於言”。堅定理想信念不是一句空話,不是挂在嘴邊的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時時刻刻的考驗、天天面對的要求。黨員干部必須把堅定的理想信念,貫穿到工作生活方方面面,做到時時銘記、事事堅持、處處上心,多積尺寸之功,常防微末之漸,真正做到“知”與“行”的統一。
(二)守住“兩道防線”,是踐行“三嚴三實”的內在要求
從大量查處的違紀違法反面典型案例表明,一個領導干部蛻變為腐敗分子,走上犯罪道路,都有一個演變過程。他們都是從思想道德滑坡,法紀防線失守,一步一步跌入犯罪深淵。
1.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中華民族是一個崇尚道德的民族。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這“八維”,是中華文明和道德的核心。孔子曾說過:“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這些都是對道德的精辟概括。從查處的腐敗案件看,他們一個個無不例外的是沒了人形,根本問題是出在“德”字上,缺德了。
加強思想道德防線建設,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嚴格的謹慎自律。在思想道德防線上,要做到“五慎”:
一是慎微。就是在處理日常“小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考慮后果,切不可因小而為之。二是慎獨。在“八小時”之內,干部往往不會出大的問題。這是因為有組織、同事、群眾的監督。在工作之外,特別是個人獨處的時候,容易放鬆警惕,思想麻痺,往往在這個時候出了問題。黨員干部要做到,有人監督和沒人監督一個樣。三是慎愛好。慎愛好就是不能讓個人愛好成為一些不法之徒對領導干部拉攏腐蝕的一個突破口,他們往往瞄准領導干部的愛好,投其所好,不惜採取重金、美色等種種手段進行誘惑、腐蝕。四是慎交友。領導干部交朋友,這本身沒有錯。我國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訓。領導干部交朋友一定要有政治警覺,不能什麼朋友都交,絕不能交那些“酒肉朋友”、“利益朋友”。領導干部都掌握一定的權力,有些人頻頻交往的目的,是看中了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他們往往通過走“公子路線”、“夫人路線”或“同事同學路線”、“戰友老鄉路線”,千方百計拉攏領導干部,漸漸陷入不能自拔的地步。
2.守住黨紀國法底線
黨的紀律,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這一特殊群體的規矩。它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底線。法律是全體公民的行為底線,共產黨員不僅要堅定遵守黨的紀律,還必須模范地遵守國家法律。
一是牢固樹立“紀在法前”的思想。“四個全面”是我們黨引領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戰略布局,其中,全面從嚴治黨是各項工作得到推進的根本保証。實現全面從嚴治黨靠什麼?靠依規治黨、嚴明紀律,使紀律真正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一段時間以來,存在一種傾向,錯把法律當作尺子。紀委隻重視查辦大案要案,隻要領導干部不違法,違反紀律就是“小節”,就不去管,也不追究,把對黨員干部的要求退到了法律的底線。有的問題要麼不處理,一處理就“算總賬”、“兩規”、“移送司法機關”。這樣,就造成黨員干部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黨章》對紀律檢查機關的性質、地位和任務作了明確規定,在不同歷史時期,紀檢機關的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職責始終是依“紀”進行監督執紀問責。《黨章》明確各級紀委的“三項主要職責”和“五項經常性工作”,也就是說紀委是黨的紀律的維護者、監督者、執行者,不是黨內的公檢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使紀律真正實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使黨員干部的問題止步於法律面前。
二是落實“黨紀嚴於國法”的要求。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責任的公民,必須受到嚴格的紀律約束。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黨員就不行。黨紀嚴於國法,就像一個產品在“國標”和“企業標准”的關系一樣。“國標”是強制標准,是企業必須遵守的底線。“企業標准”一定要嚴於“國標”,否則企業就沒有創新,就會失去競爭力。
為什麼說黨紀嚴於國法呢?首先,在約束力上,黨紀更加強調自覺性和義務性。其次,在標准上,黨紀作出的規定往往比法律規定更加嚴格。如《黨員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其中的“52個不准”,絕大多數都是法律沒有作出規定的要求。其三,在處理上,紀律處分先於法律制裁。從查處的案例看,有些行為即使沒有違法,但隻要違反了黨紀黨規,就要嚴肅處理。比如,“與他人通奸”,在法律上沒有處理的依據,而黨的紀律則作出了嚴厲的處分規定,輕則給予黨內警告,重則開除黨籍。
三是加大紀律審查力度。要轉變我們的慣性思維和紀檢工作的政績觀,摒棄以查辦大案要案論英雄的思想。首先,要明確紀律審查的重點。紀律審查不同於司法處理,面對的是8700多萬黨員,而不是隻盯住極少數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要把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規定等行為,作為紀律審查的重要內容。其次,要轉變紀律審查方式。要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把紀律審查的要求貫穿到線索處置、立案調查、審理報告、紀律處分的各個環節。要規范線索管理,加大初核力度,實現案件查辦的“短平快”。其三,要堅持抓早抓小。牢固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通過“嚴管”體現對黨員干部的“厚愛”。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從“小錯”、“小節”、“小案”抓起,使黨員干部中的問題止步於紀律之前。這既是“治標”,也是“治本”。
(三)做到“三個管住”,是踐行“三嚴三實”的實踐要求
踐行“三嚴三實”不是空話,不是口號,是每個黨員干部在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生活中必須天天面對的要求。
1.管住頭,做政治上的“清白人”
我們黨是圍繞自己的政治綱領、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線、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而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講政治,是對每個黨員干部的最基本要求。講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是講政治的一個重要標准。
什麼是黨的政治紀律呢?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重點是做到“五個必須”。2003年12月中央頒布的《紀律處分條例》對政治紀律從15個方面作了規定﹔正在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根據新的形勢和改革實踐成果,又對政治紀律規定20條具體要求,包括對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的行為,都列入了政治紀律的要求。這些要求,都是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守的政治紀律。每個黨員干部對政治紀律的要求,必須保持清醒和高度自覺。
黨員干部怎樣做到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一是要牢固樹立守紀律、講規矩的意識。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使他們懂得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搞明白在黨內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嚴重后果和危害,努力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良好氛圍。二是要加強對守紀律、講規矩的監督。各級黨組織要把守紀律、講規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各級紀委要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三是要嚴肅查處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中央紀委從新形勢和任務出發,提出了在懲治腐敗上“三個重點”:重點查處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在糾正“四風”方面的“三個以后”: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先后通報多起不講紀律、不守規矩和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典型。
2.管住手,做廉潔自律的“干淨人”
陳毅同志有句名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權力非藥,卻能迷醉人的心魂,利欲無牙,卻能吞噬人的理想,金錢無手,卻能推人跌入深淵。它警示黨員領導干部要管住權力之手、利欲之手、金錢之手。如果黨員干部不能律己從嚴,不能潔身自好,什麼場合都敢去、什麼飯都敢吃、什麼錢都敢花、什麼東西都敢拿,遲早都會出問題。那麼,怎樣才能做一個廉潔自律的“干淨人”呢?
一是要守住小節關。什麼是小節?就是黨員干部日常的行為模式和規范,就是能不能做到不壞規矩、不越雷池、不犯錯誤。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往往都是從“小節”失守開始的,對自己的小節行為關注不夠,認為隻要不違紀,就不會出問題、犯錯誤。在現實生活中,親屬朋友之間送點土特產是正常的,但通過送禮謀取私利就要警惕,這個手就不能伸,不能因小失大。分析一些違紀違法的反面典型,許多人就是在喝杯酒、洗個澡、打個球的過程中,一步一步落入不可挽回的境地。
二是要守住初次關。古人說:“與其巧持於末,孰若拙戒於初”。意思是說,事情已經做過了,再去用巧妙的辦法去挽回,不如起初就不去做。要防止“破窗效應”、“門檻效應”,也就是說遇事要先想一想,這事是不是符合黨紀國法,是不是符合道德規范。任何事情隻要有了第一次,慢慢就習慣了,就會越來越膽大,越來越不可收拾。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的魯國宰相公孫儀“拒授魚”的故事,對領導干部守住初次關很有鑒借意義。
三是守住節日關。我國的傳統節日比較多,往往成為相互送禮的高峰期。當然,親戚朋友的禮尚往來是正常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傳統節日期間,同事、部下及有求於你的人給你送節禮,就要特別小心,千萬不可來者不拒,這些東西往往會成為被人要挾的把柄。除了節日送禮之外,在一些地方還有孩子升學、個人住院、喬遷之喜和紅白喜事等,都是一些人謀劃送禮的機會,如果稍有不慎,很容易上“圈套”,最終被拉下水。
四是守住親友關。在日常工作中,通過親戚、熟人的朋友幫忙辦事,往往會礙於情面,難以拒絕。然而,親友請托辦事,會帶來很多麻煩,一些領導干部就是在這個方面栽了跟頭。在這方面,毛主席對親戚、故舊、朋友尋求幫助,堅持“四不主義”:不介紹、不推薦、不說話、不寫信,為全黨樹立了典范。
3.管住家,做良好家風的“帶頭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擅權干政、謀取私利,不得縱容他們影響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預正常工作進行,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我國早就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的古訓。家都治不好,又何談治黨治國?所以,對黨員干部來說,到底是你影響家人,還是家人影響你,是必須認真回答和解決好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是堅持把黨和人民利益與愛護和保護家人相統一。共產黨人應該時時刻刻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這並不是說對個人和家庭利益不要了,而是應該看得淡一些,有個先后。一個人來到世界上,對名位錢財之類,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總要多做些有益於國家、社會和人民的事情,這才是人才價值的根本體現。如果只是為了一點蝸角虛名、蠅頭小利地生活,不僅損害黨和人民利益,也是對自己、對家人的不負責任。在查處的一些腐敗案例中,許多人在懺悔錄中都講到,利用職權多撈點錢,主要是為子女、家庭今后生活留后路。其結果,既毀了自己,也害家庭。
二是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家風家教相統一。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全體公民應當遵守的社會道德規范,也是每個黨員干部管住家人的重要遵循。今年2月中央國家機關開展的“家庭助廉活動”,就是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家教家風相結合的一種有效形式。我局有15位同志分別獲得“最美家風故事”、“最美家書手札”、“最美家教短片”等獎項,這是一項弘揚好的家風家教的重要舉措,收到明顯效果。
三是堅持把領導干部嚴於律己與管好家人相統一。在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中,一人當官、“全家腐”的事例不勝枚舉。有的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領導干部的權力影響,或謀求不正當升遷,或違法經商牟利,家庭成了“金錢交易所”,本人就是“所長”,老婆成了“收銀員”。有些領導干部對家人的違紀違法行為聽之任之,不但不加管束,甚至為其大開方便之門,縱容包庇,最終自己也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我國自古就有“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說法,這說明管好家人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這就要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在嚴於律己同時,要加強對家人的經常教育、嚴格管理、嚴格要求,防止他們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影響做違紀違法的事情。大家知道,周恩來總理不僅對自己要求嚴格,同時還為家人親戚列下“十條家規”,作為用以律己治家的道德行為規范,這種堅守共產黨人的道德情操,為全黨作出了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