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為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描繪了藍圖,指明了方向。作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法律運行全過程,既需要建立科學完備、與時俱進的法律體系,又需要建設嚴格高效、依法履職的執法主體,還需要培養自覺守法、勇於護法的公民和社會,三者缺一不可。
在外交部,有這樣一個單位,它是外交部人數最少的司局之一,隻有4個處,30幾個人﹔但它是外交部面向國內的窗口之一,服務對象涉及國務院部門、地方和中央企業。這裡的工作人員不是在外交一線折沖樽俎、縱橫捭闔,而是在幕后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用他們凝聚心血制訂而成的外事管理規定,為中央對外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各領域對外交流和合作的健康有序開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偉大事業而努力奮斗。它,就是外事管理司(以下簡稱“外管司”)。
一、為外事工作建章立制,做依法治國的積極推動者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建規矩、守規矩”。外事工作的性質決定了越是對外開放,越是要加強外事管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對外開放不斷深化,呈現出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格局,需要我們不斷完善有中國特色的外事管理制度體系,做到凡事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外管司成立於1998年,歷史不長,但責任重大,其中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擬定或修訂全國性外事管理規定。建司以來,外管司先后牽頭起草了數十份全國性外事管理規定,大部分以黨內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這些文件確立了我國外事管理體制機制,明確了外事審批權限,規范了辦事流程,提出了紀律要求等,涵蓋了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方方面面。可以說,每一個規定都是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歷史見証,是我國在外事領域推進依法治國的縮影。
出台一個規定,看似簡單,有的隻有薄薄的幾頁紙,幾十條內容,但背后的艱辛隻有外管司的同志們才能體會得到。任何一個規定的出台,都是一次解放思想和改革創新的過程,需要深入調研和反復論証,以求得最大公約數。制度的魅力就在於其嚴謹性和科學性,失之毫厘,差之千裡。在外管司,為了一個字的改動而爭得面紅耳赤的場景並不少見。有的規定出台歷時數年,反復推敲、充分論証,方能破繭而出、化繭為蝶。支撐這一過程的是外管人對法治的信仰、對事業的執著和對理想信念的堅持。
一個制度的質量高低和生命力的長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制度起草人的水平和能力。作為外管司干部,在制訂制度時始終把法治思維和法治精神貫穿於其中。近期,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外管司承擔了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以及足球改革制定配套外事管理政策的任務。在規定制訂過程中,外管司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有利”標准,積極貫徹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要求,確保出台的規定符合法治的精神,滿足改革的需求,最大程度釋放社會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活力。
二、嚴格執行制度,做制度尊嚴的堅定捍衛者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對於外管司來講,貫徹依法治國精神,就是嚴格執行制度,維護制度的尊嚴。在工作中,外管司牢固樹立法治思維,辦事走程序,決策憑規章,用制度說話,決不辦“人情案”、“關系案”。每一位新到外管司的同志,無論是司領導還是普通的處員,首先要學習一大本厚厚的制度匯編,這已經成為入司規定動作。學規定、講規定、守規定的精神已經融入外管人血液之中。
在嚴格執行制度過程中,外管司不斷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改進管理模式,推動外事管理從事前審批,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過渡,強化監督和公開。在外管司積極推動下,經中央批准,因公出國增加了事前公示、事后公開環節。去年7月,外管司設立了因公臨時出國違規違紀舉報信箱,接受全國各領域因公臨時出國違規違紀行為的實名舉報。外管司還對司內機構進行了優化調整,成立綜合監督管理處,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通報典型案例,發揮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維護制度的尊嚴。
在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從嚴規范管理外事工作的同時,外管司還始終堅持“管理是手段,服務是目的”的理念,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識和能力。根據形勢的新發展和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調研各領域對外交往的特點和需求,積極謀劃,主動對接,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推動出台一系列分類管理的政策措施,對企業人員、科研人員、邊境省區等出訪團組予以政策傾斜,精准服務國際產能合作、科技進步以及“一帶一路”建設。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依法治國的忠實踐行者
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建設法治政府。外管司作為外交部服務國務院各部門、各地方和中央企業的窗口,也是外交部黨風政風的一面鏡子。王毅部長說,外交部不是清水衙門,也不是世外桃源。在日常的辦案和調研中,外管司與地方、部委和中央企業聯系較為密切,客觀上有權力尋租的空間,存在一定的廉政風險。打鐵還需自身硬,外管司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生命線,制定了《外管司工作人員廉潔從政准則》,並經部紀委審核通過。准則緊密結合外管司的工作特點,針對工作中的廉政“風險點”逐一提出了嚴格要求,特別是在接待洽談工作以及赴部外及外地進行工作交流和調研等方面制定了詳細、嚴格的規定,建立了台賬制度。准則出台后,全司深入學習,司領導帶頭執行,堅持事前報批,事中“二人同行”,事后及時匯報,全司上下形成了遵規守紀的良好司風,在與外單位的交往中樹立了外交部廉潔自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推進外事管理法治化進程,外管司任重道遠
盡管外事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已經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離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不少外事管理規定還停留在內部規范性文件的水平﹔外事管理工作的公開化、透明化程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不適應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的規定有待修訂完善,外事領域的一些制度性空白有待填補。作為外管司干部,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面對新形勢和新挑戰,我們選擇奮進和擔當,“忠誠、使命、奉獻”是我們永恆的信念,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貢獻綿薄之力是我們不懈的追求!
相關專題 |
· 法治故事 |