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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謙:推進衛生計生法制建設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體會

2015年10月15日00:0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國家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劉謙

年初以來,圍繞中央部署,通過認真研讀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等一系列重要講話,以及“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相關資料,進一步深刻感受到在經濟新常態下,加強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深刻認識依法治國理念提出的重大意義,不斷增強依法行政的緊迫感、責任感

法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它從客觀上要求法律的規范、引導、制約、保障和服務,是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証,具有歷史必然性。依法治國是我們黨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需要從全局出發,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努力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強化法制意識,依法行政、依法用權。“有權不能任性”,要做到凡事先查法,嚴格遵循法律辦事,有力保証法律實施。要正確處理權與法的關系,依法行政,自覺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作出的每一項決策,都要有相應的法律依據,誰有權決策,有多大權力決策。每辦一件事情,都要看看法律允許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切實把對法治的尊崇、敬畏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確保權力行使不突破法律邊界,不逃避法律責任。

二是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做到先學一步,高出一籌,不斷提升法治素養。要把憲法放在學習的首位,始終以憲法為活動准則。特別是領導干部,干部是關鍵,要帶頭認真學習法理要義,掌握與自身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到心中要有明鏡、行為要有准繩。

三是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深化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注重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確立“先定規矩再辦事”的法治思維,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審視發展問題,謀劃發展路徑,破解發展難題,真正做到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行政行為,特別是依法行政和轉換政府職能。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這是對我國《立法法》頒布15年來的第一次修訂,通過修訂,完善立法體制,做到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同時提高立法質量完善制度。目的是使立法工作更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更加注重公民權益保障,厘清政府責任邊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例如,草案提到,“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依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或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這就要求我們衛生計生部門必須加快法治建設,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做到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皆可為、法定責任必須為”,向著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標邁進。

二、以問題為導向,努力推動衛生計生法治建設再上新水平

(一)充分認識不足

對照中央關於全面加強依法治國的整體要求,衛生計生系統在以下幾個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一是對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各級衛生計生部門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依法行政的需求還存在一定的距離。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推動深化改革、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能力還不夠,沒有完全學會用法治思維想問題,做決策﹔法律知識還比較匱乏,不能真正做好善用法律,用好法律。在實際工作中,個別領導干部甚至錯誤地認為抓依法行政是軟任務,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有些同志墨守成規,習慣於以來已有的工作套路,不能夠主動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來調整工作思路。缺乏主動和自覺,出現被動。

二是衛生計生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政策調整完善與形勢發展要求還不相適應。衛生計生領域的很多法律法規是在改革開放之初出台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些已經不適應當前的實際,存在不完善、不系統、不銜接,操作性不強,執行力度不夠等問題,如人才培養、執業准入、新技術管理等。

三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職能轉變有待繼續深化。我委組建以來,我們下大力氣清理調整行政審批,取得了一些成效,也還存在不少問題,還有改進的余地,比如以批代管,越位、缺位、錯位,事中事后管理薄弱,缺乏機制等。實現衛生計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任務還很艱巨。

(二)對衛生計生法治工作的一點考慮

結合衛生計生領域具體工作,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以下幾點思考和建議:

1.不斷完善衛生計生法律體系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通過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講話和關注“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建議,使我們再次感到,衛生計生領域的法制建設與全會提出的要求、社會各界的關切還有差距,迫切需要我們著力解決工作中法律依據不足、制度機制短缺的問題。

一是明確衛生計生立法應堅持的理念和原則。衛生計生立法的核心要義是落實《憲法》保障公民健康權的基本要求,堅持把促進健康公平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全民健康素質,維護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質,努力做到公平公正,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廣泛可及、公平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因此,衛生計生立法工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方向,應始終將“以人為本、立法為民”作為立法工作和深化改革的價值趨向。

二是加快推動《基本醫療衛生法》立法工作,通過立法引領改革。當前醫改工作已進入深水區,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對一些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攻堅克難,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一些好經驗。但也存在全國范圍內政策實施不統一,各自為政等問題。對制度、機制方面的頂層設計,包括制定醫療衛生領域“基本法”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從這次“兩會”代表、委員們提出的建議、議案看,大家對“基本醫療衛生法”的期待越來越迫切,期待這部法能夠就醫改涉及的深層次問題作出具有前瞻性的頂層設計,定向、定性、定位統領整個衛生法律體系,切實發揮對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目前,《基本醫療衛生法》立法工作自去年12月30日啟動以來,在委黨組的高度重視下,法制司積極與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協調溝通,立法工作進入快車道。現已初步起草了今年的立法工作方案,相關工作將以全國人大立法起草工作組名義具體展開。根據工作方案,法制司也會進一步細化委內各司局的職責分工,希望各司局能夠積極參與、協同推進,為爭取《基本醫療衛生法》早日出台共同努力。

三是科學制定我委立法計劃。根據全國人大、國務院立法計劃編制要求,綜合考量醫改進展、社會各界關注、基層迫切需要、公眾反映強烈等因素,提出要立、改、廢的衛生法律法規意見,建議對上世紀九十年代出台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梳理,提出一攬子修訂的方案。對一些重點問題,可考慮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統籌考慮立新廢舊、法律間協調完善和銜接等問題。

2.法治與改革協同推進,深化改革、促進發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兩個《決定》相輔相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改革有著緊密邏輯關系。這次,習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特別強調:“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將有力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業向前發展”。因此,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需要深化改革,“在法制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健全法制”,改革和立法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法的功能不再僅僅是鞏固改革成果,而是要以全局性、前瞻性視野發揮好引領和推動改革的作用。在法律修訂工作中,需要我們一方面凝聚社會共識,將實踐証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經驗固定下來﹔另一方面也要通過立法做好頂層設計,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改革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的問題。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職能。

一是去年按照中央部署,下大力氣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許可項目。我委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共21項,去年共上報擬清理事項共9項,佔我委本級行政審批事項的42.86%。經國務院審改辦研究論証,目前已正式取消下放5項,佔我委本級行政審批事項的23%,另有4項仍在國務院審改辦審核中。今年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特別是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將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委本級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第三類醫療技術准入,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証核發)。

二是取消食品“三新產品”行政許可事項,將“三新產品”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進行管理。根據李斌主任指示精神,法制司與人事司、食品司就取消、下放或轉移新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認真研究,並就“三新產品”管理方式問題正在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進行溝通。

三是重點做好清理行政審批的中介(紅頂中介),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推進地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是認真研究取消下放以后的監管措施,不能一放了之,一放就亂。取消和下放不是不管,而是改變管理方式務求管得更好。

4.主動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

除了加強立法,完善法律外,還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嚴格執法。“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有效執行,那就是一紙空文,要依法加強監管和執法力量,嚴格執法。為了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動系統依法行政,我們必須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具體工作實際,細化方案,明確責任,重在落實,務求實效。

二是著力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行政訴訟法修訂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大對行政機關行政權力的制約與監督,老百姓告政府的門檻降低了,對我們的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必須以新理念和措施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衛生計生系統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在全系統形成自覺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同時,還要進一步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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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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